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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正作用机制中的调节变量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 记 马红宇

  摘要 程序公正是指用于决定分配的过程是否公正。回顾近年来程序公正作用机制的相关理论以及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对程序公正的效果起调节作用的主要有四类因素,分别为情景因素、个体特征因素、分配结果因素以及领导者因素。今后该主题的研究应进一步关注发言权效应的跨文化验证、探索本土化程序公正原则、进一步考察情景变量的调节效应、加强领导者因素的研究、结合分配公正进行研究,并应加强程序公正的应用性研究。
  关键词 程序公正;调节变量;发言权
  分类号 B849:C93
  
  1 引言
  
  公平问题是组织中经常面对的一个问题。走进现在的任何一家工厂或办公室,如果问工人是否得到了公平的对待,你一般可以轻松的开始一段谈话。他们会与你分享很多他们发现的公平或是不公平的事,这些事情可大可小,大到个人的福利待遇,小到办公室的空间分配,他们都会对这些事情做出是否公正的判断。现实生活中,人们不仅关心分配时能得到什么,如加薪我能加多少,还关心分配的过程中的程序是否规范,如加薪的程序是不是公正的,因为只有公正的程序才有可能产生公正的结果,此时个体进行的就是程序是否公正的判断。
  程序公正的问题始于Thibaut和Walker(1975)对法律程序的研究。他们发现人们不只关心资源分配的结果公正与否,还关心资源分配的过程是否公正。Leventhal(1980)认为如果一项程序能够做到对不同的人具有一致性,摒弃个人偏见,依据准确的信息进行决策,而且程序是可修正的,能代表所有相关人的利益,符合伦理道德标准。那么人们就很容易将这种程序判断为是公正的。研究普遍发现,在决策的过程中给予个体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即个体有发言权)的程序容易被个体感知为是公正的,这种现象后来被称为发言权效应,这种效应是“代表所有相关人的利益”这一原则的操作化指标。Coquitt等(2001)的元分析发现个体确实非常在乎程序是否公正,程序公正与否对个体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鉴于程序公正的重要影响力,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逐渐成为近年来公正领域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2 程序公正作用机制的相关理论
  
  目前解释人们为什么在乎程序公正的理论主要有Thibaut和Walke(1975)的工具性理论,Folger(1986)的参照对象认知理论,Lind和Tyler(1988)的关系模型,Cropanzano等(2001)的多重需要模型以及Van den Bos等(2001)的公平启发理论。工具性理论也叫自我利益模型,该理论认为人们是为了通过公平的程序获得想要的理想结果(如晋升)而在乎程序公正;关系模型认为程序公正向个体传达了其与团体中的权威的关系,如果被礼貌的对待则表明个体是受尊重的,是有地位的。可以看出以上两种理论均认为个体出于利己主义的动机而在乎程序公正。公平启发理论则从认知的角度解释人们为何在乎程序公正,该理论认为个体在进行公正判断的过程中程序公正的信息可以为个体节省认知资源,即程序公正可以作为一种启发物帮助个体形成公正判断:参照对象认知理论认为不公正的程序使人们觉得使用别的程序他们将会获得更好的结果,即不公正的程序唤起了个体的反事实思维:多重需要理论认为人们之所以在乎程序公正是因为程序公正满足了人们的控制、归属、自尊、有意义的生活四种心理需要(李晔,龙立荣,2002;龙立荣,2004;林晓婉,车宏生,张鹏,王蕾,2004;林帼儿,陈子光,钟建安,2006;吴玄娜,王二平,2008)。
  然而,这些理论都是从比较宏观的视角来看问题的,在解释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时都存在着缺憾:第一,这些理论所阐述的是普遍情况,如工具性理论和关系模型均认为个体是出于利己主义动机而在乎程序公正,因而个体在对程序公正的在乎程度上应该没有差异,但事实并非如此不同的个体在不同的情景下对程序公正的体验以及对程序公正的反应均有很大差异,而已有的理论却没能说明在何种条件下个体更加在乎程序公正。第二,虽然这些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人们为什么追求程序公正,然而均是侧重某一方面,只从单一的视角进行解释,忽视了程序公正现象的复杂性,如工具性理论立足于工具性利益,关系模型立足于关系交换。而现实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不是单独的理论可以解释的,或者每种理论都有其独特的适用条件,但到底什么样的情形下何种理论起主要作用并不明晰。
  为了深入探讨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很多学者从调节变量的角度入手,考察特定的情景下程序公正的效果:还有一些学者从中介变量的角度入手,探讨程序公正的影响过程。目前对作用机制的探讨前者居多,国外已经积累了一些这样的研究,总结已有的研究结论,探索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对理解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3 程序公正效果的调节变量
  
