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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期间河北省淡水养殖病害防控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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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管控、市场关闭等因素影响,河北省淡水养殖虹鳟鱼、鲟鱼、罗非鱼及部分越冬鲤鱼、草鱼等大宗淡水鱼滞销压塘,部分养殖品种养殖密度增加,病害防控难度加大。为做好新冠疫情期间渔业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控病害发生,减少养殖损失,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预防为主,做好病害防控
  1.1加强全面消毒,提高生物安保意识
  对养殖池、进排水管道、生产工具定期用氯制剂或碘制剂进行预防消毒,降低水体中病原密度,避免交叉感染;当前正值虹鳟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IHN)发病季节,应从源头控制病原,做好苗种消毒,防止苗种带入病原,对虹鳟鱼卵及幼鱼用聚维酮碘消毒是阻止IHNV传播的有效方法。消毒剂使用严格按照说明使用,杜绝超量使用,并注意不同品种的耐受浓度。
  1.2注意调节水质,避免应激刺激
  越冬后鱼体相对较弱,应尽量保持较高的水位,适时调节水质或加注新水,保持优良水质和溶氧需求。加水或换水要少量多次,切忌大排大灌;非必要时,尽量减少拉网或倒池,避免鱼体受伤,以减少应激刺激。
  1.3减少饲料投喂量,降低养殖密度胁迫
  对于滞销压塘、生长迅速的虹鳟鱼、鲟鱼等冷水鱼成鱼,可分池降低养殖密度,对暂时无法降低养殖密度的,可适当减少投喂次数和投喂量,减缓其生长速度,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有助于降低养殖密度胁迫。可在饲料中添加酵母多糖等免疫增强剂提高鱼体的免疫力。
  1.4大宗淡水鱼越冬池塘管理
  每天坚持早晚巡塘,查看水生动物活动及吃食情况,查看水色、透明度等。关注天气变化,省内北部越冬封冻池塘,应注意扫雪除尘,增加透光率。每亩打散气冰眼1~2个,紧急情况下可破冰,用水泵、气泵、增氧机或增氧剂等增氧。越冬后鱼体相对较弱,非必要时,尽量减少拉网或倒池,避免鱼体受伤和应激刺激。
  2现阶段主要病害防控
  现阶段主要疫病为虹鳟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IHN)及4月份开始可能发生的鲤浮肿病(CEVD),不论何种疫病发生,应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站报告。
  2.1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
  对于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应对发病池塘及相邻池塘进行隔离饲养,死鱼无害化处理,养殖用水禁止外放,养殖工具定期消毒并严禁交叉使用,开启增氧机增氧,暂停投饵,不要滥用药物;发病池塘投喂抗病毒药饵等可减轻病情;提高水温至16~20 ℃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2.2鲤浮肿病
  对于鲤浮肿病,应对发病池塘及相邻池塘进行隔離,死鱼无害化处理,养殖用水禁止外放;不要采取滥用药物、调水等易引起应激的措施,暂停投喂饲料;开启增氧机增氧,但切勿将水搅浑;在发病4~5天后泼洒三黄粉等抗病毒中药可减轻病情。
  2.3真菌性、细菌性和寄生虫性常见疾病
  若发生真菌性、细菌性和寄生虫性等常见疾病,可利用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鱼病网:http://www.adds.org.cn/)进行自助诊断和治疗,或咨询相关专家。
  3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新冠疫情期间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同时,可利用网络等营销模式开发线上交易市场,拓展销售渠道。出池水产品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渔用药物休药期的规定,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收稿日期:2020-02-18)《河北渔业》2020年第2期(总第314期)○水产商情
  基金项目: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淡水养殖创新团队资助(项目编号:HBCT2018180207)。
  作者简介:李全振(1964—),男,推广研究员,主要从事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工作。E-mail:LQZ66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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