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评价的指标体系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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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靖
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开发、编制的课程,而对校本课程的评价却普遍存在评价工具单一、评价形式趋同等问题。CIPP模式作为一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评价模式,其评价的全面性、发展性、灵活性都适宜于当前校本课程发展现状。笔者尝试运用CIPP模式对校本课程进行科学化、合理化的评价。
一、校本课程评价的内在诉求
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是综合的,教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仅是课程的实施者,同时也是开发者,所以,对校本课程的评价不能等同于课程评价或者教学评价。作为一种新型的课程形式,校本课程评价实际上存在组成要素上的横向内在诉求和过程环节上的纵向内在诉求,对校本课程评价的内在诉求探索,应当从这两个方面出发。
各个学校对根据地域特色、办学理念、优势课程资源等开发出的校本课程拥有最大程度的自主性和决定权,所以,完整的目标评价在课程开发之前就要做好课程定位,明确开设理念、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在体现特色和尊重客观资源的基础上,指向发展学生能力,以确保校本课程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校本课程的核心是内容质量,校本课程内容的评价应紧密围绕其与课程目标的契合度和满足课程内容的自身改进需求两个方面来进行。最后,校本课程的学习活动方式是机动灵活的,教师和学生可以依据校本课程的特点自由选择相应的学习方式,因此对校本课程学习活动方式的评价应坚持以促进学生能力发展为旨归,对课程实施情况适时监控和调整,以保证校本课程的有效实施。
从本质上看,校本课程是学校在落实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自己开发的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具有学校自身特点的课程,因而,在校本课程在诞生之初,就产生了对相应阶段评价的需要。从作用上分析,作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支持型、补充型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设计和实施都是一个连续和动态的改进过程,这也就决定了对校本课程的评价不应是静态的终结性评价,而应动态地贯穿在校本课程开发、设计、实施、结果的全过程中。
二、CIPP评价模式概述
CIPP模式由美国学者斯塔弗尔比姆在批判泰勒的行为目标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以决策为中心的评价模式。构成其名称的四个字母分别代表了背景评价(Context Evaluation)、输入评价(Input Evaluation)、过程评价(Process Evaluation)、成果评价(Product Evaluation)四个方面。其中背景评价服务于计划决策,投入评价服务于组织决策,过程评价服务于实施决策,成果评价服务于再一次做出决策,因此该模式又被认为是一种决策导向的评价模式。此后,斯塔弗尔比姆对这一结构做出了进一步的补充与完善,将“成果评价”环节分解成“影响评价”(Impact Evaluation)环节和“成效评价”(Effectiveness Evaluation)环节,并新增了“可持续性评价”(Sustainability Evaluation)环节和“可应用性评价”(Transportability Evaluation)环节,至此形成了当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七环节评价模式。
其中,“背景评价”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下对实现决策目的所必需的事物、达成决策目的所必须克服的障碍、可以获得的物质及智力支持、完成任务的相关时机等做出系统性评价;“输入评价”是指在上一步评价的基础上,对于达成目标所需要的内部及外部条件、物质及智力资源、所有备选方案的相对优劣作出评价;“过程评价”发生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是对方案实施情况的及时监督检查,目的在于发现评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调整和改进影响方案实施的各种因素;“影响评价”是在方案实施结束后,在方案产生成果的基础之上,对于方案到达目标和影响目标等做出评价;“成效评价”注重方案成果的投入与产出比例,是对方案实施成果的效用性进行的评价;“可持续性评价”是对方案的发展潜力进行可持续性的评价,如判定某一方案是否可以常规化、制度化的循环使用;“可推广性评价”是基于方案在可持续实施的前提下,对该方案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应用于其他不同情境和条件下的评价,旨在了解方案的使用范围。
三、校本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CIPP模式与校本课程结合的依據
CIPP模式的内涵与特点能够与校本课程评价的内在诉求相契合。CIPP模式的决策导向和重视评价改进的功能特点,与校本课程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学习活动方式等方面需要有系统的反馈和不断修正的横向诉求相符合。此外,CIPP模式可以对方案进行的全程评价和灵活评价,避免了校本课程偏重成果评价的问题,使得校本课程能够对课程发展进行全盘的把控,对课程整体有系统的反思,满足了校本课程在过程环节上的纵向内在诉求。因此,将CIPP模式运用于校本课程评价具有强烈的现实需要和充足的逻辑依据,CIPP模式将为校本课程评价构建在理论和实践上提供新的视角和依据。
2.校本课程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基于我国校本课程评价的现状,笔者对CIPP七步评价步骤的流程进行了分析,尝试将其与校本课程评价的内在诉求相结合,大致构建出一套由评价内容、一级指标以及二级指标所构成的具有递阶层次结构的评价指标体系(见上表)。
在CIPP模式的视角下,校本课程评价有了更为灵活、全面且具体的指标体系。笔者相信,有了相应的校本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校本课程评价便不会流于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基于CIPP模式建构的校本课程评价指标体系虽然有更完整、系统和全面的特点,但仍是一种概括的、综合的校本课程评价模式,仅为评价者提供校本课程评价的大框架和一般要求,并没有严格的指标数量化规则和固定的评价程序。涉及具体应用的相关模型时,仍然需要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根据地区、学校和学生的差异等实际情况不断地调整和丰富该评价指标,以更好地为校本课程评价实践服务。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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