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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一中国金融业实现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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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金融业的分业和混业经营的选择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一些西方国家的金融业也经历了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后又逐渐恢复到混业经营的转变。我国金融业起步较晚,发展迅速,在当今的金融国际化趋势之下,面对西方的大型金融机构的竞争和国内外的金融环境,中国的金融业该选择走一条怎样的道路?本文在分析西方国家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变迁过程及其原因的基础上,对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做出对比,结合我国的经济、金融现状,得出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的结论。
  【关键词】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金融控股公司
  一、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及现状
  中国金融业起步较西方国家晚,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时期,我国金融业呈现“大一统”局面。1979年银行体系改革之后,金融开始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各类金融业务也出现了界限和分别。进入80年代中期,我国金融业发展较快,出现了大量如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开始分明,分业经营的趋势日渐呈现出来。近年来,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加之中央银行缺乏相应的监管,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渐向银行类金融机构“渗透”,一些银行类金融机构也开始涉足于信托、证券、保险等非传统业务领域,于是,银行的业务向综合化,多元化发展。可以说,我国目的金融业前正经历着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转变。
  二、混业经营是历史必然。也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道路
  混业经营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金融的趋势,绝非偶然事件,而是世界各国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下的最佳选择,其主要的原因有:
  (一)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需要
  面对金融业当前激烈的竞争,以存贷款业务为基础的商业银行利润不断下降,为了使自身保持良好的竞争力,其必须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实行混业经营制度可以让商业银行将各种各样的金融业务组合起来,提升自身利润。
  (二)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和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加强
  金融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实现混业经营提供了保障条件。同时,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加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信息披露的完善也使得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渐加强,降低了内部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
  (三)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驱动
  在全球范围的竞争中,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取决于其规模的大小及业务范围的大小。以德国全能银行为代表的混业经营机构在全球竞争中逐渐占据了优势,使得一些原本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纷纷放弃了分业经营,转而实行混业经营。同时,全球化和自由化浪潮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机构风险,增加了金融危机发生可能性,使得许多金融机构必须通过多业务、多地区的经营来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
  (四)客户需求的驱动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金融机构的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客户不仅看中服务的质量,还追求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金融机构必须通过混业经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全面的优质服务,通过设计开发多种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客户需求,增加客户粘度。
  (五)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金融机构收集处理信息数据的能力不断提高,这也增强了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的能力,使其能够进入原先无法涉及的领域。
  自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受世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强。可以预言,随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逐步完善,对金融业务限制逐渐放宽,混业经营将会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选择的经营模式。
  三、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我国实现混业经营的理想形式
  目前,世界上较为常见的混业经营有两种形式:一是全能银行制,指在银行内部下設不同部门,全面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业务。全能银行打破金融机构各业务间的界限,让其能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多种金融市场提供服务,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但是,全能银行制对一国金融监管体系有很高的要求,如果没有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就容易产生较高的风险,引发金融机构的危机。同时,此模式对金融领域专业人才的素质和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也有较高的要求。二是金融控股公司制,是指由有实力和多元化经营需求的金融机构通过并购或控股独立子公司分别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资本调度和制定发展计划,协调整个集团的经营方式。同时,子公司之间相互合作,能够很好地实现多元化经营。该模式与银行控股公司的区别在于:金融控股公司制度下,各子公司自成体系,与母公司没有明显的利益从属关系,经营中不易受母公司过多的限制。
  结合当前情况,我国在实现混业经营的过程中,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1)大量节约了实现混业经营所需的资金。金融控股公司以控股的形式实现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只需拥有子公司51%的股份就可达到控制、支配该公司的目的,而且,随着股权的日益分散,实际控股比例还会下降,远低于51%,这节约了大量的资金,适合当下中国的国情。
  (2)有利于在分业监管下实现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既可以实现各种金融业务的混合经营及人员的相互交叉,又不妨碍当下中国多元化监管体制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有效的金融监管,可谓一举两得。
  (3)有利于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风险不容易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传递。维护了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4)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通过组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机构可以将固定成本分摊到不同的金融产品上,可以利用自身分支机构多,销售渠道广的优势销售更多的金融产品,节约销售成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安排内部的财务结构,提高了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还可以同时向客户推荐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节约了推广成本和时间成本。
  同时,很多金融工具的基础技术相似,金融机构可以在相同或相似的基础技术上同时推出多种金融产品,节约了固定成本,提高效率。再者,可以借助在一种或几种业务上的优势来提高其他业务的竞争力,使品牌价值得到综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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