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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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沂晋
[摘要]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它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农村专业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呈现的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将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巨大的作用。文章就当前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作浅要的分析,尝试地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
[作者简介]巴沂晋,中共福鼎市委党校教师,福建福鼎355200
[中图分类号]F3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7-0014-0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为维护和实现其共同利益,按照“自愿、民主、互利、平等”的原则,建设的一种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经过几年来的精心培育,目前福鼎市建立了一批以农民为主题,以民办为核心,以利益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以章程为依据,以增收为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37家,562人,出资总额计3.16亿元,会(社)员总数达6万多户,经营范围涉及茶叶、蔬菜、水产、畜牧、农机服务等项目,辐射带动了20多万农户增收致富。从近年发展情况看,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互助合作型,由以农民或种养大户、营销大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互利、平等的原则入会,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如前岐镇草编协会、四季柚协会、硖门弹涂鱼协会、贯岭黄栀子协会等等。综合服务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及时、快捷、免费为广大农民提供生产、技术、信息和农村政策法规等综合服务,如市紫菜协会、食用菌协会、农机协会等。供销社转制型,通过原供销社转制或与乡镇、村联姻,帮助农民解决种植、销售等问题,如前岐蘑菇专业合作社、市供销社与秦屿村联姻的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型,依靠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以市场为导向,以协会为纽带,组织引导农户发展原料基地生产,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农户连公司,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专业性生产经营体系,如福鼎市华大食品和天湖、品品香茶叶有限公司。支部+协会型,主要在村党支部的组织和引导下,涉农科技人员与专业村按照自愿互惠、有偿服务、技术入股、签订合同等原则建立中长期的协作关系,重点普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困难为目的,如佳阳村网箱养鱼协会,店下蚕豆协会。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初步发挥的积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决分散的经营与农产品的大市场的矛盾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有望通过整合市场、土地、项目、资金等要素,实现农业发展的市场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1、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活跃于市场与生产者之间,能及时捕捉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并通过为农民提供种苗、技术和营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其服务内容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无形指挥棒,改变了过去结构调整热在市里、忙在乡镇、冷在农户的被动局面。同时把农村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重组和优势整合,实现了农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数据看,福鼎市农业专业合作社涵盖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信息、科技、农机等领域。其中种植类43家,占合作社总数的31.38%;家禽养殖类32家,占总数的23.35%;渔业养殖类15家,占总数的10.9%;农业综合类44家,占总数的32.1%;等等。
2、促进组织程度提高、管理体制创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单个农户与这些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及组织打交道时明显处于弱势,无法真正实现市场交易双方的地位平等。通过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摆脱了“小农”束缚,实现了规模经营,提高了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的能力,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具活力的组织载体。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政府走出了以往用计划经济思维抓调整,只决策不负责,政府和农民各搞一套的怪圈,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把广大基层干部从大量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服务、办实事。如福鼎市前岐镇蘑菇专业合作社投资280万元,建设“闽浙边界蘑菇专业交易市场”,年交易蘑菇一万多吨,全市70%的鲜菇从这里销往全国各地,使之成为“南菇北调”的重要集散地,提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地位
3、促进产品档次升级、市场开拓。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同一产业进行劳动、技术、资金、知识等合作,促进分工分业,与市场联系紧,有利于产业实现由粗放到集约,走出一条由大户到大产业由大品牌到大集团的产业升级之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经营的农产品数量较大、质量较高,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且诚信水平相对较高,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如福鼎市前岐彩岙蔬菜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农户按照合作社的需要组织生产、落实标准、完成订单,蔬菜交售季节由合作社负责组织社员交售,这样即保证了蔬菜供应,防止了商贩对单个农户的压价,又带动了周边农户的创收。
4、促进先进技术推广、农民素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典型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为了合作社更好地发展,必须对合作社成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交流,而合作社的成员80%以上是农民,合作社成员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意味着农民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又有力地促进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如2009年在市政府的协调联系下,福鼎市闽威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安徽省油茶协会签订了油茶良种繁育及茶油丰产栽培与管理技术合作协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损益与其成员息息相关,合作社设立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有利于增强农民的全局意识和守法意识。合作社是市场主体,其成员应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研究市场策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自身的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略见
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整体上看还是值得肯定的,但从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数量的规模大小、运行的质量效果、产业的推动作用、社员的增收实效等方面来看,仍然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的期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有些问题甚至还比较突出: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思想认识不统一。当前。
从全国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而福鼎市合作社的起步又较晚,人们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存在分歧。有的干部对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紧迫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引导、扶持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干部只注重眼前利益,把上级给不给钱和给多少钱作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提条件,忽视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潜在效益。有的农户对合作社不够了解,“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自立能力、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合作意识不强,只能利益共享,但不能风险共担;有的农户甚至搞“假合作社”,套取政府的政策性支持等等。
2、农民合作社组建的质量不高。虽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坚持了“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而从调查的实情来看,大多数专业合作社组建的质量并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牵头者――法定代表人盲从性明显。多数法定代表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甚了解,只注意到了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上,对合作社的作用、要求、运作形式等均没有理解并努力去研究,抱着“别人成立我也组建得了,反正不会吃亏”的心态,因此出现“空壳合作社”也就不足为怪了。二是参与者――合作社社员被动性突出。大多数人社社员并不知合作社真正是个啥组织,在牵头人口头承诺帮助销售农产品的前提下,“要身份证号就给号,叫签字就签字呗”是一部分社员思想的真实反映,因此也就有了不少双社员身份的社员(参加了两个合作社)。三是管理者――相关部门速成性迫切。引导、鼓励、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只要自愿并符合条件的都积极支持,因此一般对准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出资比例、农民社员身份的真实性、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等都不很清楚,只要申请就受理登记注册。