  3.1 情景变量
  程序公正具有情景依赖性,在不同的情境下给予同样的对待,带给个体的感受有很大差异。当人们处于不确定性高的情景中,如对某些事情失去控制,不能预料到结果如何时,人们更在乎程序是否公正,Van den Bos(2001)通过三个实验研究证实了这一点。研究者让被试回忆失控的事件或是不确定的事件来唤起被试的不确定感,与回忆普通事件相比,那些回忆不确定性事件的被试由程序是否公正所引发的消极情绪反应的差异更大,即在不确定性高的情况下,程序公正的变化可以引起个体消极情绪的更大变化。DeCremer等(2008a)的研究与之类似,他们通过使被试回忆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归属于某一群体,唤起被试的归属不确定感,发现在归属不确定的情境下,是否有发言权影响个体的群体认同。除了实验研究也有相关研究发现不确定性对程序公正效果的调节效应,Lind等(2000)发现与雇佣过程中的公平对待相比,工作终止过程中的公平对待对考虑起诉有更强的影响,因为与雇佣过程相比,解聘时个体面临的不确定性更高,不能确定是否能找到新的工作。还有研究发现个体在工作环境中,对工作标准和合适的行为的不确定性越高,程序公正与工作满意感之间的关系越强(Diekmann,Barsness,&Sondak,2004)。
  以上研究中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普遍的不确定性,是指向社会环境的,当个体的自我认同或自我接纳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时,个体对程序公正存在着类似的反应。De Cremer和Sedikides(2005)通过自尊稳定性量表以及自我怀疑量表对被试进行区分,高分组的被试属于高自我不确定性组,均发现高自我不确定性的个体对由程序公正变化所导致的情感(积极、消极情感)、认知(公正判断)和行为(合作倾向)反应更强烈。前面几项研究表明,指向自我的和指向社会情景的不确定性都

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敏感性,即当人们处于需要应对生活中的不确定性的情境中时,会对程序是否公正更加在意。
  个体所处的群体环境也会影响个体的程序公正感知,个体在感知到被群体包容和感知到被群体排除时对程序公正的反应是不同的。VanProoijen等(2004)研究发现群体归属感对发言权效应起调节作用,公正的程序可能传递了一个被群体包容的信息,而不公正的程序则传递的是被群体排除的信息,因而当个体感知到被群体包容时,个体对有发言权的程序的满意感以及对公正的判断高于被群体排除时,即个体感知到被群体包容时的发言权效应大于被群体排除时。类似的研究还发现,个体对群体的认同感强时,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更强(Lind,Tyler,Huo,&Smith,1996)。
  在获得情景和回避情景下个体对程序是否公正的在意程度也不同,获得情景如个体想要得到晋升,回避情景如个体想要避免惩罚。VanProoijen等(2006a)研究发现与回避情景相比,当人们处于获得情景时,个体对程序是否公正更加敏感,因为当人们处于获得情景时对与获得相关的线索更敏感(Higgins,1997,2000),而程序公正提供了与之相关的线索。
  以上研究可以发现个体所处的情景特点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感知,不同的情景激发个体不同的需要,如果程序公正恰好可以满足这种需要时,则该情景会增强程序公正的效应。除了情景因素外,人们对公正的偏好是稳定且因人而异的(周浩,龙立荣,2007),即一些特质因素也影响人们对程序公正的态度。
  
