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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谈大型土石方工程造价控制主要风险点的控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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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西安市泾渭工业园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中的一个场平项目为案例,分析大型土石方工程造价控制主要风险点,以对概算编制、审核、施工、结算等过程提供工作思路。
  [关键词]大型 土石方工程 造价控制 风险点 概算编制
  一、案例
  西安市泾渭工业园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中的一个场平项目。该区域为挖填平衡区,南北长约752m,东西宽约532m,区域面积为404400m2,地面高差在5.0m左右。其中,清表总面积为404400m2,挖、填区域的面积分别占40%和60%。该区域中挖土石方工程量为158500m3,挖淤泥为75000m3,填方工程量为995000m3。场地平整后的压实度需满足上层:1.5m以内为93%,下层:大于1.5m为90%。
  二、大型土石方工程造价控制主要风险点分析
  (一)清除表土后需考虑对填方区域的原土进行碾压
  清除表土(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内就地挖填找平,工作面内排水。送审概算文件的通常的做法是仅对机械平整场地的费用进行计价。这里少考虑了一个问题,即当清除表土发生在填方区域,且施工组织方案对填方有一定的压实度要求时,需考虑对清除表土的区域进行碾压。对于某些对场地平整的精确度有较高要求的医药化工类项目,必须实施该碾压步骤。
  (二)清除表土的处理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对清除的表土也是加以利用的。这种考虑,在概算编制(复核)时是存在缺陷的。由于本工程尚在初设阶段,没有详细的地勘资料。清除的表土在今后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是否满足设计文件中作为填料的要求,尚未可知。因此,清除的表土是否可以利用,需根据工程所处的造价阶段来考虑。结算审核时,清除的表土是否可以利用是确定的;但概算编制(复核)时,清表产生的土方是否满足回填料的要求尚未可知。除非设计方案特别说明外,清除的表土不能按照可以利用來计价。该部分土方应按弃土考虑,运距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就近堆放或者远运。
  (三)土石方开挖中,地质条件不同,影响挖方的计价
  挖方分为挖土方和挖石方。送审文件的通常做法是根据设计方案里的字眼决定开挖方式,即提到“土”就套用挖掘机开挖,提到“岩、石”就套用爆破开挖,并未对土、石岩的性状及分类进行分析。岩土、石的分类,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如:建筑工程定额中有土壤、岩石分类表;公路工程定额中有土、石分类表;铁路、水利工程也有岩土分类标准。但各行业通用的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的《岩土普式分类表》。
  (四)土石方运输中,机械匹配
  虽然各行业的定额子目中都列出了各种土石方机械,但根据既有技术规范及实际施工经验,目前土石方工程中常用机械的配合方式只有三种,即①挖掘机挖、自卸汽车运;②推土机推松、装载机装和自卸汽车运,适合运距在100m以上的装运;③推土机单独作业,适合运距在100m以内。本案例中,开挖出的土方全部用于场内填方,运距1km以内。挖掘机斗容、自卸汽车的吨重以及装载机的斗容可参考相关规定进行配合。
  (五)填方碾压的工程量
  本案例的填方工程量为995000m3。直接输入995000m3是否有误。本工程需考虑两项增加:①填方区域有10cm的清除表土,表土清除后会引起原地面高程下降,从而增加填方工程量;②清除表土后又对原地面进行了碾压。由于碾压过程,引起原地面高程又一次下降,从而增加了填方工程量。
  案例填方区清除表土面积为404400×60%=242640m2,清表厚度为10cm,填前碾压引起原地面高程下降高度暂按5cm考虑。填前碾压增加填方工程量的使用条件:工程处于填方区域且该区域清表以后必须进行碾压,并有一定的压实度要求。
  (六)填方来源中,土方“外购”与“从甲方指定取土场运输至工地现场”二者的区别
  两者的相同点是:都需要计算装车费用。不同点是:“土方外购”的土价中包含了土资源本身的费用及规定的运距,而“从甲方指定取土场运输至工地现场”只是土资源本身不计价,而运费仍然需要计价。再者,如果甲方指定土场的土方不是松土,而是堆积一年以上的老土,还需要考虑使用挖掘机进行挖掘,从而产生挖掘费用。本案例中,土方来源50%外购,50%从甲方指定取土场运至工地现场,运距5km以内。这里又衍生出一个问题:即使甲方指定了取土场,施工单位不需要为土资源本身支付费用。但是,从整个项目的角度来看,该土资源存在机会成本,而该机会成本最终还将以无形资产的形式进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即“从甲方指定取土场运输至工地现场”这种说法,在概算编制(复核)阶段也应该计入土资源费。
  (七)土石方开挖和运输中的松土系数
  松土系数的合理确定,通常是建筑行业计量与计价中一个较为模糊的点。送审概算文件通常的做法:①计量时未厘清土、石方的体积单位与土、石方的压实(堆积)状态之间的换算关系,简单套用土方体积折算系数;②计价时,未理解定额计价中已经通过“以价代量”的形式所包含的内容。由此也成为结算编审双方重要的争议焦点。
  (八)石方开挖中
  开挖出的石方是否可以直接作为软基处理的填料加以利用,需根据详细的地勘报告慎重考虑。
  三、总结与思考
  由于初设阶段往往不具备详细的地勘资料,设计方案中通常不会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很容易造成初设阶段计划的土石方调配方案与实际不符,导致严重超概。因此概算编制(复核)时应避免并且应具备以下思维:①设计概算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业主的投资决策提供造价方面的参考依据,概算复核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复核结果的完整性和合理性,避免高估冒算和漏算少算,以及为委托方找出本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风险点,而不是强调其精确性。所以,在概算复核时,切忌以结算的思维去审核。②概算的编制不是单纯的放大工程量,“以量代价”和采用较高的材料价格,或者在总价的基础上乘以一定的扩大系数,而是要考虑到概算总投资能否为设计方案的变化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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