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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参与的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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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经之路,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太原市目前是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以太原市万柏林区X村城中村改造中的村民参与为例,通过调查分析城中村改造初期阶段、制定完善阶段、实施评估阶段中村民参与的基本情况,总结得出太原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参与的效果评价,即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改造各个阶段实现社会监督,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推进,确保城中村改造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进而加快太原市城市化的步伐,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村民参与;效果分析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2-0142-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志码:A
   太原市由6个区组成,共有173个城中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安置房建设、村民补偿费、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都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太原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真正有成效的村民参与应该成为畅通村民申诉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渠道,同时在改造的各个环节充分实现村民参与,才可以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实施。
  1  理论视角
   治理理论强调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不是全能的掌舵者,其他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私人部门、普通村民只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都可以与政府共同管理[1]。善治是治理的一种升华,将治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最优效果,也是政府與公民对公共生活的一种最佳状态。善治强调公民通过对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达到公民和公共机构的良性互动[2],实质上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指政府积极倡导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主张还政于民,倾听公众、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不断回应多方主体的需求[3]。
  2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村民参与基本过程
  2.1  城中村改造初期的村民参与
  2.1.1  宣传改造政策,倾听村民诉求
   首先组织X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人员学习城中村的改造政策,学习与村民沟通的说话方式,利用宣传单、宣传条幅、乡村广播等平台广泛动员宣传。其次由区、街道、村委干部组成工作组,召开被拆迁村民座谈会,给村民讲解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城中村改造的具体实施流程,以及城中村改造给村民带来的利益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再次村委会通过与村民面谈、发放调查问卷、贴公示方案等形式征求村民的建议。
  2.1.2  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
   村民自觉自愿实施城中村改造是关键,通过访谈和查阅信息了解到,太原市万柏林区X村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法推行城中村改造。
   首先X村党支部在广泛征询村民建议后提出了改造的初步方案;其次X村两委商议,邀请专业人士,补充完善村党支部提出的初步方案;再次将初步方案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改进方案,同时组织党员深入村民家中进行改造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最后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形成决议,并在X村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活动场所予以公示,如果发现决议中有问题的事项,要向村民说明情况,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决策程序。同时,村委会承诺将改造实施的进程和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2.2  制订完善改造方案时的村民参与
   城中村改造方案的修订和完善与村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此阶段主要由确定村民拆迁补偿费、村民安置方案、安置房施工招标等部分组成。太原市X村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采取的是先帮村民解决改造政策上的问题,再实施拆迁的方法,确实维护村民的利益,让村民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实地访谈了解到为确保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村委会经过多次讨论,最终确定城中村拆迁补偿规划方案,采取货币、安置房、商业权益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给村民补偿,为保障村民利益的最大化,村民可以自己选择补偿安置的方法。
  2.3  改造方案实施评估阶段的村民参与
   城中村改造方案完成阶段的村民参与主要包括村民为安置房建设选择开发商和对城中村改造方案再次审查。
   在城中村改造实施及评估阶段的村民参与主要是村民在了解改造政策的基础上对拆迁进度、安置房施工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且及时反馈自己的意见。改造完成后的评估阶段,政府和村委会邀请村民、专家开展座谈会,对城中村改造的现状进行评估,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效果分析
  3.1  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
   在太原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改变以往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不公开、不透明的做法,从改造开始就将改造的相关政策和拆迁过程公示,并且在改造政策制定前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村民真正置身于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对改造的实施情况和参与改造的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最大程度保证改造实施的公开透明,这一做法获得村民的一致认可与支持。同时,实现村民的利益诉求表达,激发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热情,提升了城中村村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3.2  有助于在改造中实现社会监督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博弈的复杂过程,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努力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将城中村改造作为资源密集型政绩工程,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服从于开发商的寻租活动作出违背原则的事情。村民弱势群体的地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没有发言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造过程,村民的参与权得不到落实。
  3.3  保证城中村改造顺利推行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积极参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造,特别是在拆迁安置方案中,村民可以直接向政府和村委会提出自己的意愿,并且亲自参与到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相关政策的协商制定中。这些做法使城中村改造政策获得村民的广泛支持,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阻力,保障改造顺利推行,加快城市化步伐。城中村的村民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政府和开发商共同协商讨论达成共识,村民也能深刻体会到改造实施的不易。
  3.4  有助于改造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涉及专业知识的复杂过程,在改造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仅依靠政府和专家的智慧与经验是远远不够的,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化问题所需的全部知识与信息[4]。
   城中村的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能够从别样的角度看待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有助于问题有效解决,例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更加关注城中村的整体效益,而当地村民更加关注改造拆迁补偿费用、安置房质量、以后的生活环境等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城中村改造,有助于政府关注村民的利益诉求,促使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充分体现民意,使城中村改造更加趋于合理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于水.公共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2]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李学余.论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M].广东: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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