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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述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晓丽 蔡丽

  摘要:自2013年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概念被提出以来,国内学者围绕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内涵、价值、困境、建构路径等问题展开研究。学者们突出时代性和技术性,认为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是立足新时代运用新技术的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新形态。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以新的思维方式、强大的监督力量和引导功能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同时也在专业人员、数据处理、隐私保护等方面面临新问题。学界集中从国家、学校、教育者三个维度研究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建构路径,强调共生主体、制度保障、思维转换、技术提升等内容。
  关键词: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9)06-0083-07
  2008年,维克托·迈尔一舍恩伯格和肯尼斯·库克耶首先提出“大数据”概念,此概念一出便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并被应用到各个领域。2013年,大数据与思想政治教育交叉研究出现。
  一、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及研究价值
  (一)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研究
  1.大数据的定义
  对于“大数据”概念,学者们主要从三个进路展开。其一,从本质上看,大数据就是数据集。杨叶平认为,“大数据就是总量特别浩大、多样化的数据集”;维基百科将大数据定义为,“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人工,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截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人类所能解读的信息”。其二,从技术上看,大数据是一种把握海量信息的新技术。《大数据傻瓜书》将大数据视为“一种新旧技术的结合,可以管理规模巨大的独立数据,适时、适速的进行分析和响应,以帮助公司获取可行的洞察力”。张颖、刘兴国认为:“大数据是一种对数据集进行收集、存储、处理、分析的技术。”其三,从价值论上看,大数据是新兴价值资源。涂子沛指出,“大数据之大,并不仅仅在于容量之大.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海量数据的交换、整合和分析,发现新的知识,创造新的价值,带来‘大知识’、‘大科技’、‘大利润’和‘大发展’”;维克托·迈尔一舍恩伯格和肯尼斯·库克耶指出,“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在学术研究中,学者们较多认同第三种界定大数据的方式。
  就大数据的特征而言,国际数据公司在《从混沌中提取价值》报告中提出大数据的“4V”特征,即数据容量大(volume)、数据类型繁多(variety)、处理速度快(velocity)、商业价值高(value),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认同与运用。接着,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在“4V”特征基础上根据大数据本质认为大数据还具有精确性(veracity),学者们开始从“4V”走向“5V”来说明大数据的特点。
  2.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
  关于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学者们的众多界定可归纳为时代和技术两个进路两种类型。第一,立足时代变迁的视角,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是新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创新的思想政治教育。赵浚、张澍军指出:“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在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重新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供给平衡与协调运行。”王兴波认为:“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之上,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应该顺应时代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借助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以生活化的话语方式,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信念、人生态度、道德规范、情感心理等进行影响。”第二,立足技术革命的视角,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与大数据的紧密结合。田冰认为:“大数据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以数据应用为特征,以数据事实为信息来源,借助数据的客观性、全面性为科学决策的依据,针对目标群体和客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可预测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张崔英、谢守成强调:“只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的成果,在保持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性质、根本规定性不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变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才能使大数据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高度融合。”
  3.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学者们多从大数据应用到思想政治教育中生发出大数据新特点的角度来说明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其一,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高效性,大数据技术提高了学生思想信息的获取速度和数据处理速度,能够尽快掌握学生状况,缩短教育准备过程,减少不必要的时间耗损;其二,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全面性,能方便和快捷地获取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整体内容,更加兼容地吸收跨越地域和政治、经济、文化界限的多方面教育信息,通过大数据强大的非线性分析,实现对群体对象特征的多角度描述,能够将群体对象特征清晰全面地呈现出来;其三,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针对性,对思想行为信息的筛选和分析能细化到单个学生、小群体的思想动态,通过找出思想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对事件的发展走向及趋势进行预测,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安排提供科学的预测和决策,形成精准主动型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目前学术界对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定义多从技术的角度展開,强调大数据作为科技发展形态带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功能上的发展,但如何立足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来整合大数据与思想政治教育并未得到应有的说明,而这是保持思想政治教育在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地位的关键,将成为未来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价值
