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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地方金融企业管理的几点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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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已经步入新常态,“认识经济新常态、了解经济新常态、融入经济新常态”是地方金融企业实现发展的必然逻辑。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地方金融企业也需要面临国内经济下行,国际贸易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如何提高地方金融企业适应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能力,如何加强自身抵御风险能力,是地方金融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旨在浅析地方金融企业在新经济形态下所面临的一些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及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常态 金融企业 财务管理 风险控制
  金融企业是地方企业业态中重要的一环,历来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与重视。党中央、国务院曾多次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对经济新常态下金融企业的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与规定。作为地方金融企业,需要在经济新常态下认清企业自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对地方金融企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扎实实的谋划好每一阶段企业金融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发挥金融支撑经济新常态下地方发展的突出作用。作为地方政府,也需要关心、关注金融企业的发展,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地方金融企业做好风险抵御工作。
  一、地方金融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金融企业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
  (1)对国际金融环境适应能力不足。我国金融制度改革,是在适应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做出的谋划与部署,是我国适应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作出的科学研判。在此背景下,地方金融企业改革的步伐存在滞后性,改革适应能力不足的诟病体现越发的明显。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地方金融企业没有建立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的“习惯”,所以,在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之下,地方金融企业的改革存在“认生”的状态,改革效率变慢。尤其是在一些相对闭塞的地方金融企业中,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接触国际金融信息严重不足,存在着改革财务制度滞后,业务转变难度大的情况发生,严重的制约了地方金融企业的业务发展步伐,严重影响了地方金融体系的改革发展脚步。
  (2)对国家金融制度改革政策认识不够深入。地方金融企业发展要适应新常态经济形势,就要在政策层面、制度层面、发展规律层面对国家金融体系改革进行深入了解、主动适应、合理布局,不断提高认识、提高视野、提高自身的发展站位,明确自身改革任务与重难点。一些地方金融企业之所以改革成效不明显,适应能力不强,就是对国家金融制度的改革政策认识不全面,理解不全面,在企业自身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存在着对政策制度理解片面,金融制度改革不全面、追求经济性等问题。由于地方金融企业对政策信息掌握的不对称等因素,常常理解政策停留在理论层面,没有结合企业实际,地方实际,企业发展长远规划实际等因素,导致问题频出,改革困难不断。
  (3)对金融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不强。经济新常态的状态下,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条件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新常态催生着金融“新常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热烈变化下,我国经济外部经济环境也在时刻发生着改变着,这对于地方金融来说,“变化就意味着发展,发展就意味着要不断的更新金融管理制度体系”。2018年,受美国贸易战的突发性,国际金融货币体系的周期性变化,我国地方金融企业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融资渠道的不断的日渐丰富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地方性金融企业负债成本不断上升。因为,金融机构存贷款利差收窄,传统的依靠利差的盈利模式面临挑战,所以国际金融机构改变了市场策略,而我国地方金融企业因为一时无法应对外部环境的突发状况,受金融市场的波动,面临着资金紧张,金融业务收窄等各方面的因素的压力,市场抗风险能力薄弱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二)地方金融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金融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风险抵御能力较低。经济常态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空间巨大,实体经济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不断降低,企业将不可避免地更多转向直接融资。但是因为我国金融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相对落后等原因,现有的地方金融企业的制度缺陷也凸显出来。一些地方金融企业本身存在着金融制度不完善、不科学,金融硬件产品落后的因素。同时一些地方金融企业的经济底子薄弱,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后,企业影响程度较深,影响力较大,有些金融企业长时间无法走出金融市场变动的影响,制度完善速度较慢,从而影响企业整体发展进程。
