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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传播及治理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秋丽

  [摘要]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传播的信息繁多,对当今社会的影响也日益凸显。在充分认识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点和优势之外,更要深刻认识网络信息传播与安全治理的艰巨性。应对这一新的传播现象进行深刻研究、分析,制定出合理有效的互联网治理措施,使其朝向我们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传播;治理
  [作者简介]刘秋丽,中共濮阳市委党校科技文史部讲师,硕士,河南濮阳457000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2-0115-03
  
  一、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及优势
  
  网络信息传播实现了数字化信息传递、交流、共享,使人类能够在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中创造新价值,使人类由个体创新时代进入到群体创新的网络知识经济时代,将现实社会的人们联系在一起,并形成一种新型互动关系,由此构成了一个与现实社会相对应的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彼此互补,共同完善,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
  
  1.网络信息容量大,内容丰富
  数字压缩与数字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使网页信息的容量远远大于纸质媒体的版面,网络信息的容量几乎是没有限制的。纸质媒体的容量的限制,使得编辑有时对一些有价值的消息不得不忍痛割爱,而网络信息容量几乎是无限的,即便设置了审查制度,编辑也不会因为担心容纳不下而删除一些消息。
  
  2.网络信息传播更新速度快
  传统媒体常常受时效性的限制,比如报纸出版有周期,电台、电视台做节目要有一个过程,网络媒体则不同,频道更新没有固定的时间,信息不断地流转。添加或者更新信息在操作上都非常方便,网络媒体的信息交流可以实现实时性,无需印刷、运输、发行环节,瞬间就可以将信息传到世界的千家万户,这个速度是任何一个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
  
  3.网络信息使用的公平性
  传统媒体的传播范围常常局限于当地,而网络传播则可以不受地域限制,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元论城市还是乡村,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只要具备上网条件就可以得到信息。
  
  4.网络信息全球性和跨文化性
  网络传播使受众具有全球化的特征,有利于地方性媒体和全国性媒体的公平竞争,有助于改变中国在国际传媒界声音微弱的现象。网络传播突破地域限制,没有疆界,而且跨国传播成本低廉。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与互联网连接,使得网络传播真正具有全球性和跨文化性。
  
  5.传播方式的重大变革
  互动性可以说是网络上信息发布的低门槛和信息传播方式灵活性而带来的直接结果,信息不再是依赖于某一方发出,而是在双方的交流过程中形成的。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一言堂,网络媒体能够实现传者与受者之间的互动,它使话语权不再是某个机构或个人的特权,而是将其外延扩大到了大众。
  
  二、网络信息传播的问题及弊端
  
  随着信息传播模式发生的重大变化,随着博客、播客、微博、维基等的广泛普及和大量应用,互联网正在成为公众交流信息、表达意见的自由论坛,成为无所不在的民意广场。
  
  1.网络信息传播的真实性鉴别
  真实性、可靠性是信息的生命。然而在网络上传播的大容量信息中,不真实的甚至虚假的信息屡见不鲜。传统新闻媒体网站因为依托母系媒体庞大的新闻采编队伍,信息资源丰富,有完备的新闻发布机制,为维护自己在受众中的诚信度和美誉度,一般不会发布虚假信息。商业网站有时则不同,有些网站是因为没有专业采访人员,信息来源匮乏,于是就把媒体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加工剪裁,有些网站是人力财力有限,不可能对发布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受商业利益驱使,为引起轰动效应、提升点击率而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2.网络传播带有不健康、暴力、淫秽的信息
  在广泛传播的互联网时代,经常会有一些不和谐的信息出现。比如网络色情泛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室组织赤裸裸的网上淫秽表演;利用境外服务器大肆开办淫秽网站;一些网站或者博客、社区提供色情交易联系渠道,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和便利条件。一些软件公司为实现自身宣传推广目的而大肆散布恶意捆绑软件,强制或诱骗用户下载安装,这些软件用户一旦下载很难彻底删除,这种不亚于流氓行为的软件,就是网民深恶痛绝的流氓软件。还有网络暴力、网络欺诈等丑陋现象层出不穷,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不及时制止,不仅会扭曲互联网的功能、玷污互联网的形象,而且有可能危及互联网的美好前程。
  