  学者们多从大数据克服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局限性、引发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的视角说明具体研究价值。
  第一,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一方面,大数据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数据量,“全数据”使思想政治教育信息更准确。田冰指出,“伴随着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将进一步扩大。数据分析和提纯将使我们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教育对象。同时,各种数据的迅猛增长和大量数据库的建立也极大地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资源”。赵琛认为大数据时代下思想政治教育“信息源数据化、决策科学化和实施智能化”。另一方面,大数据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交叉结合提升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信度和效度。徐岩、杨晓玲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大数据对教育对象外化状态、行为内容及其结构的搜集分析,与教育对象实际反映的吻合程度高,有利于实现对现有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再利用,极大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度。”宋田田指出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精准化教学能力、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和精确化管理质量”。   第二,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领域。学者们认为大数据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是一种交叉研究,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领域。谢继华、张茜指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给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带来了新的交叉研究领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涵盖政治学、管理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理论和知识要点,学科范围广、知识体系庞大。看似不同的领域,通过‘互联网+’战略,实际上两者在学科层面已然开始交错、交融。”田冰指出:“大数据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跟踪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能够促进研究人员的能力培养和团队建设,加快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学科的有机融合。”
  大数据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以及大数据的运用都具有重要作用。围绕价值问题,学者们多将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相比较,集中强调大数据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效度和方法论上的变革,但对于其自身效度及方法论变革的实现过程有待进一步挖掘。
  二、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
  近年来,学者们通过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比较,从思维方式、功能发展、主客关系、传播速度等方面研究大数据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隋况。
  第一,关联思维代替因果思维。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思维方式侧重于样本、因果和精确思维,“试图依靠前后相接的‘因果关系链’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力求通过解释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思想政治教育引入大数据技术之后形成了不同于传统因果关系的大数据关联思维,在获取全体教育对象的全部信息内容基础上根据关联思维从看似离散、毫不关联的信息中发掘其中内在联系和规律,找到尚未引起重视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提供更好的思维导向。在思想信息分析中运用关联思维,不仅可以提高思想分析的效率,而且有利于从看似毫不相干的思想迹象中发现思想“症候”,及时给予思想关怀,准确预测思想走势,提前做好应变方案。
  第二,基于个体的海量信息保障思想政治教育预测功能和监督功能。大数据最核心的价值是其预测性,运用数学算法可以预测和实时监督教育对象思想和行为的走向。在大数据时代,教育者将抓取到的海量的个体信息通过数据应用平台进行分析和处理,把握教育对象思想行为之间的相关性和变化规律,了解其思想需求,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趋势进行预测,以掌握教育先机,进行预防教育,使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萌芽阶段便得到有效解决。此外,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构出科学分析不同群体思想行为的量化评价指标系统,如分析学生思想行为的“学生画像”和教师教学成效的“教师画像”等大数据评价系统,实时监督与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成效。通过这种大数据技术保障思想政治教育预测功能和监督功能,有助于有针对性地根据教育对象的个性特征和学习需求开展个性化教育。
  第三,大数据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转向。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协同参与的过程,主客体关系向“多级主体性、平等对话性和双向建构性”发生转向,共生性思维代替了主客两分思维。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参与者。一方面,教育主体主动发布信息,成为对周围环境和他人施加影响的主体;另一方面,教育客体凭借自身的需要和兴趣主动获取信息,成为信息接受和再次传递的主体。教育主体对教育客体的引导作用建立在教育客体的主体性基础之上,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通过主客体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影响和作用对方的同时,自己也受到影响,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這促使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主客体协同参与下从“以教育者为中心的传统理念向学生用户理念转变”。
  第四,大数据使思想政治教育传播更为便捷高效。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传达的范围、速度与效果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思想政治教育传播载体更加小巧便捷,利用微博、微信等可以随时随地查看和发布思想政治教育消息;传播信息更加精简化,较之前更具有即时性、互动性、视觉性;传播结构扁平化,每一个拥有传播载体的对象都成为一个传播节点进行二次传播;传播受众细分化,数据分析把教育对象细分成不同类型的群体和个体,从而进行精准服务。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化促使智慧校园、易班等大数据平台成立,教育主体可以针对教育对象发布高质量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运用教育对象乐于接受的方式与其进行交流互动,还可以追踪其留在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了解他的思想和行为动向,分析其中的规律性。
