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完善策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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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起步较晚,其发展过程也缺乏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因此,管理活动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针对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完善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风险投资管理;策略;风险投资现状
我国金融风险投资,长期以政府为主体发展,缺乏其他市场主体,导致市场不够活跃;还存在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不完善等问题,影响风险投资未来的发展。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探究完善风险投资管理的策略非常重要。
一、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现状
金融风险投资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行为,潜在的风险如果不及时管控很容易导致投资失败,进而造成财产损失。从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现状分析,存在融资渠道狭窄、退出机制不完善以及人员职业素质不高等情况。
(一)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融资渠道狭窄
所谓金融风险投资从狭义上来说就是针对高新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风险投资有益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有益于我国未来科技实力的增强。目前,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国有银行投资以及少部分的民间资产,从资金渠道来看,我国的金融风险投资渠道相对狭窄,主要是以政府为主的资金渠道,这种现状与我国的经济制度有密切的关系。我国金融风险投资起步较晚,受到我国经济制度的影響较大,国家政府资本占据主要地位,民间资本近年来的比例有所增强,但所占的比例远远不及政府资本。风险投资资金渠道狭窄,充分显示了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体制的不健全,长此以往,不利于整个风险投资体系的发展。因此要尽可能拓展投资渠道,促进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缺乏应有的退出渠道
风险投资管理的退出渠道对于风险投资行为至关重要,寻找投资项目、注入资金、企业发展良好、在适当的时候退出投资占有股份实现收益,这是风险投资简化的操作流程,及时有序的退出是保障风险投资行为收益的重要一步。目前,我国金融风险投资退出渠道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场外交易市场缺失,我国的企业不能单纯的依靠IPO方式来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其次,是缺乏有效的中介机构,我国金融中介机构数量少且不够专业,提供的业务也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使得风险投资者通过中介机构来实现从企业中分离基本不可能;最后,是缺乏政府的合理引导,国外资本主义国家重视市场的作用,并且大力支持风险投资行为。而我国风险投资退出面临诸多障碍,法律法规的制约,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制约以及退出机制不健全,都导致了风险投资退出困难,影响风险投资的长期发展。
二、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单一
风险投资行为是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分析比对筛选后,总结出来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公司或者项目进行投资,待企业或者项目发展成熟,获得相应的报酬,通常收益相当可观,但由于企业项目发展过程中存在太多不可控因素,因此,风险投资行为也伴随巨大的风险。风险投资行为从资金分配到及时有效退出都需要非常专业的市场主体来操作,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政府则负责制定相关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操作行为,对违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整。然而,我国风险投资的主体是政府,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也主要是国有银行,这就意味着政府过多参与到风险投资行为本身,政府作为单一的风险投资主体,这非常不利于以市场为主体的金融经济发展,也不利于其他市场主体发挥作用。
(二)风险投资管理人才匮乏
风险投资管理是职业资本家投入到企业的权益资本。风险投资的运作就是资本的运作,这个过程需要专业人才进行操作,才能保障资本家的权益。如果风险投资人才不专业,缺乏相关的业务能力,在进行投资对象筛选的时候没有抓住潜力大、发展空间大的投资项目,反而进行盲目投资,将资金投入到风险较大的项目中去,损耗人力、财力,消耗资本家的权益资本。我国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缺乏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高校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节,重理论轻实践,导致很多专业学生参加工作不知如何开展工作,需要到行业内重新学习,降低了金融风险投资效率,增加了学习的成本;其次,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很多专业发展时间短,与我国风险的关联度较小;最后,金融行业内缺乏完善的培训机制,使得进入行业后没有系统的培训,人才匮乏严重阻碍风险投资发展,必须要重视人才培养。
(三)风险投资管理退出机制不健全
我国风险投资主体是政府,对于风险投资行为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也缺乏详细的退出机制。国外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比较完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成功退出实现盈利。但是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颇为复杂,阻碍重重,很多时候投资者只能通过抛售股份或者企业回购股份等方式退出,如果股份收购不及时,就有可能发展为资金套牢,影响风险投资其他项目的进行,资金陷入一个项目过多甚至影响整个投资机构的运作。风险投资缺乏详细的退出机制是对风险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不周全,因此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是当务之急。
