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工业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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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我国推行建筑工业化影响因素分析》一文中识别六类主要影响因素,其中部分因素是关于政策和管理制度方面,经过分析这些因素需要政府层面解决或由政府牵头并结合市场行为共同解决。本文结合专家意见,针对这类因素提出对策措施。
关键词:相关政策;企业联盟和产业链;建设标准规范;工程保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8月31日
在《我国推行建筑工业化影响因素分析》一文中研究了我国推行建筑工业化的六类主要影响因素,其中部分因素是关于政策和管理制度方面,包括“政策类因素”、“产业联盟和产业链因素”和部分“技术类因素”。这些因素需要政府层面解决或是由政府牵头并结合市场行为共同解决,本文重点分析这类因素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一、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政策类因素”一共包含了三项因素,“企业联盟和产业链因素”包括了一项因素,“技术类因素”中有一项因素需要政府层面协调解决,下面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
(一)政策类因素分析。“政策类因素”包括:国家缺乏完整的建筑工业化法律体系;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建筑工业化强制性管理、验收规定;各级政府对建筑工业化没有实际激励机制。
多数被调查专家在开放式建议中提到,政策因素是首要的影响因素。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如果没有政策引导和扶持,任何新兴行业都会举步维艰。我国建筑工业化虽然起步早,但发展缓慢,政策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具体表现为:(1)征税缺乏统一的计税标准和依据;未出台专门针对建筑工业化相关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缺乏对开发企业、部品和构配件生产企业、消费者的激励政策和专项基金。(3)技术创新政策不明确。建筑工业化没有相应的技术创新政策,未纳入高新技术重点扶持范畴,部品和构配件生产也未列入鼓励类产业目录。(4)现行建设科技推广转化政策法规主要是针对专项技术或单项产品,而建筑工业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筑业各方面技术转型升级,现行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制度无法适用。
(二)企业联盟和产业链因素分析。“产业联盟和产业链因素”为部品、构配件工厂化生产模式使施工企業的部分利益转移给生产企业,因而施工企业不愿推动。设计院担心标准化设计会降低其个性发挥,从而降低其地位,因而不愿推动。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建筑工业化企业联盟较为薄弱,产业链条较为松散。难以根据市场需求来调节生产和流通,不能达到资源优化配置、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市场上缺乏有经验的设计院、部品和构配件生产企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类型企业之间未形成企业联盟,缺乏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各自为阵,阻碍了建筑工业化技术的普及与提升。不同类型企业之间未形成有效的产业链条,相互缺乏了解,工作协同性差、相互配合支持差。甚至出现某些企业坐地起价的现象,增加了投机行为。
(三)“技术类因素”分析。“技术类因素”包括:建筑工业化缺少技术标准、相关图集和规范;缺乏建筑工业化设计经验;行业缺乏部品、构配件标准化等建筑工业化体系,建筑主体与部品、构配件模数协调困难。
专家提到的技术因素有:(1)建筑工业化项目没有实现标准化和模数化。大到房间的空间组合和承重体系,小到房间各组成部分的构造做法各异,在尺寸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影响了建筑工业化的规模效应。(2)缺乏建筑工业化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图集,设计院没有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经验。例如,在某市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中,由于该市仅有唯一一部标准图集《装配式混凝土住宅楼梯图集》,设计院也是第一次设计建筑工业化项目,对不同结构体系的技术经济性无法分析,对单个构配件重量控制、内外墙和楼板的选择、梁柱节点的钢筋选用和搭接等都没有经验。导致设计进度大大滞后于合同要求,图纸错误较多,可实施性差,成本经济性无法控制,最终只好放弃。(3)很多部品和构配件生产工厂以及施工单位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不能满足建筑工业化的需要,不能保证生产和施工质量,更不能进行大规模生产和施工。(4)缺乏建筑工业化项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人员安全健康、现场布置等方面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专家们提出,这些因素关系到我国建筑工业化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需要政府层面进行协调推动。本文结合专家建议,综合分析后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构建建筑工业化政策和管理制度机制
(一)制定或完善建筑工业化相关政策
1、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政府相关部门以建筑工业化管理者的身份制定产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依靠政策造就和调控建筑工业化产品消费市场,并引导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开发和生产优质的建筑工业化产品,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制定政策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理顺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保障我国建筑工业化的顺利实施。在原有《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的基础上补充关于建筑工业化项目管理的政策和条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或新建立建筑工业化项目责任制,明确行政领导的责任、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制定建筑工业化项目监管制度,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并建立配套措施以保证法规施行。以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
3、建立从业许可证制度。建立建筑工业化领域的从业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该领域的资质标准审查和认定工作,并实施该领域职业资格证注册制度。政府部门应对该领域的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建筑工业化技术的不断更新,定期对该行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能力进行核查。
4、完善建设程序。尽快完善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程序。首先建立建筑工业化项目审批制度和设计审查制度。鉴于我国建筑工业化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可以设置建筑工业化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以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设计图审查可采取专家咨询审查方式,施工验收采取传统现浇验收结合专家论证验收方式,质检采取等同现浇的方式。对生产设备、部品和构配件成品建立审查准用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并建立建筑工业化项目施工验收备案制度。 5、建立承发包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工业化项目承发包管理制度,包括工程项目承发包范围、类型、条件和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根据专家建议,建筑工业化项目招标可实行“两阶段招标”。前期可采取预招标,甲方将建设意图告知潜在的投标单位,由各投标单位进行设计和报价,甲方根据各单位的设计和报价情况大概确定中标人范围。正式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按照传统现浇方式出具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按传统现浇方式编制,实行包干价招标。而投标宜采用“深化设计单位+生产企业+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方式。由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对建筑工业化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包括结构体系、构件拆分、构件加工图设计、吊装设计等。另外,还应强调合同管理,以明确参建各方权利和义务,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二)建立企业联盟,完善产业链
