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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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新玲
【摘要】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小企业来说,税收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风险,纳税风险管理是其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应积极改变思想,采取措施,进行纳税筹划以应对企业纳税风险,前置管理起点,培养全体员工包括企业决策者的纳税意识。
【关键词】财务管理 税收风险 纳税筹划 前瞻性
税收风险管理成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目前,企业普遍具有只重视财务管理,不重视税收管理的现象。认为企业税收管理都是放到财务部门的,只要财务能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缴税,税务机关查不出问题,就说明财务工作管理得好。否则,则说明财务工作上有失误。有的企业甚至将税务查账结果与财务人员的奖金挂钩,试图通过这些管理方式来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这些做法一方面充分体现税收与财务工作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家对纳税形成的误解很深。所以可以说,纳税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企业面临的风险很多,有宏观风险、行业风险和微观风险,有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有经营风险,更有税收风险。尤其像中小企业,一个风险处理不好、一个决策定得不好、一笔业务做得不好,就可能引来灭顶之灾。经营失败的原因可能很多,但是因为纳税问题一蹶不振或濒临倒闭的不在少数,而税收风险又是最容易应对和控制的。
税收风险,从征税机关、税务机关角度讲,是指在征税过程中,由于制度方面的缺陷,政策、管理方面的失误,以及种种不可预知和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税源状况恶化、税收调节功能减弱、税收增长乏力、最终导致税收收入不能满足政府实现职能需要的一种可能性。从纳税人、企业角度讲,税收风险是指由于故意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引致税务机关追缴并处罚款和罚金,或无意(也可视为无知)导致纳税人多缴税款造成企业利益受到损失的一种可能性,也称为纳税风险。如果是前者,那是偷逃税款,属违法行为;如果是后者,那就是企业管理失职,财务管理缺失的表现。
税收种类简称“税种”(tax type),是指一国税收体系中的具体税收种类,是基本的课税单元。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将税收划分成不同的种别,我国税种大体可分为五类:
一是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征税范围十分广泛,流转税的计征,只问收入有无,而不管经营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二是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合法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法定允许扣除的其他各项支出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来确定税收负担,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是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税种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四是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五是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税种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以上税种,除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由于涉及的纳税人有限或者税负相对较轻,牵扯财务管理的精力较少外,流转税是企业只要开门营业,有收入就必须缴纳流转税;所得税中,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较高(25%或20%),是企业利润的直接再分配,与企业的直接利益密切相关的,是财务管理的重点和纳税筹划的重点。
应对税收风险需要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进行周密筹划、实现纳税最小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行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是整体财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①本质上就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在守法的前提下,谋求最大限度的“省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了税务机关独立执行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利,明确了税收强制执行中税务机关的主体地位,除非生产经营纳税人的强制执行措施和行政处罚等少数行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外,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拥有广泛的强制执行权。这就是国家强制力。
因为税收的国家强制力,税收风险之于企业更具杀伤力。目前税收筹划的出现,一方面是企业越来越意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行纳税管理的主要措施
实际上财务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处理税务的问题,甚至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交税是财务的事”;从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是财务人员决定企业缴税的税种、税率和税额的,是财务人员定期到税务机关缴税的,但是税款的形成决不是财务能决定的事,企业业务形成的过程就是税种、税率形成的过程,最终到达财务人员这里的时候只是一件事件的终结,前因已经形成,后果无法改变,这时候财务人员能做的只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按照适应的税率计算应缴税额,然后进行纳税申报办理缴款手续而已;企业应缴税款实际上从经济业务发生一开始,就已经形成了。因此,财务人员要想做好企业税务的工作,必须进行税务筹划,进行纳税管理,至少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积极学习掌握税务知识和政策,了解税务政策的最新动态。国家税收政策在不断变化,企业也必须适应这些变化,努力跟上政策的节奏,否则就会吃亏。根据税法内涵,多缴税与少缴税同样都是错误的;财务管理所要做的,或者税务筹划所能做的,就是时时关注和学习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的财税文件,这些文件可能涉及减免税优惠;掌握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国税函发文件,这些文件可能是关于某些税务政策的详细解释或一些税务政策的变更。财务人员应该做的是,了解与掌握征税的标准和纳税义务形成的过程,以及征税尺度的变化,照章纳税,不少交也不多交。
因此,对于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运用,要求会计人员在纳税筹划的时候,不能仅仅站在会计的角度片面看问题,还要会从税收的角度看问题,既要注意细节,同时还要通盘全局。从某个角度讲,税收筹划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
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的时间起点要前置,并具有前瞻性。如果财务人员仅仅将其了解和掌握的税务知识税务政策,运用于经营活动结束之后的会计簿记工作,不能称之为财务管理,也不能称之为纳税筹划,充其量只是税收计算过程的演示。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按时间顺序上讲,实际上就是先期制定制度、规章和要求,以方便单位各个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按照制度、规章和要求取得记录日常经济活动和相关业务活动的证据,也就是原始记录凭证,至于这些原始记录凭证是否合规和合适,一方面看制度规则要求是否详尽、明确、合理,还要看各个部门与财务相互之间的沟通情况。实际上就是制定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能做什么,限制不能做什么,遇到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做,常规业务怎么做,特殊情况怎么处理;标准详细的业务操作流程,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摩擦,而且有助于在关键控制环节设置结点,提前防范风险,做好风险应对。
如果费用已支出,采购已完成,合同协议已签订,剩下的,财务人员能做的就是根据各部门报上来的原始单据,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或者行业会计等结合各行业的特殊情况,填制记账凭证记录相应的会计科目,收入、支付现金或支票,月底根据明细账生成总账,根据总账形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相关会计报表,然后可以进行相关财务比率分析,比如:计算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权益乘数[权益乘数=资产总额/股东权益,或者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然后与去年同期进行横向比较,与同行业其他单位进行纵向比较,了解截止那个时点的财务状况,了解当期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这时财务人员的工作只能是一种事后的簿记、事后的分析管理工作,企业的经营风险、税务风险已经形成,并且可能已经体现在报表数据上了;如果财务管理工作不能够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不能够提前介入业务形成的各个环节,它的工作是不完整的、不科学的,是失败的也是失职的。
如果企业领导在做决策时不考虑税,业务部门在做业务签合同市也不考虑税,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就处于失控状态。因此要规范企业的税收行为,必须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税收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达到规范税收的目的。所以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的时候,必须前置管理的起点,建立纳税管理体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预设特殊业务窗口,建立联动机制,高效解决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纳税的理念应贯穿于经济业务形成的各个环节。可以说,从经济业务发生后开始,财务能做的只是被动地接受既成的事实,能做的只是按照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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