  3.2 特质变量
  个体是否相信自己的发言是有意义的影响其对程序公正的态度。生活在高权力距离文化中的个体比生活在低权力距离文化中的个体更少受发言权的影响,即在低权力距离文化中(如美国)发言权的水平与组织承诺之间的正相关高于高权力距离文化中的个体(如中国)(Brockner,Ackennan,Greenberg,Gelfand,Francesco,&Chenet a1,2001)。因为高权力距离价值观的个体在与权威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受到角色限制的影响,他们认为由权威进行决策是社会等级的本质方面,相反持低权力距离价值观的个体,希望权威能与他们分享权力,并且认为在决策的过程中他们有权力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高权力距离的文化使个体认为自己的意见不会受到重视,因而即使给予发言权个体也觉得意义不大。同样,不同自尊水平的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也不同。高自尊的个体非常自信自己能在决策的过程中提供非常有意义的投入,与低自尊的个体相比更在意是否有发言权(Brockner,Heuer,Siegel,Wiesenfeld,Martin,&Grover,1998)。
  个体是否喜欢拥有发言的机会也影响程序公正的效果。高控制感的个体更在意是否有发言权,如社会支配倾向高的个体喜欢控制,比低社会支配的个体更加在乎是否有发言权。因此他们的程序公正判断更多的受是否有发言权的影响(De Cremer,Comelis,&Hiel,2008b)。同样,开放性的个体喜欢开放性的程序,即每个个体是平等的,都应享受发言权机会。Fischer和Smith(2006)研究发现,在开放性(openness to change)特质的人群中,程序是否公正对结果变量的作用大,在保守(conservation)性特质的人群中程序公正对结果变量的作用小,即开放性的个体更在意程序是否公正,而保守性的个体则较少的受程序是否公正的影响。
  自我中心的个体更在乎决策的程序是否公正。Van Prooijen等(2008)发现是否有发言权对自我导向的个体的影响(包括认知、情感以及行为)大于社会导向的个体,因为自我导向的个体只关注个人利益的分配,而社会导向的个体同时关注自己与他人利益的分配。这也符合工具性理论和关系模型的观点,因为自我中心的个体都是出于利己的动机,所以更加在乎程序是否公正。
  不同的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敏感性不同,不同特质的个体的内在需要不同,因而会对程序公正有不同的反应。虽然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偏好,但是个体都会关心由程序所带来的结果,因此除了情景与特质变量外,与结果相关的变量也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
  
  3.3 分配结果变量
  决策结果与自身利益的相关性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Van den Bos和Spruijt(2002)发现决策的适宜性(appropriateness of decisions)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决策的适宜性指个体适不适合在决策的过程中被给予发言的机会,比如在决定每个清洁工每天能打扫多少间教室时,给清洁工以发言的机会就是适合的,而给他们发言权参与学校的学科发展规划就是不适合的。研究发现当决策是适合的时候,即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符合其角色的决策时,发言权效应存在,给予发言权时对程序公正的判断高于没有发言权时;当决策是不恰当的时候,即对个体来说参与决策的内容与其本身关系不大或者不适合其社会角色时,发言权效应不存在。
  结果是否符合个体的意愿影响其对程序公正的感知。Blader(2007)研究发现合意的结果能提升人们对程序公正的感知,并且这种效应受程序公正信息明确性的调节。在程序公正信息不明确的情况下,即在缺乏可以表明程序是否公正的信息时,合意的结果更能提升人们对程序公正的感知。另外Skitka等的研究发现,当结果违背了个体的道德需求时,即使程序是公正也不能提高个体的程序公正感知,即存在一种道德违背效应,无论使用何种程序都不能提升个体的公正感知(skitka,2002;Skitka&Houston,2001;Skitka&Mullen,2002)。除了道德违背效应,Mayer等(2009)研究发现还存在认同违背(ideutity violation)现象,即当决策的结果违背了个体的个人认同或社会认同时,即使公正的程序个体也觉得是不公正的。可以看出,无论是个人导向的认同违背还是社会导向的认同违背,都会削弱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感知。
  最后,结果依赖性影响个体的程序公正判断。结果依赖性指结果是否依赖于权威的决策,当结果依赖于权威时发言权对个体程序公正判断的影响小于结果不依赖于权威时(Van Prooijen,Van den Bos,&Wilke,2007)。如果个体相信他们的结果是由权威决定的,个体认为权威可能不会考虑他们的观点,也就不会太在意是否有发言权。
  当结果与个体自身的利益相关时个体非常在乎程序是否公正,当结果违背自己的意愿时程序公正的效应受到削弱。另有研究发现当结果依赖于权威的决策时,程序公正的效应被削弱,削

弱的原因与权威有关,即领导者作为程序的执行者,与其相关的一些因素将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
  
