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居民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火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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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扎实推进,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获得了大幅度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也日益集中化,住宅配套设施相对完善,各项服务比较先进的城市居民小区不断形成。与此同时也暴漏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比较突出。为此,本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城市居民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对策。
关键词:城市居民小区;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隐患;防火对策
1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扎实推进,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获得了大幅度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也日益集中化,于是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住宅配套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备等也相对完善,服务比较先进的城市居民小区不断形成。它不仅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提升了人民的幸福指数,同时也为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该看到,城市居民小区的快速发展对我们消防事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在很多地方,城市居民小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居民小区的发展速度,城市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居民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家庭装饰装修大量采用可燃材料,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油不够规范,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居民私家车占据堵塞等方面均能反映出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着诸多死角和盲点。因此,改善和加强城市居民小区的消防建设势在必行,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等组织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的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在消防安全工作的防火管理方面最终达到城市居民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性运作模式。
2 城市居民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大量私家车占据消防通道妨碍消防救援。私家车的剧增不仅给城市居民小区停车带来了极大压力,更是给居民小区消防救援带来了严重威胁,大量私家车停放在居民小区主干道的两侧,占据了消防通道和人行道。原本并不宽敞的居民小区空间更显得拥挤不堪,居民小区道路仅仅只能供小型车辆通行,消防通道被堵塞,成为消防救援的首要障碍。
(2)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效力有待加强。长期以来,一些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都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重要部位上,忽视了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普遍认为居民小区火灾面小、点小,容易扑救,不会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政治影响,从而使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成了盲点。
(3)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规定: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事务与管理均有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并应在管理范围内履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诸如: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完好有效等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职责远未落实,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职责不明确。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安部120号令规定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的消防管理职责不甚了解,对自己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知之甚少,对居民小区配置的消防设施不管不问,对应尽的消防义务一问三不知。二是制度不健全。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制度等。三是管理不完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居民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消火栓老化、锈蚀、配件偷盗、被撞未修复、无水无压、被埋等;有的居民小区缺少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标识和指示标志,物业管理部门随意在出入口处设置铁门或栏杆,影响消防车通行,延误救援时机。
(4)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居民消防安全素质不高。近年来消防救援部门在消防安全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受财力、物力、人力以及群众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还远远不够,城市居民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比如乱扔烟头、乱拉乱接电线、生活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随意放置可燃物品、在疏散走道上堆放杂物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人为造成了许多不安全因素。
3 加强和改进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对策
(1)明确责任,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在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应当起领导或主导作用,并要负责规范各居民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消防安全环境优化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要负责监督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并做好责任落实。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居民小区管理公司,应把与居民小区相配套的消防设施纳入到目标管理内容中,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真正做到“隐患自查、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由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纠正物业管理公司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的错误,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導、自我管理、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居民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加强城市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最新修订的《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规定,消防救援部门应对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还应当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对居民小区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3)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公司对居民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能力。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逐级防火岗位责任制,上至领导、下至员工,都对消防安全负有相应岗位责任,层层明确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从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住户在装修过程中是否擅自更换防火门、存在堵塞消防通道、在楼梯间及走道堆放杂物等现象,检查居民小区在道路、绿化改造过程中有没有影响消防车道,居民停放车辆时是否占用消防车道等问题;要加强对居民小区消防重点部位、重点消防设施日常巡检,禁止擅自挪用、损毁消防设施的行为,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要每天定时巡视居民小区的每个角落,特别是加强对居民小区住宅楼梯、通道的消防巡查,确保公共通道畅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消除。
(4)加强城市居民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要注重加强城市居民的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和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自救教育,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居民小区活动室以及小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着重对小区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以此带动家庭和整个社会。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适时宣传推广居民小区消防工作的新经验、新事物,让人民群众耳濡目染、警钟长鸣,此外,消防救援部门应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演练等活动,在居民小区内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参考文献:
[1] 潘涛.浅谈城市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防火对策[J].科技资讯,2014(23).
[2] 吴义新.浅析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及解决对策[J].低温建筑技术,2016(6).
作者简介:
刘一平,男,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四川 成都6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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