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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功能视角下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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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目前,广西农村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稳步增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金融环境不断优化。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构建广西农村金融体系,并提出优化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对策建议,包括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构建灵活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深化农村银行金融改革,建设广西新农村金融体系;践行普惠金融方针,提高广西银行业服务水平。
  [关键词] 金融功能观;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 F83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5-0173-03
  一、金融功能观概述
  美国知名金融学教授默顿和博迪在1993年发表的著作《全球金融体系:功能观点》一书中针对金融体系改革,提出了著名的金融功能观理论。在其研究中,基本观点认为一个完善的金融体系基本作用在于对各种经济资源在不同时空上的有效配置。针对这个基本功能,又可以把金融系统细分为清算和支付,资本积累的转移,价格信息,管理风控,激励问题这几大功能,其最终的目标是实现提高金融体系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
  博迪和默顿两位教授研究以功能观的视角分析金融机构改革,正是金融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作用的体现,很多学者都从功能觀视角来分析金融系统。本文所提出的以功能性观点去研究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作用的方法正是金融功能观分析方法。
  利用金融功能观的思维方法需要从金融系统改革目的出发,推导出金融系统外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供需平衡,从而分析整个金融机构系统与经济环境之间的相关性。从研究来看,需要结合金融机构效益的分析,分析能够有效实现外部经济环境金融系统需求的路径,从而才能对整个金融系统进行合理的结构性优化。整个过程的分析思路可以总结为: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功能性—金融体系结构性。金融功能观分析法主要是依据经济条件对于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功能的需求,来构建整个金融服务体系和运行管理,一旦这种金融体系能够发挥作用,必定会使整个金融服务体系大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所以,通过研究功能观理论,结合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更清晰地理顺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内生关系。
  二、广西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情况
  近年来,广西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文件,极大提高区内农村金融机构农村经济重要作用。整个农村金融工作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关键领域,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整个信贷投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切合度。同时,积极推进“双百亿”计划,大力推行小微企业的“百千万”信贷工程,不断做好小微企业金融帮扶工作。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加强政银企对接,推广线上对接互动服务平台,强化金融精准支持[1]。
  (一)广西农村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稳步增长
  广西区内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各项放款保持稳定增长,大大缓解了广西农业生产的资金需求。2018年末,广西区内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5660亿元,同比增长8.9%;农户贷款余额3110亿元,同比增幅最大为18.6%,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8113亿元,同比增长4.0%。
  2018年广西区内各类金融机构投放的精准扶贫贷款全年累计545亿元,惠及服务贫困人376万人(次),极大推动了乡村振兴和广西农村经济发展。同年,广西区内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8%,大大低于商业银行以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113个基点,减少企业融资成本约1.23亿元。
  (二)广西农村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
  截至2018年末,广西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和积极到县域乡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不断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专营机构。同时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乡镇地区成立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极大地填补金融机构空白镇。在农村信用系统建设方面,全区95%的县(区)完善建立农村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乡镇全覆盖。
  (三)广西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提高
  近年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相继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末,存贷比低于20%的县域支行已经不存在,存贷比低于30%的县域支行也大大降低。柳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以及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别增资扩股18.8亿元、39.1元、17.9亿元和20.9亿元,有效提升资本充足率[2]。
  2017年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积极拓宽支农服务渠道,成立“三农”渠道管理中心和“三农”互联网金融管理中心,对广西区内75个县支行实施差异化授权,重点推进临桂、北流支行“放权搞活”试点,大力推进农村信贷工作,真正落实金融服务农村经济的任务[3]。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积极谋求改革切实开展县级农商行达标组建工作,广西区内4家农信社成功改制为农商行。
  (四)广西农村金融环境不断优化
  广西社会信用环境持续优化,全区95%的县(区)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金融机构向401.3万信用农户累放贷款3824亿元。全区支付体系不断完善[4]。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绩,农村支付服务提档升级,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实现乡镇全覆盖。
  2013年,广西开启为期五年的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其中,作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范围扩大到除百色市以外的13个县市。从2008年起田东县通过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实现了“三个全国第一”,即全国第一个农村信用信息系统覆盖全部农户的县,并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全国第一个实现转账支付电话“村村通”的县,转账支付电话将覆盖全县162个行政村、街;全国第一个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和农村支付服务体系的县,全县金融机构种类齐全,居全区各县之首。形成了全新的农村金融发展“田东模式”。   三、以金融功能观理念构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广西现代农业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相互影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广西新一轮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改革,需要健全完善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广西农村经济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重点是要健全完善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西现代农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构建分层、分业、分类审慎监管框架。
  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为了更好地构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有必要对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目前,广西区内金融机构类型主要有四种形式,即政策性金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商业性金融(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和中国邮政储蓄广西分行),合作性金融(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金融(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根据金融功能观的观点认为,应该发挥合作性金融的主导功能,利用政策性金融的引导功能,大力发展商业性金融的支持功能,鼓励新金融发挥辅助功能[5]。
  通过梳理各种类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作用,接下来就应该以金融功能观的理论对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进行设计。金融功能观对于金融机构体系的功能一般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便利清算和支付的功能。金融机构负责提供各种清算和结算的信用工具。二是金融机构体系资源配置功能,金融机构作为间接融资的中介,能够将全社会资金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三是风险分散的功能。金融机构能够提供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服务。同样,在构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功能也包括这三方面。目前,在广西区内初步形成了由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新金融构成“广西区内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需要特别指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所设计不同层级是根据广西农村金融機构的实际需要,通过各种有效的组合结构而形成的金融机构体系框架,这并不是稳定的结构关系,而是应该根据具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变化的。基于此,本文对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进行如下图的基本设计。
  四、优化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相关建议
  (一)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构建灵活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按照放宽准入、深化改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原则,明确广西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功能化定位,大力发展不同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在相互市场竞争中的功能,更好地服务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引入有效地竞争机制,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主体的激励作用,形成多元化,广覆盖的金融机构体系,可以大大提高资金配置的效率。同时,广西农村各类金融机构要大力服务本地农村经济建设,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填补空白乡镇无金融服务的现状。
  (二)深化农村银行金融改革,积极建设广西新农村金融体系
  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类机构改革,拓展农业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全面深化广西农村合作社金融机构改革,推进县级农合机构改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主导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完善服务“三农”的银行业基础设施。持续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逐步形成传统商业银行、三家城市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及创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协同发展、优势互补的现代化银行业金融体系。
  (三)践行普惠金融方针,提高广西银行业服务水平
  普惠金融是国家战略决策,广西银行业要回归本源,聚焦普惠金融。一是银行业要加快在广西老少边穷地区布局物理网点和倾斜金融资源,加大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扶贫产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贫穷地区的金融支持。二是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持续优化银企服务,加强支付清算系统管理,推动支付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移动支付在城市和农村领域、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领域的便民服务能力。三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化。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对接中小型、微型企业,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J].区域金融研究,2019(9).
  [2]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J].区域金融研,2018(10).
  [3]钱水土,姚耀军.金融功能观视角下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与创新[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1(3).
  [4]张强,佘桂荣.基于“功能范式”的农村金融体系优化配置的路径选择[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2).
  [5]温涛,王煜宇.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演进逻辑与未来展望[J].农业技术经济,2018(1).
  [责任编辑: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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