环境群体事件的处置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肖梅芳
摘要:本文主要对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以实现对环境群体事件的真正预防和妥善处置,以期为今后环境群体事件的处置对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群体事件;处置;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9-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9.138
Research on disposal countermeasures of environmental group events
Xiao Meifang
(Zhangshu City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Zhangshu Jiangxi 331200,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causes of sudden environmental incidents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to achieve real prevention and proper disposal of environmental group events,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uture environmental group incidents.
Keywords:Environmental group events;Disposal;Ccountermeasure research
1 引发环境群体事件的原因
1.1 环境污染导致
随着近年来人们环境意识、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尤其是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而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对当地居民,甚至区域性居民的生活与生产有着巨大的影响,如果政府处理不当或置之不理,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渠道不畅,极有可能引起环境群体性冲突,甚至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谣言四起,危机和谐社会建设,阻碍生态文明建设。因此,环境问题往往最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处理不当也往往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1.2 利益分配不均
从参与者的目的来说,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行为的最终目的是公众为了争取、维护自身的环境利益。政府、企业、群众三者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关系,在环境事件面前,难免会为了各自的利益引发不当行为。如企业能为当地政府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故而政府在处理环境事件时故意偏袒企业,忽略群众的利益;企业片面追求短期利益,忽略环境保护,在发生环境事件后为了少受损失,隐瞒实情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群众也会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而故意闹事。所以,利益至上是导致环境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1.3 政策结构不合理
环境群体事件的频繁发生与政府长期以来轻生态、重经济、唯GDP的思想有着莫大关系。政府制定政策时,往往只考虑当前经济效益,而不考虑生态环境因素,损害了群众的生存环境权益,导致矛盾日益突显。在发生环境事件后,政府的关注点往往只在事件本身,忽略了对群众情绪的关注。由于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约束力,各部门在解决问题时存在单一组织结构的现象,在解决问题时无法达到团结协作的目的,导致顾此失彼,难以圆满解决。群众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缺乏理性情绪的指导,出现过激行为,这时,政府惯以武力打压,造成事情越闹越大,局面难以掌控。而群众总是不怕事大,事情越闹对他们越有利,最终政府公信力受损。
1.4 信息披露不到位
“邻避运动”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意思是要建厂可以,但别建在我家的“后院”,只愿享受成果,不愿付出成本。很多典型的环境建设项目就是因为未知有无风险的情况下,由于群众的过分担心,而被迫停止。较为典型的有:2007年的厦门“PX事件”,2009年的广东“番禺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事件”,2011年的浙江“海宁事件”,2012年的四川“什邡反对兴建钼铜项目事件”,江苏“启东事件”等。其中很多事件都是因为老百姓在未确定其是否会对自身带来危害的情况下引发的,究其原因是没有对群众进行有效信息公开,项目建设缺乏公众参与环节,即使环评上要求公众参与的环节也是走过场,没有真正征求群众的意见。政府在建设项目时也没有将项目信息及环保问题进行公开,造成群众心理恐慌,从而容易引发群体事件。
2 环境群体事件的处置对策建议
2.1 多措并举,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大部分环境群体事件发生的导火索,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起到降低环境群体事件的发生概率的作用。突发环境事件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会给污染环境造成危害,使人们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肋,甚至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如处理不好将引发环境群体事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措施有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等。
一是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很多突发环境事件不能合理处置的原因是缺乏实用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大多存在网上抄袭、不结合实际、实用性不强等特点,在做好应急预案后又缺少联合演练,造成事发后无法准确应对,完善应急预案首先应抓好审批关、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加强应急演练;
二是完善应急管理組织体系,实行多主体共同参与:以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总是采取以政府为应对主体的模式,而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处理效果难免不理想,应将企业和社会力量纳入到应急队伍中,既可起到“主人翁”的作用,又可贴近群众,起到“源于群众、止于群众”的作用;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建立信息监督机制:现在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发布权大部分掌握在政府手里,难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让群众对信息的发布进行监督,可以增加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事件的处置。 2.2 厘清利益关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
环境群体事件的化解,核心在于利益的协调。利益主体主要是当地居民、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显然,不同主体间环境权益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政府追求经济增长与群众追求环境权益之间的矛盾,以及企业追求利益与居民的环境权益之间的矛盾,即“利益冲突是环境类群体事件的核心”。首先应让群众拥有环境知情权,环境治理结构中不应将政府视为唯一的决策主体,群众全程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建设前、环评中、建设后);其次应给予群众环境决策参与权,让群众知晓利益相关者、深入了解民众真正的需求、对影响程度进行评估与反馈,及时调整方案;再次是应给企业制定相适应的赔偿处罚的原则,惩罚性赔偿是指超过补偿性赔偿范围之外的损害赔偿(污染往往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社会危害性等特殊性);最后是创新各种利益补偿的社会化制度建议应从完善赔偿社会化入手,特别应该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2.3 完善环境群体事件中有关政策
很多环境群体事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政策制定不合理、执行不到位或群体对政策的不理解导致。因此,国家在制定政策时要关乎全局,从全局出发将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起来,服从和服务于全局问题的解决,关乎根本问题,就关系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政策制定应把握社会实践的方向和根本,推动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只有紧紧抓住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等重大问题,才能真正成为实用型政策,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和普遍参与,共同推动社会实践解决重大问题。环境群体事件是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活动,政策制定不合理是引发的原因之一,相反,政策合理是治理环境群体事件的最重要的手段。目前,政府对于这类群体事件经常采取武力镇压的方式解决。这种方式处理不好反而会越闹越大,就算能处理好,也会引起群众的不满,当时妥协了,隐患没有得到深层次解决。所以,只有合理的政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政策必须有利于社会发展及社会发展方向的选择,同时,也离不开人们对社会必然趋势和发展方向变化的正确的判断与引导。
2.4 加强环境群体事件中的社会引导舆论
在自媒体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网络工具——微信、微博、QQ等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的一部分,人们在这种媒体工具中传播各种新闻往往也不受限制,成为人们了解外界新闻一个不可或缺的通道。但是,大多数人由于缺乏基本的媒介素养,对事实的真实程度难以分辨,难免会带入各种各样的误区。同样,在发生环境群体事件时,往往事先也存在一定的社会动员,致使经过不断发酵,最终才会暴发。这种情况下,舆论引导,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是政府部门应有的责任。只有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才能有效地引导群体往好的行动方向发展,而不至于引发群体事件。社会舆论的引导的关键是要及时将信息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还应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及时根据社会实践、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进行引导和更新。
3 结束语
在环境群体事件的处置对策上,应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更应注重加强舆论引导,统一思想,在群众发生偏激行为之前,把群众的思想带回到正确的轨道上,不要因一时的冲动造成大众,甚至国家的损失。
参考文献
[1]何蓓琦,刘挺,王圣殿,艾志.环境群体事件的社会心理分析及应对策略[J].环境教育,2017(08):80-84.
[2]申娜.浅析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及治理对策[J].决策探索(下),2018(08):81-82.
[3]虞銘明,陈灿,顾雅君.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治理路径分析与政策网络机制建构[J].环境保护科学,2018,44(01):43-47.
收稿日期:2019-04-12
作者简介:肖梅芳(1986-),女,汉族,研究生,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监测。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426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