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城市群协调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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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河南省城市群在服务业方面发展不足,第二、三产业存在结构失调的状况。郑州和洛阳作为河南省的中心城市,具有强大的经济集聚能力,但辐射能力不强,没有与周围城市形成联动和互补。分析了河南省城市群协调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城市群协调发展对策。
关键词:河南省;城市群;协调发展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1-001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99.2 文献标志码:A
城市群建设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中原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中原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构建新型城市群,发展副中心城市,使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协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辐射推动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且能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实现。当前河南省城市群发展中,应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面进行共建共享,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经济发展共赢。
1 河南省城市群协调发展现状分析
1.1 河南省城市群分布格局
河南城市群可以划分为3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郑州和洛阳,这两个城市分别是河南省城市群的中心和副中心城市,在河南城市群协调发展中具有中心和支撑作用。这两个城市作为中心城市的位置十分稳固,行政级别较高,具有国家和地方的政策优势,具备较强的生产要素吸引力,已形成产业集聚优势[1]。
第二层次为次级中心,主要有周口、商丘、新乡、许昌、平顶山、开封、焦作等城市。这些城市围绕在郑州和洛阳周围,势必受到中心城市发展的辐射影响。
第三层次为河南省城市群起到功能补充作用,主要有济源、骡河、鹤壁等城市。这些城市尽管体量较小或距离较远,受到城市群经济辐射影响有限,但能够进一步加强和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未来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1.2 河南省城市群经济联系强度
经济联系强度是衡量城市间经济联系程度的指标。这一指标不但能够体现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对周围城市的辐射能力,也能够从周围城市的角度分析其受到中心城市辐射的潜力。当前,郑州和洛阳作为经济体量较大的中心城市,依然表现出与河南省城市群其他城市的密切联系[2]。
按照目前的统计数据,郑州和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开封等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强度已达110以上,而洛阳与周边城市的联系强度仅在郑州之下。但是,河南省除郑州和洛阳以外,可以和周围城市建立强有力经济联系的城市寥寥无几。
1.3 河南省城市群一体化产业发展情况
就2013—2018年河南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而言,第一、二产业表现出逐渐下滑趋势,而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呈现出上升趋势。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在地区经济成长过程中,劳动力将从第一产业转移至第二产业;当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后,劳动力将转移到第三产业。分布合理的产业结构能够发挥集聚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城市群协调发展[3]。
2013—2018年,河南省第三产业持续发展,对河南省城市群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河南省GDP由2013年的3.22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4.81万亿元,说明河南省城市群经济发展速度较快。2018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河南省GDP比例已达45.2%。但与全国数据相比,河南省城市群第一产业在GDP中所占比例仍然较高,第三产业所占比例相对较低。
1.4 河南省城市群交通发展状况
河南省城市群以省会郑州为中心构成全省的交通网络,截至2018年底,河南省高速公路里程達到6 600.03 km,建成以省会郑州为中心、覆盖周围主要城市的3小时公路圈。截至2018年底,河南省铁路运营里程已经达到5 460.10 km,其中高铁1 307.81 km。郑万、郑合、郑济、郑太等铁路正处于建设过程中,洛阳也将建成全国性的交通枢纽。在河南省城市群内,交通网络处于持续完善过程中,城际高铁将逐渐覆盖城市群内各个城市,城市群内部高速公路亦在规划和建设之中。
2 河南省城市群协调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中心城市缺乏足够的辐射能力
目前,郑州和洛阳两个中心城市对城市群的辐射带动力不强,极化效应十分显著,但扩散效应则相对不足。例如郑州和开封、新乡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产业互补、资源共享的格局,但与郑州周边其他地区的产业链未能紧密衔接,难以对这些城市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除郑州和洛阳外,河南省城市群内部经济联系并不紧密。郑州和洛阳的影响范围已超越了行政区域限制,但仍然限于与之相连的周边城市,缺乏显著的经济溢出效应[4]。
2.2 城市群产业布局不协调
