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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聚力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牟玉红 李岩 薛爽 侯春东

  摘要:大安市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中,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质量检验监测工作,加强农副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监管和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管理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增强了基地生产农户、专业合作社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完善了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基本形成了“高度重视、监管有力、生产安全、消费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9.22.058
  吉林省大安市是农业部认定的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试点县,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中,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
  1 注重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1 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农牧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督办查办各类假劣农牧资信访举报案件;二是生鲜乳违禁物质执法监督检查。根据《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对大安市范围内的3个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三是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以规范乡镇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代宰行为为重点的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四是狠抓水产养殖投入品的源头管理。累计检查养殖企业、养殖大户40余次,共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人员80余人次。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违规渔用产品行为;五是加强渔政管理,全力推进依法治渔。严厉查处设网捕鱼、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每年组织开展春秋季节渔资打假专项行动,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并开展了日常监管执法。
  1.2 加强质量检验监测工作
  市检测中心和各乡镇检测站实现了农产品例行监测日常化,并把每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时报送相关单位。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率达到100%。2017年~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被市政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规模化生产基地企业陆续完成自检体系建设。
  1.3 加强农副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监管
  规范工作流程,溯源登记,建立台账复查制度,对未建立健全制度、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2户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加强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督抽查工作,做好“农超对接”“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确保让群众能够买到真正的“放心农产品”。
  2 注重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2.1 建设完善市、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12年以来,各乡(镇)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初步健全了市、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拥有专业监管人员100余人、兼职监管人员300余人,確保全市农产品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形成“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新格局。
  2.2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大安市按照省级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标准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可满足全市粮食作物、蔬菜及水果产品入市前的检测和外埠农产品进入本市流通环节的市场监测。全市18个乡(镇)均建立了农产品检测室,开展区域检测,检测数据及结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3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
  制定生产技术规范2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12个,推行标准化生产。目前,“三品一标”认证总面积达80.1435万亩,占全市农产品种植面积的42.7%,水产品认证 “三品”面积12.46万亩,占全市养殖水面的40%。
  2.4 鼓励优质品牌创建
  出台了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奖补措施。三年内培育升级大米、蔬菜、河蟹、狐貉等21个重点农产品品牌。
  2.5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信息传递
  一是已纳入“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管理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57家,目前,有4户规模型大米生产企业已申报“吉林大米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二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申请农药经营许可的业户已经全部进入农资管家进销存系统。
  3 采取的措施
  3.1 抓建章立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产地环境管理制度、生产过程管控制度、举报奖励惩戒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诚信管理等制度;二是建立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细化市、乡、村农产品监管工作分工,真正实现职责分明。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乡(镇)政府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了责任。
  3.2 抓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财政资金预算支持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在市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比重达5%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为示范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3.3 抓质量追溯,倒逼农产品提质增效
  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陆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建设,建立完善生产记录、诚信档案等管理制度,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完善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农产品包装加施二维码追溯模式,实现终端消费者对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的实时追溯查询。
  3.4 抓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氛围
  一是利用电视、会议、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覆盖无盲区开展宣传工作;二是抓分层次培训和科技推广活动进行宣传;三是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通过大安市农网信息平台,及时向外发布。
  作者简介:牟玉红,大学本科,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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