  学者们从以上四个方面说明了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较之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与变化,但是对如何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这些方面的优势与大数据结合却没有给予充分阐释,特别是因果关系与相关性关系的结合问题、传播中的偶然性问题等。
  (二)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挑战
  关于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挑战,学者们多从大数据如何整合的视角展开。
  1.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获取层面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数据信息数量不足。虽然大数据具有体量大的特征,但教育者缺乏数据意识,能够充分利用的数据仍然相当匮乏,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数据缺失、个体数据稀少和数据样本有限等问题,造成数据多样化需求与数据供给之间的矛盾。第二,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质量良莠不齐,真实有效的数据难以被挖掘。由于教育主体在采集与分析的过程中数据输入的差错,或是一些部门、企业、个人为了牟取私利而故意对数据弄虚作假,使得虚假信息泛滥,难以获取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第三,思想政治教育数据获取壁垒森严。一些部门和机构掌握大量数据,却以邻为壑不愿与外界共享,导致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获取壁垒森严、难度加大。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与处理平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无法将各自多年积累的数据与经验相互分享,丰富资源白白被浪费,有时也因为其数据样本空间过小而无法发挥信息积累的优势。   2.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处理层面
  第一,面临处理数据的技术难题。在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数据规模日渐膨胀且处于动态发展之中,需要耗费更多的分析处理时间。同时由于数据分析技术及算法公式难推导等因素,对其利用价值很难做出及时的判断,时效性无法保证,这会减弱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第二,面临研究范式阻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对象是“人”,在人们传统观念中,人的行为和情感是无法量化的,之前研究存在的采样的困难以及样本的真实性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信息量化研究的思想和技术阻力。在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中,培养教育者用数据来说话的素养、使量化研究方式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研究范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第三,面临处理信息的伦理困境。思想政治教育者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监视和追踪教育对象,获取客体的家庭背景、人际关系、生活习惯、活动位置等方方面面的信息。但在此过程中并未取得教育对象的同意,若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教育对象个人隐私会受到威胁。虽然教育者对有关教育对象的数据进行画像分析可以掌握教育对象的思想动态,但是量化的数据难以取代定性分析,若过度依赖数据,便会落人数据独裁的“牢笼”,使教育效果适得其反。
  3.大数据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层面
  第一,知识融合是难点。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需要计算机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方法论知识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等学科知识的深度融合。这对教育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具有专业水平的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并未被建立起来。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往往不具备运用大数据的意识和能力;一般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懂得如何收集、分析、运用数据,但他们往往并不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基础,很难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点。因此,如何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大数据进行有效融合,仍然是一个难点。
  第二,制度保障是盲点。大数据通过核心价值预测可以有效判断教育对象的行为活动,以此进行预防教育和提前教育。但是在实质上,它却限制了教育对象的自由,使教育对象丧失自主选择生活的权利,为尚未实施的可能行为买单,违背了现行法律的无罪推定原则,也严重亵渎了公平与正义。我国法律完善速度未跟上科技发展速度,缺乏完整的数据管理法律和规章制度,未能保障大数据的准确有效运用以及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可信度与实效性。此外,因为大数据技术使用过程中存在无法确认的参与人员,许多涉及隐私权的法律实施起来十分困难。
  目前,学术界对于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困境研究,多从信息获取、处理、融合等视角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些研究都建立在思想政治大数据可获取的假设之下。这一假设在大数据发展初期难以真正实现,因此这一前提问题的解决成为落实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瓶颈”。解决这一“瓶颈”的关键在政府,政府如何引领企业、个人真正成为大数据建设的主体是突破“瓶颈”的出口。
  三、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建构路径研究
  关于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建构路径,学者们集中在国家、学校和教育者三个层面展开探讨。
  (一)基于国家层面的研究
  1.完善相关大数据法律法规
  对于在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涉及到的隐私与个人权利问题,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相关大数据法律法规,以此严格规范大数据的收集、传播、分析和利用等行为。规定数据采集者、存贮者、挖掘者和使用者等数据涉人者对大数据承担完全责任,使教育对象个人的自由权利得到有效保护,使大数据的监管、保密和安全防控工作有序进行,从而合情、合理、合法地运用大数据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营造积极正向的社会环境
  在大數据时代,社会日益开放包容,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变得日益复杂。西方发达国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思想入侵、文化渗透,对我国输入不良社会思潮,影响教育对象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我国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利用大数据技术和广大媒体、宣传部门、文化机关等机构大力倡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人们群众坚定文化自信,自觉抵制西方浪潮的错误影响。还应通过对海量数据信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辩证分析,深入把握大数据背后的意识形态、政治意图等,积极抵制西方国家的文化侵略、政治渗透,打击不断泛滥的暴力、色情、迷信等低俗文化,以营造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
  (二)基于高校层面的研究
  1.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机制
