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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中心”的国际法课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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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国际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国家与国家之间在交往过程中也呈现出复杂的国际关系,这就促使解决国际关系的国际法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作为传授国际法知识的高校就面临着如何转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培养“以学生为中心”的高精尖国际法学人才。针对这种现象,本文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的学生为例来阐述新时代下国际法教学的改革,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探索学生能力培养的新的教学模式。
  【关键词】国际法  特征  原因  改革措施
  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把法学学科的核心课程由14门变成16门,国际法作为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之一,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在各大高校也都是重要学习的课程。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国际法是作为专业选修课来学习的,由于国际法关系着考研、法考、涉外诉讼等方面,所以国际法的地位就更加重要。如何打破常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学习效率,充分发挥“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就成为国际法课程改革的重点。
  一、国际法基本理论概述
  (一)国际法的概念
  国际法最早是由被称为“国际法之父”的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提出来的,当时被称为万国法,用来调整国家间的关系。随着国际交往的扩大,在1780年,英国法学家边沁首次使用international law作为国际法的名称,这逐渐获得广泛认同和普遍接受,成为国际通用的英文名称。直到19世纪中叶才传入到中国,清末法律改革,国际法一词又被中国法学界广泛接受。
  在国际社会,由于各国学者强调的重点不一样,国际法概念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由于国际法是适用于本质上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的法。所以国际法是指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从概念可以看出,国际法具有法律约束性,能够调整在国际社会中行为的主体,具有普遍性。
  (二)国际法的特征
  国际法的概念虽然没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定义,但是从实践中可以得知,国际法的出现是为了维持国际社会的秩序,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满足以国家为主要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所以国际法的特征是:1.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国际社会中,除了最常见的主体国家外,还有一些国际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世界银行、欧盟、世界贸易组织等等。它们同样发挥着作用。还有特定时期的产生的争取独立的民族这一独特主体。2.国际法的产生是通过习惯或者条约的方式形成的。国际社会是由很多国家组成的社会,为了更好的约束彼此的行为,方便各国交往,就形成了一些各国在实践中反复使用,并且都愿意遵守、受其约束的不成文的习惯。后来随着文明程度的加深,国家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又签订了条约来约束各自的国际行为。这样就形成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法。3.国际法的实施是主要是由各个国家通过自身的行为完成的。因为在国际社会中,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所有事情的完成都要靠国家本身。
  (三)国际法学习的意义
  国際法是约束国际法主体行为的法律标准,在防止战争和冲突,保障和平与安全,促进世界各国友好关系,建立国际秩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是国家间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交往的规则,并且在监督、协商、说服等确保义务得到履行方面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无规矩不成方圆,国际社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国际法的支持和约束。特别是在国际化发展迅速的今天,国际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是很大的,国际诉讼业务的扩大亟需懂得国际法和国内法的高端法律人才。所以,国际法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对国家交往和个人发展都具有深刻的意义。
  二、国际法课程改革的原因
  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复杂的国际关系,涉及国际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法学本科阶段,国际法课程主要是由国际法基本理论和基本性部门法组成的。既有关于国际法的特性、国家主权、国家领土,人权等内容,又有关于海洋、空间、外交、战争、条约、争端解决、环保等等法律规定的内容,这些内容繁琐庞杂,理论性特别强,与学生实际生活相较甚远,平时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不观看新闻,几乎接触不到,所以学生兴趣低。比如我所在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它是个独立学院,由于招生的时候,学生相交与国家其他公立院校本科学生来说,基础有些薄弱。单纯讲解理论,学生根本不愿意听,加上平时学习的都是国内法,对于这个讲述国外的法律学科有些排斥。如何改变现状值得思考。