河南省多数城市在制造业、建筑业方面具有行业优势,但在服务业方面存在短板,出现了第二、三产业结构失衡现象。科教产业对城市群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从目前数据来看,河南省城市群在我国科教产业布局中不占优势,教育、文化、信息、金融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
郑州和洛阳作为河南省城市群的两个中心城市,表现出较强的产业集聚能力,第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但没有形成强烈的扩散效应。周围城市在产业调整和发展过程中并没有与郑州和洛阳形成有效联动和互补[5]。
2.3 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协调规划
交通是城市群内部发展经济联系的基本要素。城市群内部以及城市群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产业的集聚和扩散,都以高效的交通作为前提条件[6]。目前河南省城市群整体交通设计仍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城市之间运输规划并不细致。 就功能方面而言,河南省還没有形成成熟的综合运输体系,城市群内部交通网络的连接效率并不高。就设计角度而言,河南省综合运输网络规划仍然受到行政层影响,不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部分城市在铁路、水运方面仍不够完善,加大了公路运输压力,降低了运输效率。
此外,河南省城市群内部的综合性枢纽建设相对缓慢,在换乘方面增加了时间和金钱成本。河南省城市群内部物流基础设施在规模、功能、数量等方面尚难以满足物流行业发展的需求。
3 河南省城市群协调发展对策
3.1 加强中心城市辐射能力
河南省城市群空间分布受到地理区位、基础设施、历史演变和行政地位的影响,其分布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产业结构的科学调整和合理分工,可以对河南城市群空间分布起到优化作用,进一步凸显不同城市的功能定位,使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的人口和产业集聚水平得到提升,发挥更强的增长极功能。
当前郑州、洛阳作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不够强,城市群区域表现出较强的集聚能力,即城市群经济显示出空间集聚效应,扩散效应较弱。这就需要加强中心城市的影响力与辐射能力,在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市地位的同时,使之与周围城市起到互补作用。
3.2 改善城市群产业布局
河南省城市群产业布局、资源要素配置应当差异化,不应过度注重短时间内GDP增长。例如技术开发应当位于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这里汇集了更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发的成本较低且效率更高,而中低端制造业应位于具备一定工业基础的地区[7]。
2017年开始,河南省第三产业对GDP增量的贡献比例超过第一、二产业,河南省城市群产业结构已经产生了较大变化。在协调发展过程中,河南省城市群应当注重第三产业发展,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要素,合理吸纳中心城市的转移产业。要重视产业集聚效应,提升城市产业发展的协同性,形成合力,防止出现个别城市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
3.3 形成分工合理的城市规划
在规划建设方面,河南省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应以互联互通为原则,形成合理的城市群规划。在基础设施联动方面,推进交通运输价格统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逐步摆脱行政区划限制,真正实现城市群内部的经济一体化。河南省应当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协调城市群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
从国内外著名城市群发展经验来看,尽管不同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但交通基础设施是发展的重要条件。河南省城市群内部要强化政府部门沟通交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决策,实现制度和机制创新,消除阻碍城市群内部要素流动的因素。
4 结束语
从河南省城市群发展现状来看,在第二产业方面具有专业化优势,但第三产业存在短板,科教产业不占优势,教育、文化、信息、金融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郑州和洛阳作为河南省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具备较强的经济集聚能力,但未能充分发挥其扩散效应,周围城市的产业建设和发展并没有与之实现联动和互补。为此,河南省应当加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调整城市群产业布局,形成分工合理的城市规划。
参考文献:
[1]邱士可,李世杰,王鑫.河南省中部城市群空间整合与郑汴许近域城市发展[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7(6):59-63.
[2]刘梦丽,王伟,刘静玉.中原城市群城市引力范围界定及演变格局[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7(4):49-54.
[3]李小建,杨慧敏.中原城市群产城协调发展分析[J].区域经济评论,2017(4):47-54.
[4]李秋红,常佰军.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郑州该怎么办?[J].协商论坛,2019(10):44-45.
[5]赵书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路径——以河南省为例[J].企业经济,2019(8):155-160.
[6]徐可.高铁对中原城市群人口流动与分布的影响[J].特区经济,2019(9):50-52.
[7]张艳.中原城市群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集聚研究[J].价值工程,2019(23):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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