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弈视角分析预算监督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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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对预算运行过程中各环节参与方之间的关系分析,试图找出各方博弈的关注点以及博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以此为预算监督体系建设提供防范重点和建设思路。
[关键词]预算管理;预算监督;监督体系
[DOI]1013939/jcnkizgsc202007149
1前言
财政预算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贯穿政府经济活动始终,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预算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对预算全流程行之有效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七条指出“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突出制衡,在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流程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财政权力约束化制。”可见与预算流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是对预算监督体系的要求。通过分析预算运行中的博弈关系,可以为预算监督提供建设思路和防范重点。
我国现行的部门预算编制采取“两上两下”的程序,这样的编制过程业务管理机构的预算权力较大,审批意见主导性、灵活性较强。无论是业务管理机构还是部门预算单位,均是理性的经济人,在不同的可选项中均会选择能够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因此,在这样的权力配置空间下,如果缺乏监督,就很难保证不会出现违规或共谋现象。[1]
2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博弈关系
预算编制主体为预算单位,财政业务部门负有审核责任。不存在第三方监督行为的情况下,预算单位有动机尽可能多的获得预算资金,财政业务部门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情况进行审核,压减不必要支出,同时,预算单位占有信息优势,财政部门拥有通过或驳回的权限,双方之间存在博弈的条件和空间。
预算单位在决定是否扩大预算金额时考虑的因素有:虚增预算支出被发现的概率α,虚增预算支出被发现的后果A1,操作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努力等因素,即虚增预算的成本C1。财政部门在审核单位预算时,为判断单位是否虚增预算,需要的条件为:确定预算金额的有力依据,而影响财政部门做出是否压缩部门预算的选择的因素有:为审查、沟通愿意承担且付出的成本C2,压缩预算产生的效益E1,当压缩预算的证据或效益不够充分时,财政部门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会倾向于不进行压缩。
从影响双方行为的因素来看,在没有其他条件制约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只有在压缩预算产生的效益E1>审查、沟通成本C2时才有动力压减单位预算,而C2和E影响预算单位虚增预算被发现的概率α,从后果上来看,虚增预算被发现的后果A1仅为虚增失败,则在不考虑虚增预算的成本情况下,只要α不为100%,预算单位就有动机选择虚增预算。
如果业务管理机构和部门预算单位存在共谋并产生寻租收入,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预算申请将更容易得到通过,被削减的可能性更小。获批的预算超出所需的实际预算金额,这个差额构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与损失,因此,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该引入第三方的预算监督力量。[1]
3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博弈关系
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方:预算单位为执行主体,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下,国库支付中心通过设置一系列预警规则以及人工审核来约束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占有主动权,监督部门处于被动地位,双方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博弈空间。预算单位在选择是否违背预警规则时需考虑:被发现的概率β、被发现的后果A2、操作成本C3。
影响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发现违规行为的因素为:审查出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且付出的成本C4,以及预警规则防范单位违规从而产生的效益E2,在人力、硬件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除了必要的规则(明显E2>C4时),财政部门为降低工作量,也会倾向于选择更容易实现监控的事项设置预警规则,而相对忽视产生的效益,C4越小,发现预算单位违规的概率越小,在被发现的后果不足以阻止预算单位的情况下,只要β不为100%,预算单位就有动机选择规避预警规则。
4预算调整过程中的博弈关系
预算调整流程涉及预算单位、政府、财政部门、人大多方,且每年预算调整只有两次,流程多,材料烦琐,不考虑监督力量强弱,单从制度设计上来看,预算单位调整预算程序较复杂。
5由博弈关系看预算监督应关注的重点
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原过程能够达到期望的目标,以及通过监督行为本身达到期望的结果,反推,要想监督达到应有的效果,就需要从期望达到的结果开始倒退,在过程中对可能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进行限制,所有监督手段和方式都是为目标服务的,因此预算监督应该是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
同时,以预算管理为例,预算的运行是动态的,为了使每个环节达到预期目的,从而达到最终目的,即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资金使用得到应有的效率和效益,预算监督也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每个监督行为有其自身的目的,同时也是为评估最终结果而准备的,每一项监督行为不应该是孤立的,而应该通过监督体系彼此联系。
从预算管理流程各方博弈关系来看,博弈空间大多来源于各方信息不对称,即使是进行监督的一方,获取的信息也是被动的,因此,加强预算监督就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拓宽监督方、参与方获取信息的渠道,同时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增加博弈次数。以预算公开为例,预算公开的目的在于增强预算透明度,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但预算单位填写统一模板,将公开内容挂在互联网上,就完成了预算公开,一方给出信息,另一方被动接收,缺乏有组织的互动沟通,公众监督很难不流于形式。同理,监督预算公开行为,也应回归预算公开的目的,从预算公开是否达到使财政信息更透明、公众能够通过公开获得想要的信息,能否行使监督权利出发,而不应只流于表面。
加强信息化建设,也有利于实现统一的预算监督體系,如预算执行是对预算编制的制约和检验,同时也是决算数据的来源,决算数据对下一年预算编制又有指导和限制意义。打通对整个预算运行流程的数据跟踪和检验,同时利用数据结果对单位收支进行分析,比单独对预算每一个阶段进行独立检验更加高效。
从预算运行流程中各方的博弈关系来看,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两方博弈最终得到的结果未必是对公共财政整体效益而言的最优结果,因此预算监督的目的在于通过监督行为限制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保障最终目标的达成。从影响因素来看,加强预算监督,可以通过增加预算单位违规成本和被发现的后果,减少信息不对称以降低财政部门的审查成本,同时增加财政部门对自身行为产生的效益的重视,以提高财政部门为阻止违规行为而愿意承担的成本水平。以预算管理流程中监督力量最强的预算调整环节为例,通过多方参与以及人大审查,增加预算单位调整预算的成本,从而减少预算单位调整预算的行为。
参考文献:
[1]江钰辉 博弈视角下的财政监督嵌入预算管理机制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6
[2]李东升,李大权,曾凡国问诊财政监督[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9(1):58-60
[3]张宇晖博弈论视角下的财务违规问题[J].河北金融,2017(12):49-52
[4]高永博弈论与优化财务管理的探讨[J].会计师,2017(10):43-44
[5]孙克雅地方财政预算监督的强化路径分析——基于博弈论视角[J].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2015(2):1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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