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烟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建设路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公司律师制度是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现代管理体系的必然选择,是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法规人才队伍的有效途径,也是满足烟草企业律师法律服务需求的更好选择。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谋划,从制度、流程、队伍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烟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发挥公司律师在法治烟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公司律师制度;烟草企业;构建
  [中图分类号] D92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5-0110-03
  Abstract: The company lawyer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promote the legal construction, an inevitable choice to build a modern management system, an effective way to build a professional team of legal personnel, and a better choice to meet the legal service needs of lawyers in tobacco enterprises.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we should take measures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actively plan and start from the system, process, team and other aspects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corporate lawyer system of tobacco enterprises, and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sitive role of corporate lawyers in the legal tobacco construction.
  Key words: corporate lawyer system, tobacco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2019年全国烟草法规体改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行业法规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法律顾问团队。明确提出:“职业化”就是要高度重视法规人员的职业发展,做到“严育”,要不断完善法律人才的激励和孵化机制,推动内部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建设,让法律人才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如何让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成为法治烟草建设迈向深层次和高水平提供新动能,助推全省系统高质量发展,成为值得思考的一个课题。
  一、公司律师制度简介
  自2002年司法部首次提出公司律师试点以来,党中央多次在重要会议、文件中对公司律师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化法治建设进行了全面阐述,明确提出“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2016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体系。2018年12月13日,司法部第39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了《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公职律师制度、公司律师制度终于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得以确立。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规定:“所谓公司律师,是指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司律师证书,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办法要求,公司律师应当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主要从事以本企业经营管理为主的内部法律服务,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审核或起草合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管理经济合同及处理商标、专利等事务,处理法律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等,服务生产经营,促进国有企业依法经营,从而防范法律风險,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1]
  二、烟草行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
  由于长期以来专卖专营的市场环境,行业以往对法治建设、风险防控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不能因为有着专卖制度的保护就对市场经济大潮中的暗流险滩视若无睹。同时,体制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烟草行业逐渐衍生出一些具有特殊性、系统性、全局性的法律风险,正如2019年国家局徐滢副局长在行业法规体改会议上指出的:反垄断调查中市场支配地位的合理使用问题、控烟履约中过度控烟立法问题、吸烟与健康诉讼问题、宣传促销中烟草广告的法律适用问题、信息公开中政企信息的界定问题、境外投融资过程中涉及的法定关联交易问题等等。如果处理不当,这些都可能会变成木桶的短板,成为严重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举措
  公司律师制度是一项世界通行的制度,因为任何企业,只要有管理,必然伴随着风险,而企业的一切风险最终都将以法律风险的面目呈现。企业要想生存并不断做强做大,依法治企是重要环节,而要落实依法治企,建立和完善公司律师制度显然不可或缺。
  当前,烟草行业面临烟草控制、完善体制、构建和谐、国际竞争等多个方面的压力和挑战,特别在当前经济情况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烟草诉讼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逐渐增加的形势下,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发挥好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作用,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律师制度体系恰恰为烟草行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提供了重要路径。
  在烟草行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通过打造一支具有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服务方法、专业法律服务能力的法律精英团队,能够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各条线的具体实务问题,并针对行业面临的各种突出问题、潜在威胁进行研究,从而逐渐将企业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保证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构建现代管理体系的必然选择
  从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的经验来看,完善的公司律师制度是做强做大企业的保障。公司律师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主动介入、审查监督、防范风险,使得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能够全面落地、工作流程实现顺畅运行、各种危机得到提前化解,“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公司律师制度已经是一项发展非常成熟的律师执业制度,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在执业律师总量中的比例大约为70%、15%、15%,同时公司律师所占比例还呈上升趋势。世界知名的通用电气公司所拥有的公司律师队伍达400多人,纽约证券交易所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是公司律师。”[2]