(四)风险投资缺乏优惠的税收政策
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区别与其他以生产经营为主的行业,风险投资是以资本经营,其经营的背后是大量资金的支撑,并且承担着高风险和忍受必要的损失。因此,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缺乏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就会导致该行业从开始就承担着资金力量不足的局势,从而让一些企业得不到资金的支持,抑制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三、完善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策略
根据对我国风险投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探讨有利于我国风险投资未来发展的策略,我国风险投资管理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一)实现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主体仍然是政府,这显然不利于风险投资的长期发展。在建立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系统的过程中,应该开发其他的市场主体,弥补政府作为单一金融投资风险主体的不足。例如,放宽资本投资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行业,鼓励其他专业的投资机构进入风险投资行业,让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容纳不同的投资主体,并不受政府过多限制,以市场的调节为主,让风险投资市场更加活跃,吸收更多的资金,并让资金在整个市场流通起来。这样不仅为整个风险投资行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风险投资行业更好的发展,也让其他行业可以得到风险投资的支持,大大增加资本流通性和可利用性,促进各个行业的发展。 (二)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
金融风险投资管理操作离不开专业人才,过去我国金融风险投资发展不充分,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得金融风险投资发展相对滞后。现在我国金融行业蓬勃发展为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提供了条件。首先,高校应该开设风险投资管理密切关联的专业,培养风险投资相关人才,解决人才专业不对口的问题;其次,高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要做到重理论更重实践,开设风险投资操作课题,带领学生进行实践学习,让学生在学校的时候就能够积累相关的工作经验,毕业进入行业内后可以快速上手,减少重新学习的成本。最后,国内高校可以与国外风险投资企业或者学校建立关联,输出人才到国外学习先进的风险投资技术和经验,再回到国内,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用学习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发展。另外,行业内部的培训也非常重要,针对新局势、新政策和新技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也是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
(三)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主要有IPO、并购、回购以及清算几种退出方式。IPO是主要的通过投资企业发展壮大顺利上市后,风险投资机构将手中的股份换成可以流通的股票后实现退出,这种退出方式是最为常见的退出方式,但我國企业上市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和阻碍,因此IPO机制也不够健全,政府应当针对此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让其流程可以更加通畅;并购是通过风险投资者将股权卖出实现退出,回购是投资者将股权重新卖给风险企业从而实现退出的方式,并购和回购是我国现目前主要的退出方式,但其风险较大,对收益的影响也比较大;清算风险企业经营状况恶劣,各种退出方式均无效的时候,进行的一种退出方式,对风险企业的财产进行定价分割。我国应该针对以上的几种方式,进行完善和修改,让投资者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退出的方式。
(四)政府加大对金融风险投资的税收支持
风险投资可以实现投资者资本增值,资金在市场的合理分配和流通,促进企业和技术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就业等社会目的。政府对于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应该大力支持而非遏制,政府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督检查职能,建立一个良性竞争、公平公正的市场,促进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发展;还可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如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降低税收,制定有利于金融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发展。
金融风险投资管理是金融业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对资本的运作实现收益和资金合理分配的行为。金融风险投资的社会效益很高,国家应该大力支持和鼓励金融风险投资的发展。由于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起步时间较晚,缺乏先进理论和经验作为支撑,所以,就现状而言还存在很多问题,包括资金渠道单一、退出机制不完善、人才缺乏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完善策略,才能促进风险投资未来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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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邱琳妲.浅谈金融投资中的风险与应对策略[J].经贸实践,2018(01):115.
作者简介:
卞安琪(1992-),女,江苏常州人,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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