  (2)金融监管体系有待加强,业务开放水平较低。我国金融制度、财务制度发展迅速,但是相应的金融企业监管制度并不完善,国家也在一直完善相应的金融企业监管管理政策,但由于前期金融企业一直处在一个监管不完善的状态下,一些地方金融企业的制度管理方式已逐步形成“管理习惯”,一时间不容易改变。在一些地方金融企业中,偷税行为、谎报财务数据等行为长期存在,一些地方金融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注重企业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长此以往会受到社会与制度的淘汰。并且,一些地方金融企业的业务水平具有局限性,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金融业务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对外开放程度不够。
  二、地方金融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解决发展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完善金融制度监督管理体系
  从企业金融监督管理角度入手,通过不断的完善企业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地方金融企业的发展必由之路。在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背景下,地方金融企业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掌握发展先机,就必须要从“骨头”下手。金融监管制度作为金融企业的“骨骼”,对企业的茁壮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当前,金融改革在不断的持续与深化,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金融改革在各领域全面展開,地方金融企业要想保持住长久的市场经营地位,就要把制度改革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上,把完善金融监管企业链条,构建自身监管体系,落实企业监管责任人制度放在首要任务上,从制度的层面与国家金融体系接轨,与世界金融体系接轨,建立起科学的现代化金融监管一体化治理能力,完善金融安全制度安排。
  (二)加强自身金融风险抵御能力
  在当前形势下,我国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程度,构建金融支持自贸区经济发展政策框架,拓宽外汇储备运用渠道,推动双边本币互换等,这些举措都将对我国地方金融业产生深远影响。而作为实力较弱的地方性金融企业,不能再走原来固化的发展之路,不能再走原来封闭不前的老路,而是要主动出击,研究我国金融业改革的重点举措,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实际能力去改变自身抗击外部风险的能力,改变自身抵御金融变革的能力。一方面,要保证企业自身的资金安全,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与财务管控制度体系,运用风险控制,评估企业现有的管理体系的资产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保证企业自身的业务稳定,就是对企业自身的生存建立起了坚实的保障,是维护企业核心利益的必然途径。   (三)扩大金融业务开放水平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向纵深发展,开放的程度不断拓宽,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局限性也暴露出来了。地方性金融企业想要长足发展,就必须与国家的改革开放相融合,主动迎合我国的国家政策、地方性政策等,如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地方金融企业可以配合国家改革的政策红利,不断提高自身的金融业务开放水平,促进自身的业务开放,与国家金融体系接轨,与国际金融体系接轨,提高企业经营水平。
  (四)融合国际金融业务,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新常态经济发展形势下,通常要求企业拥有更高的资金需求与经济发展相匹配。地方金融企业的发展不能拘泥于眼前,更要放眼于国际金融市场。一些地方金融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我国香港这一亚洲金融中心的地缘区位优势。充分结合企业经营实际,把企业的金融业务与国家为我们搭建的“一带一路”政策相联系,不断利用国际金融通道来夯实企业根基,学习国际先进的金融管理体系,学习国际优秀的金融管理制度,引进先进的国际金融业务人才,谋划企业的发展机遇,立足于现在,放眼于国际,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在接触国际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企业的财务风险要素等问题,针对于国际先进经验重点改革企业现有的问题,时刻以发展为企业需求,时刻以提高企业业务能力为追求的目标,要制定综合的、全面的、可控的企业发展规划,不可追求片面性经济、短期性经济。在经济新常态下认清金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对企业金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谋划好每一阶段的企业金融工作重点任務,循序渐进、稳步发展。
  地方性金融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环节,重要的支撑力量,长期以来一直对我国的金融业市场发展,国内整体经济发展,贡献着特殊的力量。党和国家一直以来注重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健康发展工作。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地方性金融企业要想实现长久发展,就必然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制度建设能力,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拓宽自身的业务开放水平,迎合国内、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形势,不断夯实自身业务实力,做到遵纪守法,久久为功。一方面,要主动出击谋求自身的业务发展,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把握住经济发展中的先机,利用地方政策的红利,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把金融制度改革放在首位,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地把握住国际金融形势,提高金融风险抵抗力,在业务中吸取外来优秀经验,围绕企业实际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规章管理体系,实现企业长远科学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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