  从国内来看,华为刚起步手机业时,因法律业务经验以及专利储备力量的不足,在全世界被各大巨头们碾压,3年时间里被告了54次。三年后,华为逐步组建起500多名员工的法务部,而这500个人基本都是公司律师,并不包括外聘律所。2016年5月华为在美国和中国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这也是历史上首次,中国企业向世界巨头主动宣战;2019年5月29日,华为又在美国提交简易判决动议,起诉美国政府的《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2019NDAA)第889条(该条款明显针对华为)违宪。强大的法务部,让华为剑指全世界。华为法务部长郭世栈这样说过:法律部门是一个企业的军队,这支军队必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三)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法规人才队伍,避免行业法律人才流失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烟草行业法律岗位人才流失现象不断发生,特别是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或者是向往更高的社会地位,而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择法官、检察官职业;或者是期待更高的收入水平,而离开烟草行业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又或者是尽管没有离开行业,但却从事着与法律事务无关的工作岗位。
  张靖江副局长在全省法规体改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待遇留人、岗位留人、情感留人,努力实现法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专业化和专职化。通过建立健全烟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可以在企业内部为法律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升从事法律岗位的自豪感和维护企业利益的积极性,激发法律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和职业归属感,从根本上解决法律岗位人才流失的问题。
  (四)满足烟草企业律师法律服务需求的更好选择
  同外聘的社会律师相比,公司律师开展工作的专业性、时效性更强,工作覆盖面更广,因此具有社会律师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1.与社会律师相比,公司律师工作的专业性更强。公司律师并不隶属于任何律师事务所,而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工作在企业,既熟悉法律法规、又熟悉本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掌握更多企业信息和内情,更加了解本企业需求,对企业忠诚度更高,也更能站在发展战略角度,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防范法律风险,从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别是在我国烟草行业专卖专营、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下,作为烟草企业的员工,公司律师对行业的“基本法”——烟草专卖法等一系列烟草法律法规有着发自内心的理解、认同与拥护,在这一点上,无人能出其右。
  2.与社会律师相比,公司律师工作的时效性更强。公司律师每天在企业内部参与经营管理,随时以法律思维方式审视接触到的各类问题,一旦发现工作流程中的法律风险,可以立即进行防范,防患于未然,这也是公司律师日常工作的重点。而社会律师往往听从所属律师事务所安排,同时接受多个企业、单位委托,解决法律问题的及时性相对较弱,甚至有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的双方委托了同一名社会律师的情况。
  3.与社会律师相比,公司律师工作的覆盖面更广。根据《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出具法律意见、制修订企业规章制度,还是常规的合同审核、法治宣教,甚至是参与谈判、诉讼、仲裁、调解,都是公司律师职责所在,而对于社会律师,他们的服务内容取决于委托合同的约定,超出合同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他们完全可以拒绝。
  三、烟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建设路径
  “谋定而后动,蹄疾而步稳。”省局(公司)2019年工作报告指出,要增强法治思维等五种思维方式,大胆地试、勇敢地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国家局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引领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谋划,从制度、流程、队伍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适应烟草企业的公司律师制度,发挥公司律师在法治烟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建立健全公司律师制度规范和流程
  公司律师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当然也是企业体制建设的必要环节,建立完善的公司律师制度也是完善企业内部建设的具体表现。
  1.建立规范性文件,完善制度细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使公司律师发挥最大的作用。可根据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及行业2019年法规体改工作会议精神,制定适合省局(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通过明确公司律师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和权利义务,保障公司律师全面参与企业管理运营。
  2.建立健全公司律师对决策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工作流程,完善法律事务指派、承办、反馈、评估、督办等有关工作流程和制度安排。特别是要提升公司律师对企业重大项目的前置性审核,特别是投资项目、外部合作项目,要在流程设计中变被动参与为主动介入,明确公司律师的监督职责,降低风险。
  3.充分发挥公司律师在制度审核、案卷评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实现对企业各业务条线全方位拓展、全领域覆盖、全流程管控的立体式多元化动态管理体系。
  (二)打造高素质的公司律师队伍
  制度的关键在人,只有高素质的公司律師队伍,才能保障公司律师制度的功能得到更全面的发挥。徐滢副局长在行业法规体改工作会议上还提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系统符合申领‘两公’律师资格人员的证照申请工作,为法治烟草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储备。”
  省局(公司)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意见、结合个人意愿,组织全省系统符合《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任职条件的人员申请公司律师资格。建立省局(公司)公司律师档案,并开展相应的职前培训以及其他相关业务培训,培养精通业务、精通管理、精通法律和诉讼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人才保障。
  (三)建立公司律师的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
  司法部曾与人事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文明确了企业总法律顾问享受企业三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的政治待遇,以利于其履行工作职责。行业可借鉴这一做法,根据需要设置以下岗位:首席公司律师、高级公司律师、公司律师、助理公司律师等,其中,首席公司律师的政治待遇比照所属单位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标准,其他等级资格分别对应不同行政级别,使公司律师在企业内部有较大上升空间,更有利于稳定法规人员队伍。省局(公司)可在全省系统范围内统筹调配和使用公司律师,尽可能缩小与社会律师之间的差距,激发公司律师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积分制等评价、激励机制,对全省系统公司律师统一开展年度工作考核,明确公司律师“干什么”、“怎么干”,用制度明确“考什么”“怎么考”,充分调动和激发公司律师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公司律师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以提高薪酬、奖金等物质奖励满足公司律师的基础需求,以授予荣誉、表彰等精神激励满足其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对于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不再继续纳入全省系统公司律师档案管理。
  公司律师制度的发展能为法治烟草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不竭动力,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流程的优化、激励机制的落地,将不断促进公司律师在管理层中当好参谋员、在法律执行中当好监督员、在企业风险防范和合同管理中当好守门员、在企业内部纠纷发生时当好调解员、在外部法律纠纷发生时当好消防员、在企业法制宣教中当好宣传员,助推安徽烟草商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S].司发通〔2018〕131号
  [2]刘彦.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在马钢公司的现状与思考[J].冶金管理,2010(12).
  [责任编辑:王凤娟]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2193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