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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农村社会治安“失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理财

  
  农民工是受全球性金融风暴影响最直接、利益受损最严重的一个社会群体。由于东部沿海出口加工企业减产、裁员、歇工乃至倒闭导致大规模农民工被迫提前返乡。如此大规模的农民工在这么短的时期内急剧回流,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新问题:一是部分返乡农民工因为不规范的农地流转、林权改革等引致的权属纠纷在短期内急剧爆发;二是个别返乡农民工从事偷窃、抢劫等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活动;三是返乡农民工因金融危机就业困难而降低社会预期,对社会稳定乃至和谐社会建设产生一种潜在的消极影响作用。
  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问题十分关注,出台了许多积极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的实施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成效。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的农民工大多自身技能条件较差,据统计,我国70.9%的工人没有技术等级,农民工中的技术工人仅占25.5%,中高级技工及技师只占2.3%。这些农民工由于缺乏再就业和创业的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返乡后短期内很难实现再就业和创业。因此,各级政府不但要对于金融危机背景下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困难问题有更加客观的认识,而且要对农民工返乡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新问题的严重性、长期性有更加清晰的预测和警惕。
  
  农民工的“失范”行为具有“谋生伦理”特征
  
  其实,农民工无论是返乡还是在城市务工,其行为逻辑都是相同的。根据我们对农民工的一项调查显示,当问及一些人进城后违法犯罪的原因时,54.7%的被访农民工认为是“找不到工作,生活所迫”,25.9%的被访者认为是“社会不公平”,还有7.2%的人认为是“被他人逼迫的”,仅有1.8%的人认为是“仇视城里人”。
  从这个调查看来,农民工的“失范”行为具有比较典型的“谋生伦理”特征。大部分农民工进城打工是为了谋求更好的生计,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但是,他们在城市务工所依赖的有效社会资源(特别是支持网络)却仍然主要是乡土社会的,一旦这些社会资源不能支持他们在城市社会“谋生”,他们就有可能因为现实生存的压力以及原初进城的“谋生”希望破灭而行为“失范”,这种“失范”行为本身也因此具有“自救式”或“谋生性”的特点。
  正因如此,有1.1%的被访农民工表示,会由于经济困难而寻求“黑社会”的帮助;2.3%的农民工会因为权益问题而寻求黑社会的帮助;2.6%的农民工由于在城里发生纠纷而“找黑社会”解决。基于这种“谋生伦理”的逻辑,有2.2%的被访农民工加入了“帮会”组织,3.1%的被访者加入了“教会”组织。此外,有8.3%的人加入工会组织,12.3%的人加入同乡会组织,其他人则没有加入任何组织。为了扩大自身在城市社会生存的社会资源(和支持网络),在诸如农民工工会这样正式组织制度严重供给不足或者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一少部分农民工可能会选择加入“帮会”、“教会”等非正式组织,以寻求“保护”或增强在城市社会的生存能力,这种谋生伦理行为是偏常或反常的。
  
  因为金融危机而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在面临更加严峻的就业压力、家庭生计难以为继的时候,他们也将做出在城务工面临谋生困境时相似的行为选择。这将不仅导致农村社会治安案件的急剧增加,甚至还可能导致农村社会的“灰色化”乃至“脱序”。换言之,一些返乡农民工的“失范”行为极有可能从个体性向群体性、从零散化向组织化方向发展,以致农村社会地痞流氓横行、帮会和邪教组织借机扩充势力。
  做出这个判断不是没有根据的。首先,一些农村地区已经不同程度地受到某些帮会、地下教会组织的侵袭或渗透;其次,一些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已经不适应农村社会生活,返乡后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解体中的村落社会,而不再是一个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他们难以相互合作,共渡难关;农村基层组织的弱化、虚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治理的“空壳化”,国家权力在农村社会的“悬浮”也为一些灰色组织和黑恶力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根据我们2005年和2007年分别对湖北、安徽、湖南、山东、重庆等地2100余名乡镇干部的问卷调查显示,被访者认为乡镇政府应该承担的主要工作中,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一直高居榜首,并从2005年的53.85%上升到2007年的66.11%。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严重程度。
  从总体上来说,绝大部分农民工在遇到困难时首先会找政府、媒体寻求正常的解决之道。农民工的这种思想、态度,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可资利用的社会心理基础。同时,它也提醒人们,如果不进一步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不能使农民工在体制内的正常轨道寻求帮助,满足他们的正常需求的话,“失范”就难以避免。
  
  构建城乡和谐发展新局面的五点具体措施
  
  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农民工大量返乡带来的社会治安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解社会矛盾,构建一个城乡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把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作为一项基础性民生工程切实抓好。其中,尤其要抓住这些返乡农民工自身技术素质较低、有空闲时间这两大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由政府出资免费培训农民工,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只有实现了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他们不再为生计发愁犯难,也就不会铤而走险,发生谋生型“失范”行为。
  尽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一些困难农民工能够得到政府的及时救助。同时,也要积极培育各种民间互助、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工在遭遇金融危机时的自救、自助能力。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些人一味地主张国家权力推出农村社会,认为国家权力一旦退出农村社会就能自动地生长一个自治性的公民社会。其实,这是一种天真的想法。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国家权力退出农村社会,而是如何有效的融入农村社会,建立于农村社会文化网络之上。农村社区建设或许是这样一条新路,通过它达致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的相互融合、和谐共生。
  建立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和民众参与制度。民众的合理需求能够及时反馈给政府,使政府的各种公共服务更具回应性和有效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纾解民众不满情绪,化解民怨。农村社会治安和治理离不开农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建立与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相一致的农村治理机制是当前应该着力探讨的一个现实课题。
  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化消极因素为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力量。为此,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自身的价值追求。(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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