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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矛盾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徐宇凤

  摘 要:传统“细碎化”的农业生产已经不适合新时期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出现有利于再次释放三农的潜力。从实践层面看,不少完成改革的地方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从理论层面分析,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矛盾。因此,需要重视改革可能出现的问题,更好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矛盾;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0-0018-01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地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能动性,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发展到现阶段,原有的集体产权制度释放的能量逐渐发挥到极限,广大农民的权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再一次受到制约。为了保障新时期广大农民的各项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发展权益,需要国家及时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生产,再次向乡村社会赋权与放权,推动集体产权的深度分离与开放。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農村改革的“先手棋”,在保护和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将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分离出来,成为与市场化运行相匹配的产权方面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新时期农民潜力的再次释放,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农民”将不再是一种国民身份,而仅仅是一种供选择的职业。这将有利于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规模经营的效益,提高职业化专业化农民素质培养,有效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增强基层社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实现农民的自由发展。不可否认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释放三农发展潜力上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这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矛盾分析
  1.农民增收的迫切性与农业产业发展缓慢之间的矛盾。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大多是小农小户的“细碎化”经营,土地不能连接成片,对农作物的成长控制力差,导致农作物的收成效果差,农民往往陷入“辛苦流汗一老年,算下成本多少钱,化肥柴油又不贱,土地不转不合算”农业生产困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支撑大规模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但农业产业园是一个基于土地生产的周期长、风险大、问题多的实体产业。再加上可能造成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村集体经营的农业产业在发展初期为农民带来的收入欠佳。而老百姓基于自身利益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利益分配期望只增不减,再加上农民对集体经济严重的福利依赖,使得改革后的集体农业生产无法快速满足农民增收的期望。村集体经济增速缓慢的情况下,如何满足农民不断飙升的期望值是现阶段改革陷入的矛盾之一。因此,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折股量化到每一个村民,要想实现农村长远发展,就需要开拓思路,发展更加精细、丰富的经营模式来壮大集体经济经营效益以满足农民增收的期望。
  2.现代农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与农村人才流失严重之间的矛盾。广大农村地区的人口主体往往是文化素质偏低的“613899”群体,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都流向城市,农村呈现出“空心化”现象。产权制度改革一开始会由村里有能力有威望的“老人”来推动,但在对农业产业具体经营管理中欠缺专业性、技术性人才。村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需要有能力、会办事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由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收入渠道狭窄以及有限的教育资源很难留住乡村本土人才,虽然出现很多吸引青年人才“回流”的政策,但面对户籍与公共福利挂钩、缺乏有力的激励制度以及封闭的乡土文化使得外来人才很难“留得住、沉下去”,勉强引进来的人才也会视自己为“过客”,因此就会出现“有田无人种”和“有人缺田种”的双相矛盾。
  3.集体产权改革政经分离的趋势与村两委双重身份之间的矛盾。集体资产原来的管理者是“村两委”或合作社等其他组织,进行集体产权改革的目的就是为集体资源找一个“管理者”,提高其利用效率,加速“政企分开”,以更加现代化的经营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在具体的产权改革中为了保证村级干部队伍的一致性往往采用村两委干部与理事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委会的政治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与合作社经济运营管理的职能没有理顺,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因此,在考虑到现任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水平等问题以及集体产权改革“政经分离”的管理趋势下,村委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需要在改革进程中继续探索。
  4.集体权利的强化与农民个体不积极参与之间的矛盾。原来的双层经营是集体统一经营和个体分散经营,而产权改革是使集体权利强化,如何在不削弱农民个体权利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后的股民往往只关注产业示范区的盈利分红,很少关注产业园的相关工作,参与度低。由于集体行动的逻辑,没有激励机制使得合作社成员产生“干不干都一样”和“等靠要”的消极思想,最终陷入农民个体以集体的名义坐享改革福利的困局。怎样调动农民作为产业发展主体的积极性,而不是只依赖村干部,造成小马拉大车的矛盾,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农民作为主体的权利,使集体和个体达到协调统一。
  三、结语
  在这场改革浪潮中,需要及时调整的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复杂交错,针对各种问题采取的相应政策并不能解决农村“顽疾”,往往出现了“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循环困境。因此,农村想要突破现有发展困境,需要破解的难题有很多,抓好农村改革,不能搞单兵突进,也不能搞“细碎化”改革,必须以“组合拳”的形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其一,在具体改革中要出台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机制,发展更加精细、丰富的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以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二,政府应主导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针对性加强农民创业和农产品营销培训。构建基层人才评聘标准、健全人才待遇保障、创新人才激励制度,使人才不仅能“引进来”,更能“留得下”。其三,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将村委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能和作用理顺能有效发挥各自的功能,防止出现以行政代替经济的现象。在有条件的村社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提高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其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要真正以“人”为核心,注重引导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激情。
  参考文献:
  [1]  农业部经管司课题组,黄延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农村经营管理,2015,(1):25-28.
  [2]  张应良,杨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例证与理论逻辑[J].改革,2017,(3):119-129.
  [3]  黄征学.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J].领导科学论坛,2019,(10):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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