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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区为依托 创建新型的养老模式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袁 霞

  [摘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老龄化的评判标准,我国已经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向我们提出了许多社会问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新型的养老模式。根据对我国具体情况的分析,文章认为社区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最佳载体。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革。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养老模式
  [作者简介]袁霞,遵义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副教授,贵州 遵义563002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10-0184-03
  
  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个时期内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的现象或过程。在国际上,一般以60岁或65岁为老年人的年龄起点,老人比重占5%-10%称为成年型人口,10%以上为老年型人口。成年型人口向老年型人口的转化以及在老年型人口内老年人口比重继续上升都是人口老化。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5亿,2014年将达到2亿,2026年将达到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一直维持在3亿-4亿的规模。也就是说,到2015年左右,中国将从“人口红利期”转为“人口负债期”。中国已经跨入了老龄化社会的门槛。人口老龄化的进入,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同时,银发产业也随之兴起,各地相继建立了各种养老服务体系。但是,由于社会为老年养老提供的资金薄弱,老年养老的设施严重不足,服务的内容和项目很少,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素质较低,服务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服务意识差,服务技术不规范,所以我国目前基本上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这将难以面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峰。为此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我们应该以社区为依托,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形成一个社会化、专业化和制度化的养老模式。
  
  一、社区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最佳载体
  
  社区就是指居住在共同的地域空间,成员间有共同的情感联系,具有共同的利益,由一定的人群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我国城市社区基本上是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社区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最好载体。首先,它符合老年人的心理,有利于老年人安度晚年。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人到老年都很怀旧,他们希望居住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看到熟悉的邻居和街坊,喜欢自由自在。社区居家养老则正好符合老年人这一心理需求。其次,它有利于巩固家庭养老。养老由家庭转向社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国力有限,不可能马上就实行社会养老。再加上我国素有家庭养老的传统,这就使得社会的养老机构不为人们所普遍认同。如贵州省遵义市两城区有三家老年公寓,平均人住率只有30%-50%。而我们以社区为依托,让老人住在自己的家里,在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也可以享受社区有关机构和人士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等。这既有助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推动社会养老化进程,减轻家庭中子女和其他人员的养老负担,也能使老年人充分享受儿女亲情的温暖。最后,它能充分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住进养老机构,一般来讲,费用都是比较高的,而目前在我国有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中,高收入和无生活来源的老人只占少数,绝大部分为中低收入者,不可能承担过高的收费。但居家养老则可以充分发挥社区的资源优势,成本低,既适合老年人的经济承受力,又可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综上所述,社区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最佳结合点,在居家养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一直基本上是家庭养老,社区服务发展缓慢,社区居家养老也还处于探索过程之中,所以社区居家养老还存在不少问题。
  
  1.观念落后。意识淡薄。在我国,大多数人认为养老是家庭的事。所以许多人对社会养老助老持冷漠的态度,有关职能部门也只是把这一问题挂在嘴边,说说而已,没有实际的行动,以致于社区居家养老停滞不前。
  
  2.服务对象单一。社区居家养老应该是全体老人的事,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服务对象主要是孤寡、独居、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一般老人则较少考虑,覆盖面不广。
  
  3.服务内容较少。目前在社区服务中,大多数社区都建立了老年娱乐活动中心,组织了老年活动文体队伍,也有一些医疗保健等。但实际上有些社区老年娱乐活动中心只有一间麻将室,老人读报、聊天的项目基本上没有,同时家庭护理、心理咨询、精神慰籍服务也很缺乏。
  
  4.专业人员较少。素质较差。目前在社区服务中从事服务的人员,基本上是下岗人员和外来人员。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没有经过专业的知识培训,只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有些素质较差的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还存在讥讽、打骂甚至虐待老人的现象。
  
  三、加强社区居家养老的对策和建议
  
  1.把社区居家养老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大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和健全老年服务事业,提高社区的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多渠道筹措资金。由于我们国家生产力水平低,要想政府在养老上面投入较多的资金是不可能的,而且世界上也没有哪一个国家是单靠政府来解决所有的老龄问题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助老年事业,街道和居委会出资等形式来解决社区居家养老资金不足的问题。
  