3、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管理不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专业合作社实际运行中却出现下列情况:有的协会没有《章程》;有《章程》的一些协会,虽然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日常运作中基本上都是“法定代表人”、“能人”一人治社,无论是在投资、决策上,还是在经营活动中,并没有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实行民主管理;有的协会没有独立的财务,财务开支不公开,利益返还机制不健全,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这些就导致了合作社与社员关系的紧密性差,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4、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支撑乏力,产品竞争力弱。福鼎市多数专业合作社所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低,品质不高,市场竞争力弱。且多数专业合作社实行生产、销售全程综合服务,属于初级的农产品生产。受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影响,广大农民对发展加工、销售等高附加值的专业合作社涉足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品牌意识差。目前,全市合作社注册商标少之又少。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少,附加值低。福鼎市专业合作社大多数的产品是食用菌、茶叶、鱼类等农产品,但大多数都是初级产品,产品加工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三是科技投入不够。大多数专业合作社仅停留在种植、栽培、养殖等生产环节,而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等投入很少。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短缺,后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虽然较低,但仍需要一定资金才能维持正常运转。目前在资金方面存在问题:具体的扶持政策措施不具体,特别是信贷资金的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不明确;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组织活动经费基本上靠大户赞助,靠党政支持解决,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制约了合作社开展服务、组织经营和合作互助。
三、进一步发展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从福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出发,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的科学发展和壮大,建议如下:
1、进一步深化发展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社员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农业生产经营特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规律,也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是农业现代化、市场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员首先应当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其次应组织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合作社的相关内容,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发展合作社的利益,从而自觉、自愿地联合结社。政府部门应把技术培训和指导作为为专业合作社服务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定期、分类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种植、养殖技术和防疫水平;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实地解决技术问题。积极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节约培训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此外重点加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现代管理和营销知识培训,努力造就一支优秀的合作社人才队伍。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合格的合作社带头人。
2、进一步科学引导,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一要根据福鼎市产业特点和布局,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规划,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二要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有竞争力的合作社,可以采取措施重点培育一批符合本县特色农业发展方向、产业特色明显、带动农户面广、市场竞争力强、运作机制规范的合作组织,作为示范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主管部门每年应定期召开全市合作社经验交流会,组织其相互学习、交流和研讨,以典型的现身说法,扩大辐射带动能量,使其开阔视野,受到启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2009年市委、市政府将点头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列为市的示范专业合作社,拨出专项资金,扶持发展。三要建立科学的合作社评估体系,制定评估细则。四要促进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探索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之路。鼓励同类专业合作社以产业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依法组建合作总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形成“拳头”抱团闯市场。
3、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管理。规范社员管理,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规范社员入退手续,进行登记,核发社员证,健全社员管理及其生产档案。规范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有社员大会讨论决定。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规范财务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独立建账,规范会计核算。理事会应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社员大会召开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查阅。
4、进一步发展合作社的特色,发挥品牌效益。围绕市优势农业和特色产品建立优势农业产业带,
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一是强强联合,壮大规模。立足茶叶、蘑菇、鱼类养殖等优势,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同类产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的联合社,壮大生产规模,增强合作社的实力和带动力,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培育龙头合作社,扶持做大做强产业规模,使之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支柱。二是突出特色,做响品牌。合作社应注重发挥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注重开发“名、优、特、新”农产品及加工品,特别要大力开发名牌产品和特色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已建立的品牌,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乃至于驰名商标。三是统一标准,提高产品质量。要按照统一引进良种、统一供给饲料、统一供给疫苗等方法,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传导到农户,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规模化、标准化、安全化生产。四是延伸产业链,提高效益。努力延伸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链,解决产业链脱节、利益连接关系松散的问题。引导合作社创建加工实体,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五是健全网络,拓展市场。合作社应依托信息平台,搭建销售网络,积极对外拓展市场。要加大宣传广告力度,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要改善产品包装,开发适销对路的商品和旅游特色商品。
5、进一步采取多种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有较强资金需求的合作社通常是有目标、有生机、谋求不断发展的合作社。解决了这些合作社的资金问题就等于解决了合作社整体发展资金的问题。可以采用多种手段“多管齐下”:一是增加财政扶持,政府可以适当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数量,把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扶持农业、农村的重要对象,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村、扶持农民的思想,增加扶持力度;二是实行信贷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率,简化信贷手续,开展联合授信,解决合作社抵押资产不足问题,使合作社能够以较低的利率顺利贷到发展资金。2009年市农业局积极配合市信用联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第一期授信给前岐福昌蘑菇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200万元、点头竹兰头白茶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60万元,市信用联社在水竹湖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抵押担保贷款试点;三是鼓励工商资本人股合作社,工商资本的注入不仅可以迅速解决合作社资金问题,而且还能帮助打开农产品市场,助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当然,对工商资本注入会改变合作社性质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但只要坚持合作社法以按交易额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工商资本的注入不会动摇合作社根本。
[责任编辑:白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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