  高校应明确以服务师生为本的观念,积极引导全校师生紧跟大数据时代步伐,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利用大数据创造有利条件。首先,建立完善的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规章制度,对于教育对象的哪部分信息可以搜集、哪部分信息不能搜集,对于搜集的信息是否存在度的问题等,都需要高校制定详细完善的数据利用标准化流程,以保障大数据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有效与合理利用。其次,高校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需要建立数据共享制度,使学校各部门能够密切配合进行数据资源共享。此外,还应建立大数据技术培训制度,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培训流程,提高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大数据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素养。积极运用大数据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形成高校协同联动的教育管理机制。
  2.建设多维平台,拓宽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阵地
  拓宽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包括完善学校媒体平台主阵地与抢占社会商业媒体平台。首先,应利用自身突出的校园媒体平台,通过“师生共建”、校园推广、与商业性社交网络合作等方式,建设打造高校大数据平台,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平台主阵地建设;其次,应在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中积极开拓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用正确、积极、健康的主流思想文化与受教育对象喜爱的语言、形式发布教育内容与教育对象进行交流互动。为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平台的正常运行,学校要加大资金投入聘请一些专业的网络管理人员、引进专业的网络设备,对学校的网络进行维修和管理。   3.整合队伍建设,生成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合力
  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一支包括专职思想政治教育者、兼职思想政治教育者等教师及学生骨干组成的专业队伍,形成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合力。首先,高校要提升以教师为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数据素养,应加大数据素养培训工作力度,强化教师网络言行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数据意识;其次,提高大数据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素养,通过思政专业培训使技术人员能够进行基本的思想行为分析,辨别有价值的大数据信息;再次,要积极培育有能力、有号召力、有影响力的同辈群体,对他们进行正向的教育引导以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在同辈群体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最后,加强学校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数据部门的畅通数据提取渠道,打破数据壁垒。
  (三)基于教育者层面的研究
  1.掌握大数据技能,形成思想政治教育新范式
  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要发展,教育者大数据思维要先行。“将大数据运用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全过程,不仅顺应了大数据的时代潮流,而且满足了大学生的多样性学习需求,更符合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精准供给的战略要求。”在大数据视野下,教育者要对数据具有敏感性,主动发掘与预测有关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有价值的数据信息。教育主体在引人大数据思维的同时,更应掌握大数据技术。葛卫华提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大数据技能素养中“熟悉大数据技术框架是基础、培养大数据算法能力是关键和形成大数据思维方式是本质”。思想政治教育者应当自觉培养数据意识,主动加强对大数据的基本知识方法的学习,培养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和方法、充分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配套能力和深层规律的能力.学会运用大数据工具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度融合。
  2.遵循道德伦理,摆脱数据独裁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出发点都是以教育对象为中心开展教育活动,但在结合大数据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在无意中涉及和触碰到伦理边界,影响到教育对象的隐私和个人发展。因此,教育者自身要遵循伦理道德规范,还要培养教育对象利用大数据的法律法规保护自身信息安全及其他人隐私的意识,既不随便泄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又不随便干涉他人的隐私。在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者容易只对人进行量化和分析而不考虑数据背后鲜活的人本身,这种行为是有悖于伦理的。思想政治教育者需要与“数”俱进,但更要警惕数据崇拜和数据独裁,遵循道德伦理,以客观、公正、公平,以共同的价值准则和伦理底线,构建理性的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模式。
  围绕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建构路径,学者们集中在国家、高校和教育者三个维度展开且对各自职责作了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缺乏社会主体建构研究,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协同局面目前无法真正实现。
  总体而言,围绕“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及研究价值”“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机遇与挑战”“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建构路径”等问题,学者们的研究廓清了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外延、内容等基本内容;从本体论、方法论方面探析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从人才队伍、制度保障等方面说明其面临的问题;以形成协同共治为指导,勾勒出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国家、学校、教师协同共治的基本内容。基于现有研究成果,笔者以为,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未来深化研究有两大走向:一是在理论上深入探究大数据和思想政治教育二者的契合点,进而为两者真正融合奠定更为科学的基点。在此前提下积极开展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在概念、特点、内容等基本理论研究中达成定论,把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真正建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分支领域。二是在实践上把理论研究成果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教學活动中,探究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协同共治、价值引领、行为监督、科学预测等的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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