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院校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认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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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发展的过程中,混合制所有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办学方式,这一方式在教育领域之中有非常高的关注度。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讲,虽然对于这一内容并没有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分析,但是其在高等职业教育之中已经发挥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同样是因为实际研究不够深入,使其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文章就相关内容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首先就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进行了概述,并分析了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就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的提升措施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相关研究与阐述工作可以有效的提高其实际效果,为高等职业教育中混合所有制的应用提供更大的帮助。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
高职教育作为现阶段培养专业技能人才与后备人才的重要方式,对于社会的实际发展与经济总值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讲,高职教育混合所有制的实际使用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更有效的措施将其解决。通过对阻碍其发展的实际问题进行综合性的阐述与分析,找出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问题的解决措施,制定出相应的措施,为其实际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的概述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讲,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效果并不是非常好,不具有较高的活力,高等职业院校在与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两者结合效果并不是非常好,不能提高其实际效果。混合所有制的实际利用可以有效深化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效果。
(一)混合所有制的产生
从现阶段的实际研究来讲,新制度的出现都是冲突所造成的,社会冲突则为社会制度出现与发展的动力。对于混合所有制的出现来讲,其也是经历冲突,并在此之后出现。高等职业教育是社会系统之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制度也是在社会冲突之中产生与发展来的。从这一角度实际分析可知,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社会冲突的产物,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到一定时间之后的选择。在高等职业教育不断前进的过程中,其中出现了相应的利益群体,并且为了有效的解决不同部分之间的矛盾,就需要通过相关措施实现。社会冲突在促进教育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使不同部分利益群体的行为出现变化,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混合所有制的基础
高等职业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所以其处于准公共产品。首先高等职业教育在一定的情况下会具有竞争性,例如招生与投入等,而从另一角度来讲,其会拥有非常多的利益相关者,例如政府、企业或者是受教育人等。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发展水平越高,利益相关者也就会越丰富,其所获得的利润也就会越高。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作为产品就需要利益相关者共同经营。公共产品理论是高等职业教育这一准公共产品的判断基础,也是其混合所有制制度创新的发展基础。
二、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的问题
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讲,国家在对社会支持的过程中,已经提高了实际投资力度,各个院校在混合所有制模式应用的过程中也在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积极性。但是在其实际发展之中依旧存在较多的问题,通过将其解决,才能使企业获得更大程度的提升。
(一)法律支持不到位
对于高职院校来讲,混合所有制是一种新型的办学形式,其在办学与运作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支持。首先是在教育法中规定,学校并不是盈利机构,所以在实际教学工作展开的过程中不能将营利作为自身的主要目的,但是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出资人可以在办学结余中获得一定的回报,而政府在有关内容规定的过程中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措施,这一情况就证明高职院校的实际法律依据并不是非常健全。其次是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性质并不是非常的明确,使政府不能有效的确定其实际政策,对于国家的发展容易造成较大的影响。如果出现了投资人拨款不到位或者是人员编制减少等情况,会对办学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最后,在资产方面的实际定义不够明确,虽然我国制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措施,但是在实际制度使用的过程中,不能有效的面对风险与规避风险。因为有关法律法规并不够完善,所以会导致政府与社会的工作出现一定的漏洞,不能覆盖所有的内容。
(二)缺少内生动力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在实际发展中属于公办与民办之间,是一种比较新的办学方式,国有资本的流出或者是其他资本的进入,都会将原来的单一国有或者民营资本转变成多种资本混合的方式。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讲,我国社会对于民营资本的接受程度并不是非常高,认为民营资本会对国有资本造成侵扰效果。所以在设置民营资本门槛的过程中,一般都比较高。而且公办高职院校原来的国有资产中会涉及到知识与技术等资产,要想进行评估或者是交易等工作具有比较大的难度,而且也会担心民营资本进入其中之后,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性质产生影响,使管理人员的权利受到影响。而且就社会资本而言,其在实际发展之中,对于学校的收益更加关注,对于学校的盈利情况更重视,但是现阶段相关的政策并不是非常健全,使投资人会有股份比缩小或稀释而丧失控制权的想法,使其不愿意在这一行业中发展。
三、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的提升措施
在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机制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所以需要通过更加有效的措施将其解决,减少有关院校在实际发展之中的问题,使其可以获得更大程度的进步。
(一)完善法律制度
从法律层面来讲,需要在更短的时间之内,不断的修订与完善《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条文之中的内容,通过更加完善的制度,对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相关内容进行不断的完善。例如设置专门的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保障制度等,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减少混合所有制下,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的法律阻碍,使其在实际发展之中可以获得更大程度的提升,为相关的办学工作提供更大的帮助,使其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首先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内容,使出资人在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过程中,获得自身的实际收益,使其可以更加有效的进行相应的投资工作,减少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其次是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运行之后的性质,在明确性质之后,可以通过更有效的措施,为其实际发展创造出充足的动力。最后是明确出资方的定义,通过对其进行明确的定义,使政府与社会在这一工作中可以更完善的进行相关的工作,为其实际发展创造出更大的动力。
(二)激发内在活力
在进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后,不仅可以使体制红利获得双方,而且还可以进一步的加深“管办评”的实际效果。通过明确学校党委在学校之中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其政治地位情况,提高不同部门在其中的实际工作效果。还需要进行教职工之间的权利与利益的平衡工作,通过提升办学过程中不同部分的实际动力,保证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具有更大的进步。在法律角度上需要对其产权进行界定,通过制定相关的细节,转变股权的法制化新型政校关系。在实际办学的过程中,需要提高对于民营资本的认可程度,提高对于民营资本的控制力度,在保证其可以获得良好应用的基础上,减少其对于公共资本的侵蚀效果,使其可以获得更大程度的提升,对其实际发展创造更大的动力。其次是需要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提高对于无形资产的实际评估效果,通过综合性的方式,对无形资产的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有关工作在实际建设之中发挥的作用。最后是需要转变社会资本的思想,通过更有效的方式,加强社会资本对这一领域的重视程度,借此不断的提高其渗透程度,使其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
四、结论
在混合所有制应用到高等职业教育之中,通过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理论与实际需求,通过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体系的实际效果,进一步的加深高等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效果,通过创新机制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在混合所有制下的实际发展效果,通过更有效的方式使其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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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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