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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地区苹果果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质量监测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吴红雪 李锴 李显玉

  摘 要:通过对内蒙古赤峰市苹果主产区新苹红苹果果品重金属、农药残留及产地土壤重金属及质量进行检测,结果表明:赤峰地区苹果主产区的果品及产地环境质量良好,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均未超过相关标准。
  关键词:苹果;果品质量安全;土壤质量;赤峰地区
  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是加强食用林产品生产环节监管、提高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2019年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已将“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20〕34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18〕129号)要求,要全面落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制度;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引導生产者调整种植计划和栽植品种;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严禁使用国家禁止、淘汰或未经依法许可的农药等投入品;强化科技支撑,深入开展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林产品中的残留限量研究,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因此,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势在必行,并将长期延续。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林产业发展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致力于加快经济林产品质量认证,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强化产品生产地、投入品、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推进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实现经济林产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完成经济林产业的模式转型和结构调整,进而达到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为经济林强区的奋斗目标。基于此,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自2016年开始陆续进行苹果、梨等主要品种的果品及产地土壤安全监测工作,积累了很多基础资料;2019年在部分苹果主产区进行了果品重金属、农药残留及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了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以期为赤峰地区苹果果品质量提升及环境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1 材料与方法
  1.1 监测区概况 监测区设在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和松山区。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地处蒙古高原向松辽平原的过渡地带,属于中纬度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0~7℃,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0℃左右,极端最低气温-27℃;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0~24℃;降水量年际、年内变化大,分布不均,全市平均年降水381mm,旗县区变化在200~440mm;无霜期130~150d,≥10℃积温在1800~3300℃,大部分地区年日照时数为2700~3100h。果树区划属于干旱落叶果树带,果树栽培以抗寒品种为主。
  1.2 监测内容及方法 对赤峰地区苹果主产地的果园土壤环境进行摸底;通过调查走访确定本地区果园生产的主要经营措施及农药的投放使用情况;结合农资门市调查市面上主要使用的农药品类及肥料种类,确定监测的农药残留指标及重金属指标。
  1.2.1 抽样 选取规模化种植基地、合作社及个体种植园。监测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要求主产区抽样,1个行政村原则上只抽取1个样品(要求种植面积2hm2以上)。产品抽样参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执行,土壤采集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规定执行[1]。按照基地生产管理要求生产的同一批次采收的产品为抽样基数,原则上抽样基数不少于100kg。初检样品和复检样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和变质,不得受潮、雨淋和暴晒[2]。
  1.2.2 检验 产品监测项目及依据标准参照《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标准执行。产地土壤监测依据2020年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依据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执行[3]。
  1.2.3 判定原则 产品监测项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的限量值进行判定[4,5]。产地土壤监测项目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进行判定。
  2 结果与分析
  2.1 主要杀虫、杀菌剂 2019年3—9月,通过走访果园及当地主要农资门市,统计出市面及果农常用杀菌剂有16种、杀虫剂有15种(表1)。
  2.2 果品农残、重金属含量 结合产地杀虫杀菌剂的投放使用情况,确定监测农药残留指标。2019年9月对赤峰市宁城县瑞果怡然果蔬专业合作社、宁城县齐佳盈果品专业合作社、赤峰至晟山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个苹果主产区抽样点的土壤、新苹红苹果产品抽样,送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机构检测重金属铅、镉及毒死蜱、杀螟硫磷、丙溴磷、甲基异柳磷、甲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等70项农药残留。检测结果显示:3个抽样点的新苹红苹果果品的铅、镉均未检出,毒死蜱、杀螟硫磷等70项农残也均未检出。参照《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3个苹果主产地的果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均未超标。
  2.3 产地土壤 2019年9月底果品成熟后,产地土壤随果品一起抽样,检测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3个抽样点的土壤均为碱性土壤(pH>7.5),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指标值可知,抽样的3个试点土壤重金属均低于风险管控值,说明抽样区域果园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
  3 结论
  通过对3个抽样点苹果果品重金属、农药残留及产地土壤养分及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结果表明:赤峰地区苹果主产区的果品及产地环境质量良好,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均未超过相关标准。
  参考文献
  [1]HJ/T 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S].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2020年版)[S].
  [3]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S].
  [4]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S].
  [5]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S].
  (责编:徐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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