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德国双元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双导师队伍建设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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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建设过程中存在双导师理念偏差、院校导师实践能力弱、企业导师专业素质低、双导师选拔机制缺乏等问题。文章从德国双元制导师培养模式出发,提出我国职业教育中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双导师队伍建设应加强对双导师队伍架构的建设、完善双导师准入制度,打造高质量的双导师队伍。
关键词:双导师队伍建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德国双元制
课题项目:2018年度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探索与事件——以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为例”。
一、背景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对高素质、专业化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人才需求巨大,国家高度重视老年护理和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
2014年8月25日,《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颁发,在教育部等国家、各省市部位的统筹下,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国不同类型的职业院校全面展开。从2015年到2018年,教育部先后公布了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其中,试点行业组织21家,试点地区20个,试点企业17家,试点高职院校410家,试点中职院校94家。2019年2月22日颁发的《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中,国家明确提出要“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2019年6月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详细部署了现代学徒制的工作。
建设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途径。各项政策文件显示,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联合协作,着重培养学生技能操作、岗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2015年至今,国内开办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老年护理等养老专业的职业院校,如长沙民政职业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以及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等,先后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双导师团队建设是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重点任务。《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学校和企业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本文将结合德国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对双导师队伍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对我国职业教育中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我国高职院校养老服务双导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一)对导师的理解存在偏差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要关注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教育过程,结合个体差异,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中,院校和企业对导师的理解与实践都还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专业的班级多为班建制,由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关注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依靠专业教师和通识课程教师来完成。比较普遍的是,由于师资缺乏、课时量大,专业建设任务琐碎、繁重等因素,专业教师根据考核标准完成教学工作已属不易,课后与学生接触不多,很少能够提供持久的思想指导、学习和生活的帮助。
根据教育部规定,职业院校应具有一定数量的来自企业、行业的教师,即聘请一线管理、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来校授课。企业人员来校授课,有限的课时,脱离真实工作环境的教学过程,都不利于企业人员与学生建立“师傅与徒弟”的信任感。
(二)院校导师实践经验少,企业导师专业素质不高
高职院校养老服务专业教师多具有医护背景,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但是普遍缺乏丰富的养老服务实践经验。教师成长过程中也缺乏相应的考核来体现职业素养与专业性。
企业导师则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带教水平参差不齐。养老服务行业是新兴产业,国内尚无统一的行业标准,机构“40、50”后工作人员多为短期培训后上岗,在技术技能方面缺乏带教能力;第二,养老服务整体社会法律意识和人文关怀水平不足。具体表现为养老机构非常重视老年人意外风险事件,但是对员工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心理保护等机制异常薄弱。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出的学生,进入企业实践后,常和带教导师发生职业动机冲突,最终离开养老行业。
三、德国双元导师培养对老服专业双导师队伍建设的启示
(一)明确导师理念职责,构建双导师队伍体系
德国双元制模式下,双导师表现为三种形式,即院校理论导师、院校实践导师和机构实践导师。院校理论导师负责教授专业知识,院校实践导师的职责包括学校的实训课程教学和在企业开展实践学生的指导。
企业实践导师主要负责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技能学习。德国双元模式下,对企业实践导师的要求较高。具体表现为:1.指导学生的岗位操作,即动手能力;2、教导学生知识与技能;3、主动与学校沟通学生培养情况;4、处理学生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5、与学院导师共同开发制定人才培训计划;6、组织企业导师定期参加教学研讨会;7、在学生进入岗位的最初阶段,协助学生进行岗位认知,应对心理不适;8、对学生进行考核。
从以上我们看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双导师队伍建设,首先要让院校明确“导师”的内涵,转变职业院校学生低人一等的思想,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现代学徒制工作,热爱学生,愿意和学生建立深刻的信任关系。其次要让企业导师明确“导师”职责,增加人才培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再者,院校导师和企业导师要加强合作,学校要与企业积极协调与沟通,双方定期互派人选到对方单位去挂职、锻炼。
(二)完善双导师选拔机制,建立职业认证制度
德国双元制模式下,老年护理专业的理论教师需要具备硕士学历,经过专业学习、师范学习、教学实习才可以正式上岗。实践导师则需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才有资质报考。实践导师要在理论教师的基础上,加上职业实践和心理学、教育学学习与考核,获得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担任。具体表现为,首先在教师进修学院接受300小时的师范培训,其次接受与护理专业相关的各项模块化课程。培训模块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社会心理学模块,包括自我评价、反思能力、沟通能力和教学方法,共154小时。第二部分是法律模块,包括劳动法、青少年保护法和护理法,共30小时。第三模块是观摩,共16小时,包括8小时理论课旁听和8小时实践观摩。培训结束后,由专业考官对其进行考核。考试方式包括论文和口试两种,需全部通过才可获得实践导师资质。获得实践导师资格证后,还要保持每年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类似于国内的临床医师和护士的繼续教育学分。
德国对于双元制导师的选拔和培养模式,体现出严进严出的特征,保证导师拥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技能。由于老年照护人员的缺乏,国务院近年来取消了养老照护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一方面降低了工作准入门槛,另一方面也对一线技术人员职业能力的提升丧失了参考标准和发展路径。作为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必须要求带教导师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水平。高职院校应该根据办学需求与人才培养需求,制定自己的认证标准,完善双导师的选拔和培育机制。
四、结论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要深刻认识到双导师队伍建设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发展的重要性。德国双元制下的双元导师队伍,受到《联邦教育法》和《联邦教育条例》的保护,这是我们现有制度所缺乏的。但是我们不应该放弃,要科学借鉴双元经验,多渠道提高双导师队伍素质,建立高质量的稳定的双导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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