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的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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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国内外都开始重视可持续的经济金融发展,我国也进入了围绕环保产业的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期,英国作为绿色金融的先驱者,其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和内部结构等各方面都有可借鉴之处。本文分析了近年来英国标志性绿色投资银行的实践,并结合了国内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从政策支持,制度完善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对我国绿色金融机构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绿色金融;金融机构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推广的产业,绿色产业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空前强大,绿色产业也拥有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但也意味着面临更大的挑战。
一、中国绿色融资问题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制度不健全、信息沟通不通畅,相较于一些欧美国家来说起步较晚且缺乏完整的体系等,对于绿色金融发展最主要的融资问题的发展状况来说,我国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内外部激励机制缺乏
现绿色产业处于成长期,大部分企业资产规模较小、信用度不高,但大多数项目投资额大、回报周期长、风险较大,原因是中国仍缺乏绿色投资的动力。
国内虽然也有很多金融机构,但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金融机构毕竟不是公益组织,所以对待绿色项目持有严格谨慎的态度,同时又缺乏政府的优惠鼓励政策。而政府若想推行优惠政策,又涉及到众多行业,需要多方协调,所以目前很多优惠政策还处于试验阶段,针对具体问题的修正还需经历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二)私人部门责任意识弱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投资者以及员工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方面还有待提高,在进行评估或决策时,大多数情况下偏重经济利益的考核,很少考虑到节能环保利益。严格来说,“绿色金融”仍处于中国部分金融机构的讨论和探索水平,尚未建立与绿色金融相适应的体系。它也没有真正将“绿色金融”提升到金融机构的战略层面,更不用说实施层面了。部分金融机构决策者对“绿色金融”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这就直接决定了绿色金融很难落地,进而影响我国绿色产业的大发展。导致这一现状的简介原因還有污染出发力度不够,环境违法成本低,这使得各私人部门有抓住制度和管理的漏洞来铤而走险牟利的机会。
二、是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的解决方案和效果
(一)把握重点干预领域
资源的有限性和无限的需求是金融发展和绿色金融的根本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有限的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英国绿色投资银行必须在其成立的早期确定战略重点。在选择优先干预领域时,英国绿色投资银行侧重于三个标准:达到政策目标所需的投资规模,投资需求的紧迫性,干预必要性或可行性。
通过重点干预领域地选择,英国绿色投资银行不但能够更高效地通过优惠政策帮助政府完成环保目标,同时其干预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回报和环境效益,英国绿色投资银行作为一所金融机构,并未因其所肩负地社会责任而忽略了其自身地盈利需求,可观地盈利不但能使绿色银行本身能够更加有效地扩张项目业务以及进行金融创新,同时也能向社会展现绿色产业项目地利润创造能力,由于能源行业面临更高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建筑风险,价格风险等,较高的投资风险阻碍了私营部门进入该领域。英国绿色投资银行认为,吸引私营部门投资英国绿色经济的最佳方式是向投资者展示绿色项目也能产生丰厚的回报。通过收益创造展示出绿色产业的商业投资价值,可以鼓励更多地私人资本流人到绿色产业的开发活动中来。
(二)提供专业多样的合作渠道
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的管理和投资团队不仅拥有丰富的金融知识,而且多年来一直从事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工作。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领域知识,该团队的金融和环境保护双重地位将进一步提升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的专业水平。为融资计划提供充分的灵活性和创新。比如,英国绿色投资银行为了解决资金缺口,提供了包括共同股权投资、在项目建设期提供或有负债、在项目运营期提供无抵押债务等多种资金供给方式。
例如,为了帮助英国能源使用机构英国国家能源服务(NHS)实现能效目标,为响应NHS管理和设备要求的多样性,英国绿色投资银行设计了一套全面而全面的能效融资解决方案。满足NHS多样化设备改造的需求。具体的融资产品包括:英国绿色投资银行直债务投资:与Aviva Re ALM能源中心基金合作投资:与法国基础设施协会(Societe Generale Equipment Finance)联合投资:通过英国绿色投资银行能源效率基金(SDCL和Equitix)投资。
三、启示
(一)同步宏观改革和微观推进步伐
首先,要建立中国绿色金融法律政策保障体系。一方面,要尽快建立一套系统的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明确进行绿色贷款或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其行为的法律底线和违法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增强法律的强制性和可执行性。另一方面,要建立统一的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和信息披露机制,加强绿色金融监管。
(二)完善绿色金融中介的体系建设
国内需要一个起环保政策指引作用的金融中介结构,同时一方面需要依托现有的金融中介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银行体系: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促进绿色发展和金融中介体系的良性互动,带动整个社会的资本运动,同时强化绿色金融的风险防控系统。
(三)促进金融产品和系统服务创新
要想推动我国绿色金融的大力发展,就要有效地借助外部机遇来消除其发展过程中自身的劣势,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传统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要推动新型绿色金融工具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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