  3.4 领导者因素
  领导者是否是可信的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Van den Bos等人(1998)研究发现当关于权威是否值得信任的信息缺失时,个体更加在乎程序是否公正。领导者是否是自私的、有偏见的也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De Cremer(2004)研究发现领导者偏见(leader's bias)调节程序公正与程序公正判断之间的关系。当领导者被感知为无偏的时候,程序公正判断受程序是否公正的影响,但当领导者被感知为有偏的时候,程序是否公正不影响个体的程序公正判断。在有偏的情况下,准确的和不准确的程序均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因为有偏的领导者被认为是不可信的,受这种消极信念的影响,该领导者随后的任何行动,即使是使用了准确的程序,也会被评价为消极的。
  领导者对人的一致性影响个体对程序的反应。Van Prooijen等(2006b)的研究考察了人们对消极程序即没有发言权的程序的反应,发现当个体觉得权威对属下态度不一致时,他们对关系对待(relational treatment)的评价更差,关系对待指受到权威的尊重和信任的程度。即权威对人的一致性影响了个体对消极(没有发言权)程序的反应。
  此外,程序的来源也影响程序公正的影响力。当程序是由内群体的权威提供时,是否有发言权对程序公正判断以及结果接受性的影响均大于由外群体权威提供时(sffthl,Van Prooiien,&Vermunt,2004)。对于内群体权威,不论结果如何个体都会在意是否有发言权,因为发言权传达了个体在群体中地位的信息;面对外群体权威,当结果合意的时候个体并不在意是否有发言权,而当结果不合意的时候,个体非常在乎是否有发言权,因为发言权能够带来想要的结果,此时的发言权充当了一种能够带来利益的工具的角色。
  
  4 小结与展望
  
  综合程序公正调节变量的一系列研究,可以总结出两种思路来解释这种调节效应。首先,可以用匹配的思路解释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当某种情境或是个体特质等激发了个体的某种需要,如减少不确定性,增加控制感等,而这时程序公正恰好可以满足个体的此种需要,个体所需与程序所提供的恰好匹配,这样的变量就会加重程序公正的效果;但当由程序带来的某种结果违背了个体的某种需要,如认同需要,道德需要时,程序公正的效果就会被削弱。其次。可以用公平启发理论的替代效应解释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当某种因素的存在替代了程序公正所起的作用时,如领导者可信、结果满意等,程序公正的效应会被削弱。而这两种思路又可以用多重需要理论来统合:当个体的需要,无论是由个体特质决定的还是情景引发的,只要这种需要能够通过程序公正得到满足,程序公正的效应就会增强,当这种需要可以由程序公正之外的其他因素满足时。程序公正的效应则会削弱。
  综上,程序公正是一种人们进行公正判断的必要手段与途径,可以满足个体的多种需要,今后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的拓展:
  
  4.1 进行发言权效应的跨文化验证
  跨文化研究的学者指出个体对公正原则的偏好受文化的影响(Leung&Lind,1986;Leung,1987)。对发言权进行操纵是西方程序公正研究最常用的方法,Tata(2005)比较了中国被试和美国被试对“发言权”与“人际对待”两个程序公正原则的在乎程度,发现中国被试更看重人际公正,在乎如何被对待,而美国被试更看重是否有发言权。可能是因为中国属于权力距离比较高的国家,而发言权效应在高权力距离文化下的效应较弱(Brockner,Ackerman,Greenberg,Gelfand,Francesco,&Chen et a1,2001)。因而国内在进行程序公正的研究时,需要对发言权效应进行细致的探索,比如可以研究哪些因素削弱了发言权效应。文化背景的差异除了表现在权力距离上,人治与法治的文化差异也可能影响个体对发言权的反应;还有个体现代性对发言权效应可能也有影响,现代性高的个体发言权效应可能强于现代性低的个体;另外,关系主义、集体主义的差异也可能对发言权效应有影响。以后的程序公正的研究中,上述这些变量在具体的研究设计中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4.2 本土化程序公正原则的探索
  既然发言权效应在国内可能不存在或是比较弱,那么中国人最看重的程序公正原则是什么?早在三国时期,诸葛亮在《出师表》中就提到“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以及古语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些都是很重要的执法原则,分别对应了六项原则中的无偏性和一致性,是否表明在六项程序公正原则中,中国人最看重的是无偏性和一致性?可以直接借用西方程序公正的研究情景与研究范式,弄清中国人最在乎的程序公正原则是什么。
  另外,国内学者编制组织公正问卷时,发现了一些国内特有的程序公正原则,如分配是公开的和透明的,分配制度都能得到很好地执行。这些原则无法对应到西方的六项程序公正原则中。是否表明中国人眼中的程序公正原则有不同于西方的地方?中国人眼中的程序公正原则究竟有哪些,可以通过关键事件访谈,提取程序公正原则,开发中国人的程序公正原则量表,探索中国人眼中的程序公正原则是什么。
  