1、建立企业联盟
(1)政府部门应牵头建立建筑工业化市场企业联盟,充分发挥各企业优势。充分集聚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生产、施工、造价、咨询、高校、科研等单位的力量,让他们充分参与建筑工业化应用体系建设,搭建建筑工业化应用技术共享平台。参与装建筑工业化应用重点项目、标准和软硬件平台等的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等。建立建筑工业化应用专家库,为组织开展建筑工业化应用战略研究提供智力支持。
(2)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快科研转化进度。各个企业之间应增加交流与合作,强强联合,形成一个产业技术联盟,从而提高未来的业务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建筑工业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2、完善建筑工业化链条
(1)向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方向发展。建立以设计为龙头,整合产业链上优势资源。开展建筑工业化领域相关培训,开发、监理、设计、生产、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都需要培训,定位工具也需要开发,以填补目前建筑市场的空白。在实践中不断去摸索,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转变设计师的意识。把产业链上各个环节进行调整,打造建筑工业化项目示范基地,建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实现设计标准化、部品、构配件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土建装修一体化以及全过程管理信息化。
(2)打造科技研发平台,建立工厂化生产平台,建立研发制造基地和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培育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科技服务和物业销售公司。实施全装修设计一体化技术集成,结合客户使用需求,全装修设计在标准化基础上做到提前介入,更好地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备安装设计结合,营造良好设计环境,优化设计方案,满足客户的人性化需求。
(3)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线,加快工厂预制生产效率。在技术体系上进一步的提升,完善各种建设体系。将开发、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等环节重新按照五化要求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充分发挥标准化设计的重要作用,对全产业链进行资源整合,以工业化为手段,以技术集成为支撑,提供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实现项目建造过程的工业化、集约化和社会化,从而提高建筑工业化项目质量和效益,实现节能减排与资源节约,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建设上不断创造新的优势。
(三)编制建筑工业化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政府应牵头组织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共同编制我国建筑工业化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遵循“四个基础、五个方向、六个原则”原则。
1、四个基础。一是强调建筑工业化项目建造具有系统组合的特点。二是解决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部装修系统等四大系统的协同问题。三是解决四大系统的内部协同问题。四是突出体现建筑工业化项目的整体性能和可持续性。建筑工业化项目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应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设计与集成设计、建筑部品、构配件生产及运输、施工与安装、验收及其使用与维护等组成。建筑工业化工程规范标准应具有创新性,突出以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装配式建筑是一个全专业全过程的系统集成的过程,它是以工业化建造方式为基础,实现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部装修系统等四大系统一体化,以及策划、设计、生产与施工一体化的过程。
2、五个方向。一是“全建筑”的方向;二是“全寿命”的方向;三是“全协同”的方向;四是“全环节”的方向;五是“全过程”的方向。建筑工业化工程规范標准既是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路径,同时对转变建筑发展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培育节能环保等新型战略性产业,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的循环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提倡全装修,内部装修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建造,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集成化部品,倡导进行装配式装修。全寿命减少建筑后期维修维护费用,延长建筑使用寿命。应满足建筑全生命期的使用维护要求,装配式建筑提倡主体结构与设备管线分离的方式。全协同充分发挥建筑专业的龙头作用,解决了以往一些装配式建筑规范强调结构单专业,专业间的衔接较差,重结构、轻建筑、轻机电设计等问题。全环节装配式建筑按照模数协调,模块化、标准化设计,统一接口,按照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部品、构配件的系列化和多样化。全过程在项目前期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强调装配式建筑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术,实现全专业与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六个原则。一是全面完善生产建造体系。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规范体系、推动建造方式创新。二是创新集成建筑设计。以国际先进的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为基础,统筹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模数化、标准化、通用化的设计方式,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三是优化部品、构配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构配件生产全面发展,推动部品、构配件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确保产品质量。四是提升装配建造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提高部品、构配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五是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取得最佳效率。六是提高整体建设标准。确保工程与建筑全寿命期的质量安全,并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构配件等,实现设计、生产、施工及验收与运维管理相融合,取得最佳效益。
(四)建立建筑工业化工程保险制度。政府应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建筑工业化项目特点出台有针对性的险种和条款。如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政策规定、自然环境、工程采用特殊材料和工艺带来的较大差异性和风险、被保险人的自身抗风险能力、工程投资额度大小等确定险种或特别条款,可考虑是否包括相关职业责任险和货物运输险等扩展保险条款。同时,开发企业作为建设管理者,应总体控制,牵头组织联合工程保险,使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人成为被保险人。避免保险缺项或重复,使整个工程保险脉络清晰、保障全面,从而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各方利益。我国目前建筑工业化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它能给我国建筑工业化领域的先行实践者们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结论
本文首先分析了部分我国推行建筑工业化的主要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关系到我国建筑工业化的政策和管理制度,需要政府层面解决,或是由政府牵头并结合市场行为共同解决。然后结合专家建议,从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联盟完善产业链、编制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工程保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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