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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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年华
摘 要:
自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经济增长效果不明显。东北三省应基于自然资源禀赋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而绿色金融对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有较强的推动作用。本文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面对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情况进行了统计与评价。研究表明,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不够积极,在全国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针对存在的关键问题,本文提出促进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
东北三省;绿色金融;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13.010
东北三省指东北地区除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盟市以外的三个省份,具体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自1990年起,东北地区经济萎靡,东北三省GDP占全国比重严重下滑,已从1990年的11.7%降至2019年的5.07%,且近七年呈现持续迅速下滑的趋势。东北三省一些重要资源趋于枯竭,如原油、天然气、原煤等,与之相关的产业萎缩,面临较为突出的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现阶段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开展得不够积极,而发展绿色金融对东北三省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进而助力新一轮东北振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 绿色金融概述
1.1 绿色金融的定义
绿色金融,又称可持续金融、环境金融、生态金融等。关于它的定义,国际上还未形成统一的解释。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这是国内的官方定义。国外的绿色金融定义则更关注于气候变化、自然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但是,随着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创新发展,其内涵仍在不断演变。
1.2 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情况
我国绿色金融较之于美国、德国、欧盟等起步较晚。自1995年起,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绿色金融政策,金融、财政和环保相关政策及法规有机结合,绿色金融理念不断提升,绿色金融工具及产品多元化发展。
从地理分布来看,浙江、广东两省绿色金融发展最为突出,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华东地区发展最为均衡,均处于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而现阶段,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在全国处于较为落后的位置。
2 东北三省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2.1 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指金融机构用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投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贷款。辽宁省在绿色信贷方面启动较早。早在2008年8月,辽宁省环境保护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绿色信贷促进排污减排的意见》,强调“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防范信贷风险”。2015年,欧盟和辽宁省政府共同出资建立了辽宁省清洁生产周转金,是我国第一个绿色信贷工具。然而辽宁省并没有把握住这一良好开端,近几年绿色信贷发展不够积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虽然出台了《吉林省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提及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文件,但在绿色信贷实际开展方面没有明显动作。
2.2 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的资金用于支持绿色项目的债券。目前,东北三省在绿色债券方面发展不够积极,绿色债券种类不够丰富。下表列示了东北地区部分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2.3 绿色基金
绿色基金主要是通过引导民间资本进行绿色投资。东北三省在绿色基金方面启动较早。2011年,大兴安岭碳汇专项基金设立,将1000万元主要投资于大兴安岭碳汇造林项目。2012年,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黑龙江碳汇专项基金和黑河碳汇专项基金成立,规模分别为1100万元和1000万元,用以增汇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等。2016年,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辽宁省垃圾焚烧发电及环卫PPP项目,规模3亿元,投向固废行业。然而,近三年东北三省在绿色基金方面没有明显发展。
2.4 绿色保险
国内的绿色保险主要指环境责任险。国际上,绿色保险指与环境风险管理有关的各种保险。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保险业先后在大连、长春、沈阳、吉林等地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但是未能持续下去。目前,东北三省在绿色保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2019年上半年,辽宁省共有四种绿色保险,分别是环境责任险、农业大灾险、森林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吉林省有农业大灾险、森林保险两种绿色保险;黑龙江省的绿色保险包括环境责任险、农业大灾险、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三种。
3 東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
3.1 政策推动不足
东北三省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与绿色金融发展强省强区存在较大差距。浙江省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政策,仅在2018年出台的绿色金融政策就超过20项。而东北三省截至2019年上半年,均未出台绿色金融方面的省级和市级综合文件及专项文件,仅在部分实施方案及意见中略提出绿色金融发展相关问题。2014年4月,大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意见》。2017年4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创新。2017年5月,《关于推进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引导银行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17年9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第三十八条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及绿色公司债发展。2018年1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吉林省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统计监测。2019年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安全高效金融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方式”。 3.2 绿色金融工具种类不丰富
东北三省虽然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方面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其它省区相比,绿色金融工具种类仍有待丰富。
3.3 国内合作与国际合作开展不够积极
在国内合作方面,截至2019年上半年,东北三省并无机构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国际合作上,到2019年上半年为止,东北三省并无机构加入“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全球绿色金融中心联盟”“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等相关国际绿色金融组织。这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成绩突出的省区如浙江、广东、北京相比存在差距。
4 促进东北三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加快推行绿色金融政策措施
东北三省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方面不够积极,而政策能够引导资金流向,它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快于其它国家的重要原因。借鉴这一经验,首先,东北三省应出台成立绿色分支行的省级指导文件。目前东北三省尚无绿色分支行,应加快推进银行成立绿色专营分支行,发展绿色示范网点,同时推进银行成立绿色事业部以及加入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其次,应出台国内合作与国际合作方面的指导文件。短期内重点推进国内合作,例如推进东北三省金融机构成为中国绿金委理事会理事单位。除此以外,应出台地方政府对绿色项目补贴的相关政策,例如对绿色债券投资者进行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在财政贴息绿色贷款、绿色评级、绿色征信、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也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4.2 推动符合地方需求的绿色金融工具多元化
东北三省在绿色金融工具方面缺乏多样性及创新性。在发展绿色金融工具方面,可以采用由简单到复杂的方式,并且做到绿色金融工具发展与地方需求相契合。短期来看,东北三省可以首先做到绿色金融工具多样化,拓展绿色债券种类,发展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熊猫债等,在老工业区推动传统产业向环保产业转型。同时,拓展绿色保险种类,东北三省有较好的土壤条件和地理条件发展农牧业,依托这个优势,可以尽快发展农牧业类保险等相关绿色保险。在绿色基金方面,推动资源组合开发模式,将低收益的项目与高收益的项目打包,例如将土地修复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打包。长期而言,逐步过渡到绿色金融工具创新。如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碳金融,包括碳期货、碳期权、碳基金、碳债券、碳指数、碳保险等。
4.3 建立地方绿色金融创新城市
2017年,国务院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的5个省份8个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经过两年多的发展,试验区在绿色金融领域成绩突出,绿色金融发展位于我国前列。除此以外,近些年我国城市群之间的绿色金融协同发展也形成了优势互补的良好效应,如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借鉴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及城市群协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经验,东北三省可以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四个副省级城市设为绿色金融创新城市,优先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走“点线面”的发展路径,最终形成辐射效应。
4.4 建立绿色金融统计平台
地方政府应运用金融科技建立健全地方绿色金融统计平台。绿色金融统计制度的完善是绿色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途径。目前,东北三省缺少地方绿色金融统计平台。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在地方建立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及披露的平台是很有必要的。通过此种方式,可以将碎片化的绿色金融信息进行整合和共享,确保真实性的同时提供给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使用。
4.5 绿色金融人才引培结合
近些年,东北三省人才流失日益加剧,而绿色金融人才是发展绿色金融的主导力量。在人才引进方面,可以从引凤还巢做起,号召“双一流”高校学子返乡就业。同时,需要政府出台人才引进政策,如硕博人才倍增计划,以政策优惠吸引优秀毕业生。在人才培育方面,目前东北三省共有256所高等教育院校,其中211名校11所,985重点建设大学及“双一流”院校4所,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总体来说,拥有较好的人才培养条件。一方面,本地高校应加强绿色金融知识的传授,如在金融学专业及环境科学专业增加绿色金融课程。另一方面,本地高校应与国外知名学府进行交流合作、联合培养,引进更多国外先进资源。同时,政府、金融机构、当地高校应与国外高校开展多方合作,成立绿色金融国际研究中心。此外,当地金融机构也应对接绿金委,开展绿色金融相关讲座和培训,提升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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