  4.3 进一步考察情景变量的调节效应
  情景性变量可以影响程序公正的效果,而且不同情境下程序公正原则的相对重要性不同,即情景性还可能影响程序公正原则的相对重要性(Leventhal,1980)。如Barrett-Howard和Tyler(1986)考察不同关系的人之间进行资源分配时程序公正原则的相对重要性,发现在正式的、合作的任务指向的关系中,一致性原则更为重要。Colquitt和Jackson(2006)研究发现相对于个人情景,在团队情境中一致性和决策控制原则更为重要,不同的团队规模也影响原则的相对重要性,在小型团队中准确性原则最重要,而一致性和无偏性原则在多样化的团队中更为重要。有关分配公正的研究发现,中国被试在面对内、外群体情景时使用不同的分配原则,对内群体使用平均分配,外群体使用按劳分配,而美国被试对内、外群体均使用按劳分配原则(Leung&Bomd,1984)。可以借鉴该范式研究程序公正原则的偏好差异,从两方面结合起来考察情景的作用,一方面继续考察情景变量对程序公正效果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还应进一步研究程序公正原则的情景敏感性。
  
  4.4 加强领导者因素的研究
  人的因素尤其是执行者的因素在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程序的执行过程离不开执行者。执行者的个人特质、行事

风格、公众形象等都会对其执行程序的效力造成影响。目前虽有研究表明执行者因素对程序公正的效果起调节作用,但对这一因素的关注还不够尤其是在中国文化背景下考察执行者对程序公正效果的调节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中国是一个高权力距离的国家,深受儒家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强调人的作用,古语说“不难于得方而难得用方之医;不难于立法而难得行法之人”,以及民间谚语常说“经是好经,就是让一帮歪嘴的和尚给念歪了”,均表明执行者的因素在政策或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性。与西方相比执行者因素在中国文化背景下所起的作用可能会更强,公众眼中公正的执行者应该具有的特质有哪些?这些特质对程序公正效果的调节作用有什么差异?这都需要深入的探索和总结。
  
  4.5 结合分配公正进行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研究
  除了上述单独考虑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外,还应有宏观的视野,考虑程序公正与分配公正结合的问题。因为最初研究程序公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分配公正,即通过程序公正进一步落实分配公正,因而程序公正与分配公正是紧密相连的,离开分配公正空谈程序公正会使程序公正的研究成为无源之水,同时也违背了程序公正研究的初衷。因而在探讨程序公正作用机制的调节变量时应该结合分配公正,在程序公正与分配公正的联合情境下,考察哪些变量会起到调节作用。如Cropanzano等(2008)发现自我调节点是程序公正与分配公正交互作用的调节变量,对于防御调节点的个体,由公平的程序带来不利的结果时程序公正判断最低:对于提升调节点的个体,由不公平的程序带来不利的结果时,程序公正判断最低,这样联合情景下的研究对进一步理解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是大有裨益的。
  
  4.6 加强程序公正的应用性研究
  最早的程序公正问题起源于司法领域,后来引入到组织管理领域。然而程序公正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司法和组织领域,也存在于公共管理领域(李大治,2006)。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如分配体制改革使得部分地区出现贫富差距,因而出现各种社会矛盾,不同社会阶层的民众之间的冲突以及民众与政府间的冲突时有发生,这些冲突的有效解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如何在保证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维护社会稳定是关键的社会问题之一。在这些冲突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程序公正问题,比如政府在处理民众的冲突时,如果政府的处理过程中违背程序公正的原则,使得民众不能知觉到程序是公正的,这会严重影响民众的态度和行为,因而从程序公正的角度去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新视角。具体到实际研究中,可以考察第三方在处理冲突事件时应该遵守的程序公正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的影响效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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