  3.网络信息传播犯罪
  随着网络使用大众化,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网络信息传播犯罪呈上升趋势。利用计算机制作、复制传播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案件增幅较大;网上赌博、网上诈骗、网上敲诈勒索、利用网络非法传销的案件增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也在增长;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持续上升,这类案件主要有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民族分裂分子等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煽动等非法活动等。
  
  4.网络政策法规滞后等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提出了诸如网络安全、信息污染、电子犯罪、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等许多新的问题。为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致力于网络信息政策与法规体系的重构,力图以此来平衡、协调信息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规范与信息活动有关的各种行为。当前我国网络政策法规建设还是相对滞后,这些会直接影响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及信息资源管理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
  
  三、网络信息治理的对策及建议
  
  1.制定相对全面的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律体制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互联网法律制度,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方法》《互联网新l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30多部针对互联网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还有一些正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之中。
  这些法律法规对从事新闻业务的互联网站的条件及设立程序、上载新闻内容的禁止性条件、网络安全、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管理国内网络媒体的建设和活动,抵御网上有害信息的思想渗透,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给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依法管理提供了依据。但是要完善现如今网络传播管理不善的弊病,使网络传播走上法制化的进程,还需要不断地修订现有的有关法律,使互联网信息传播更加合理、规范化,更符合社会的长久发展。
  2.政府适度管理,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长期以来,我们较多采用行政管理的方式。显

然,这种管理体制目前已不能满足网络舆论引导的需要。政府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必须实现由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政府行政管理、政府立法管理、技术手段控制、网络行业和用户自律等多种管理方式的转型。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管理方式,正视网络舆论的作用,同时也要根据网络的技术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变被动为主动,立足于“疏”和“导”。一方面政府网站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切实树立以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的服务功能,努力增强与公众互动的功能,增强政府与群众沟通,增强普通网民对政府网站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另一方面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经验,提高政府网络舆论应对能力。比如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本地区百姓所关心的问题、事件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发布。不同于单向面对媒体的传统新闻发布会,网络新闻发布可以直接对话和实时交流,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即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尽快澄清虚假信息,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3.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
  互联网是技术的产物,世界各国都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加强管理。对技术研发、使用及人才培养,多数国家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美国具有世界领先的技术优势,使美国不仅可以轻松地对本国互联网进行监控,还可以监控其他国家。英国、澳大利亚等都有一套互联网管理的技术手段,及时发现、跟踪网上有害信息。目前广泛的网络管理技术主要有分级技术、过滤技术、防火墙与访问控制技术、身份识别与鉴别技术、内容侦察与侦察控制技术等。充分利用这些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抵御破坏性信息侵袭的同时,保证网络信息能更快地传输到各个相关领域。,通过不断降低上网费用,提高上网速度,积极开展与各国政府及相关国际组织在互联网技术、标准规范、资源分配、网络接入、互联网治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有效的沟通协商机制,促进互联网快速健康发展。
  
  4.加强新、老媒体问的联合
  现在报纸记者和电视台编辑也习惯于到网上寻找新闻线索;网络“意见领袖”也乐于为报刊撰写专栏,到电视台做嘉宾访谈。网上的爆料由传统媒体接手深入采访和评论,更提升了可信度,更能引起政府重视;而传统媒体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报道,经互联网的放大,迅速凝聚民意,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新老媒体相互借力,推动了不少现实社会问题的解决。
  
  5.加强互联网自律机制建设
  自律机制包括行业自律、网站自律以及网民自律。行业自律的动力来自于非政府组织的推动,比如中国互联网协会就通过自律章程、发表自律宣言、组织以网络文明为主旨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网络的各利益相关者遵从网络的相关法律和规范。网站自律的动力来自于网站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许多网站都在其管理章程中加入了约束网站和网民行为的条款。网民自律的动力则来自于道德水准的提高,网民的积极参与也是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的强大力量。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加强对网民的法律教育,增强网民的文责自负的自律意识,使大家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利。
  [责任编辑: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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