  3.服务对象社会化。改变过去社区老年服务对象单一的状况,社区服务面应向社区内的全体老人,让所有老人能够真正享受到社会的温暖,把社区看作自己的家。
  
  4.服务项目多样化
  (1)开展托老服务。据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占全国家庭户总数的20.09%,其中“空巢家庭”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数的22.83%。按这样的结果计算,全国至少有2340万名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需要社会照料。而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和生育率的下降,“空巢”现象将日益突出,预计到2010年这种“空巢家庭”将达到80%以上。这一部分老年人如何安度晚年?我们可以在社区中开展托老服务来缓解这一问题。托老服务,就是以老年公寓和日间托老所为组织依托,为身边无子女、或子女工作特别忙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这既解决了子女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工作,也可以满足老人的需求。另外,条件好的地方还可以把托老所和幼儿园建在一起,老年人既可以照顾小孩,还可以受小孩天真、快乐的情绪所感染,幸福地生活。
  (2)加强社区老年人家庭医疗护理工作。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各器官的生理功能开始逐渐缓

慢地衰退,进入老年以后,各器官生理功能衰退速度大大加快,老年人也就成为了疾病的高发人群。卫生部曾经统计过,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患病率的3.2倍,伤残率是全部人口伤残率的3.6倍,老年人消耗的卫生资源是全部人口平均消耗卫生资源的1.9倍。而且许多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行动也不方便,以致生病了不能及时就医。为此,应该发挥社区方便、快捷的优越性,加强社区的家庭医疗护理工作,使老人们能及时就医。如设立家庭病房,即医院、社区医务人员深入到家庭中去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种形式。这既扩大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范围,增加医院、社区医疗服务站的收入,又可以方便老年患者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就地就医,解决了往返医院不便的困难,还可以节省一些医药费和其他开支,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3)开展各种各样的文体活动。现在许多老年人的活动基本上是上午老年妇女到比较宽广的场所跳健身操,老年男子出去遛鸟,下午在一起打打麻将、下棋等,晚上在家里看看电视,活动比较单一。为了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人之间的交往,社区可以利用现有的条件,成立老年人自己的活动群体,如老年健身队、老年棋类队、老年体育队等,并且尽量参加到各种社会活动和各项比赛中去,这样可以增强老年人的自信心。同时,在社区内设立老年活动中心,让他们在那里读书、看报、聊天、搞小型的演出等,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要,让他们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
  (4)成立老年就业中心,发挥老年人的余热。对于社区内低龄、有知识、有技术的老年人,社区可以适当介绍他们到企业、学校等任职。如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健康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组成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德育行动、宣讲行动、监察行动、护苗行动和关爱行动,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同时社区老年学校的课程也可以让他们担任,并付给一定的报酬。这样就使老人们感到自己并不是社会的包袱,而是社会的有用之人,也就会更多地投身到社会活动中去。
  (5)提倡老人自我服务。组织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为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服务,同时确保低龄老人在达到高龄后也能得到服务。这有助于社区内形成人们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照料的好风气,同时也可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障意识。
  
  5.建设一支专业化的队伍
  (1)对于社区中的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知识的学习,科学的进行社区管理。同时社区中负责管理老年人工作的管理人员,要进行老年学、老年医学和老年心理学等课程的学习和培训。
  (2)提高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对于服务人员,要进行职业道德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3)组建一支稳定的社区老年服务自愿者队伍。社区自愿服务是社区服务的组成部分,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但是由于自愿服务的参与缺乏广泛性,机制没有规范性,服务人员专业性不强等,志愿服务很难如人所愿。为此,社区要结合本社区的情况,开展养老敬老的宣传,营造社会环境,使更多的人认识到这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参加到自愿者服务队伍中来,为困难老人提供公益性的帮助。同时制定相应的规章,以解决自愿服务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从而保障自愿服务者和受服务者的权力和义务。
  
  [责任编辑:荷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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