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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新医改”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障医疗公益性和公平性,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扭转市场化导向,改革医药行业,一幅实现全民“病有所医”,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的蓝图呈现在眼前。
  自《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引发了一场网络热议。这份事关全体国民切身利益的文件传达了哪些医改新精神,在改革措施上有哪些新亮点,大家密切关注。
  
  全民均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加快发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真正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达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依靠政府财政倾斜,加快发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建设。
  当前我国城乡和区域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平衡。统计显示,如今医疗条件最好的北京,每千人拥有的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为6.31,条件最差的贵州只有1.25,两者相差4.2倍。目前,占全国人口15%的城市居民享受着2/3的医疗卫生资源,而占85%的农村人口却仅获得不足1/3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本来就很短缺的医疗资源过分集中于城市和发达地区,使得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体难以享受基本的医疗服务。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则面临社区医疗机构资源匮乏、技术薄弱、设备陈旧等问题,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初级诊疗服务上,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一些社区医院门可罗雀,而大型医院却人满为患,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极不完善。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缩小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条件的差距,达到医疗资源的分配平衡。《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里,要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有了合理完善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还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用得起药。过去由于缺乏医疗保障,许多居民尤其是城乡贫困居民“有病不敢医”,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近期力争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并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再加上城乡医疗救助和慈善援助,就能够逐步实现“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告别求医问药靠自费的历史,真正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政府主导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主导和监管责任,是“新医改”确立的核心精神。
  回顾过去20多年间的医改历程,由于“民进国退”导致的政府监管不善和财政投入减少、医疗机构市场化以及改革措施执行不力等种种因素影响,使得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等问题凸显出来。其间,“政府主导派”和“市场派”的医改模式选择之争也使医改进程反反复复,迷失了方向。随着卫生总费用的扩张,增加医疗卫生投入的沉重负担落在了消费者的肩上,由此造成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医患矛盾尖锐等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民众反响强烈。社会发展以民生为本,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关乎国民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总结过去医改的经验和教训,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困境,推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启动新医改,成立了由国家11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
  经过两年多的调研和讨论,2008年10月14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
  以人为本,突出医疗机构的公益特性,强化政府主导和监管责任,这是一个令人瞩目的信号,即中国政府正力图扭转过去屡遭诟病的市场化改革导向,而以公益性和公平性为原则,更加关注9亿农民及城市中低收入者和非就业人员的利益,通过政府主导,投入巨额财政资金,努力弥合医疗保障方面的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建立惠及全民的公平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公益事业,政府主导,成为这份《征求意见稿》传达的核心精神。
  
  深化医药制度改革
  
  破除公立医院的“以药养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体制改革的重点。
  在《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近期工作重点中,医药行业的制度改革占据了显著的位置。“以药养医”是过去公立医院生存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备受争议之处,其最大的顽症在于“过度医疗”,医院、医生使用的贵重药品越多,获利就越多,而患者只能成为花冤枉钱的“冤大头”。
  破除“以药养医”的关键,是解决公立医院合理补偿问题,减少其对“市场”的依赖。《征求意见稿》要求,要探索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改进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努力让百姓更加方便快捷地看病就医。这实际上是力图通过财政投入,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质,并通过制度改革,发挥其应有的高效规范的服务功能,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
  与医院改革紧密联系的是药品供应问题。我国的药品经营企业呈现“多、小、散、低、乱”的特征,医药市场流通秩序混乱,药品流通环节太多,医药市场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过度的竞争也导致药品供应中普遍存在虚高定价、高回扣等不正常现象;一些地方假劣药品充斥市场。
  针对这一状况,《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即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有了政府的主导和监管,医、药分离并各自规范,切断了医药购销之间的利益链,药品市场将得到有效整顿,药价将回归合理,群众才能够享受到真正透明有效的治疗。
  《征求意见稿》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力图构建一个以民为本、全民享有的医药卫生体系,是一份顺民心、解民忧的纲领性文件,为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捋顺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有了好的纲领,还需实质性工作的跟进。被寄予厚望的“新医改”,今后如何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建立起成熟的、国民均享的医药卫生体系,仍将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本刊编辑部据人民网、新华网等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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