  另外,全国各大高校法学教育都在着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际法课程改革迫在眉睫。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近几年也在加强与国外高校的联系,随着学校海外课堂的推进,作为国际法老师,要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国际法的教学也必须发生变化。但是中国的国际法教学大都局限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显然与现在的社会发展不太符合,如何根据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行改革才是最应该深思的点。结合近五年的教学经验,我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学生的学情、他们的兴趣、爱好、学习方式等总结出一套国际法课程改革的模式。
  三、国际法课程改革的设想
  为了打造国际法的“三有”(即有趣、有效、有用)课堂,我对于国际法课程改革的设想如下:
  (一)少讲精讲,重在引导
  以学生为中心,就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主动学习和思考。但是由于国际法自身内容晦涩难懂的特点,再加上学生毕业后要考法考这一国家考试,这其中的技巧和方法的学习,就要求老师必须适当的讲授,所以传统的讲授教学要贯穿其中。为了解决法考、期末考试、考研等法学院的硬性要求,我一般会在讲课中会通过图表把课程体系梳理清晰,课程理论讲解透彻,然后归纳出核心内容。也会经常列举当前国际社会中的真实案例作为切入点,启发学生思考用国际法的理论解决实际案例。比如:“一带一路”问题解决国际交往、朝鲜核问题让学生思考安理会的作用、美国“国别人权报告”让学生理性看待国际人权问题、中美无人潜航器事件让学生理解国家豁免权问题、“快递小哥”天舟一号事件让学生熟悉外层空间的事情等等。通过选取这些国际上发生的真实事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堂设计合理,沙盘体验
  每次在上课前,我都会认真设计国际法课堂,总结出课堂教学的几个重要环节。如:如何获取学生注意力,建立联结、介绍框架、激活旧知、引入新知、联系与反馈、复习、行动计划和凤尾收场。为了贯彻这几个环节,让学生体验式教学,我采用了多样化教学方式。比如为了讲解国家领土问题,我会提出钓鱼岛问题,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的形式形成发言总结,课后再经过思考形成小论文作业。还通过辩论赛的方式对双重国籍的利与弊进行辩论,形成了我国对国籍问题处理的共识。在讲解国际组织法联合国主要机关及职责的时候,我把学生分组,通过角色扮演模拟联合国大会来了解联合国各机关的职责。在讲解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这一章的时候,我通过模拟法庭来演练真实案例。我还通过读书报告会的形式鼓励大家团结起来,形成团队,学会分享和共享。比如一起读周枏老师著的《罗马法原理》等。多种教学沙盘的切入,目的是为了激起大家学习国际法的热情,培养兴趣。
  (三)转变思维,多样化教学
  为了使枯燥知识趣味化,复杂问题简单化,抽象概念形象化,深奥道理通俗化,必须得转变思维,多样化教学。我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视频、小游戏这些课堂润滑剂来丰富教学内容。比如在讲国家主权之管辖权的时候,我就给大家播放电影《湄公河惨案》。在讲战争法这一章时,我就播放《东京大审判》给大家观看思考。有时候结合教材,还观看中央台发行的《世界历史》、纪录片、时政评论等。但是视频教学必须遵循一个“度”,时间过少或者太长都不利于教学,所以我的原则是:短片课堂,长片课后,视频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为了更加真实的还原案情,我带着学生经常关注国际法院官网,通过英语视频来学习国际法案例和法律规定。为了丰富大家国际法外延的知识,我还会引导学生关注国际法学者的专题理论演讲或讲座。多重教学手段的使用都是为了学习国际法难懂的知识,学习结束后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很关键,使用我还针对每章节设计了一系列的习题库,让学生作为课后学习反馈的重要工具。
  (四)互联网+,网络教学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教学必不可少,也是非常便利的途径。知识拥有已经不是最重要了,知识运用才是最主要的。所以高校教师也应该及时转型,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变更更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学习、成长、改变是解决很多问题的核心。在教国际法的时候,为了更好的发挥师生互动的交流渠道,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就是首选方式。教师可以在网上开设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喜欢的课程。为了让学生能够更多的了解国际法,我认为国际法老师可以把教学大纲、课程大纲、教案、课件ppt、练习题、历年法考真题和考研常考的高频题目、国际法热点问题、国际公约、相关网站、视频集锦、课外学习,师生互动等上网,尽可能的扩大知识的波及面。学生可以在网上学习,然后根据学习情况总结难点、疑问点,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另外,也可以参照国外或者其他高校老师的做法,把国际法某些章节做成微课、慕课的方式推广,形成比较完备的网络课程。慕课在国外很多高校都很常见,是一种很现代化的教学模式。慕课就是利用网络資源,实现资源共享。慕课的微课加小测的模式,课程证书,学生之间的互动,数据反馈等慕课的特点使得慕课成为教学改革的号角。很多学生通过学习,获得很多知识。慕课的教学模式主要是线上的内容,指的是老师准备的东西。比如提供给学生的视频,课后测试题,课后作业、课件或者讲义,网上参考的资源以及学习完毕后的考试试卷,评分标准等。除此之外,还有线下交流,这部分就比较少。线下老师和学生面对面的交流主要体现在针对学生学习过程中不懂地方的线下答疑、翻转课堂、学习社区、混合式教学等。慕课最主要的是课件。课件按周放,大部分是视频的串联,每一个视频很短,大概是三到二十分钟。视频的训练和题目交织着,这样有利于老师及时提醒学生是否看懂视频的内容。虽然慕课这种网络教学我还没有过多利用,但是我相信在未来这肯定是一种很积极的教学方式。另外,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还启动了“雨课堂”这种网络教学方式,既可以方便教学,还可以时时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这都是国际法课程改革可以借鉴的地方。
  总之,社会的发展要求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要跟着时代的步伐更新知识体系,根据学情进行教学改革,以便打造出更好的教学课堂。
  参考文献:
   [1]程晓霞、余民才.国际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2]王铁崖.国际法引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杨芳纳(1983-),女,汉族,法学专业,就职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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