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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信贷发展优化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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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我国绿色信贷快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较为突出。我国绿色信贷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外部监督机制上存在不足,这导致产品创新乏力。本文认为应该通过建立合理的绿色信贷评级体系、完善资本绿色覆盖制度、构建提取资产准备机制、引入第三方合作机制等方式,全面优化绿色信贷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绿色信贷;环境风险管理
  近些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鼓励和支持绿色发展。可以说绿色发展的理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坚持绿色发展可以说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因而通过绿色信贷将资金引向与环保相关的绿色产业也就非常的有必要。绿色信贷主要指银行、信托、保险等有关金融机构,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对高污染、高消耗和高排放等相关项目的贷款额度予以一定限制,并通过较高利率施以惩罚,而对节能环保型的绿色产业则给予低利率甚至零利率的优惠金融政策。绿色信贷是当前金融业务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其通过有关金融机构引导资金流向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关的项目。这既能起到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的作用,又能实现国家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利事。
  1 中国绿色信贷的演进及现状
  1.1 政策演进
  第一阶段,首先将环保理念引入信贷活动。最初政策仅限于理念的引入,环保尚未变成银行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依据。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有關环保的决定,提出要建立有利于环保的价格、信贷、税收等体系,依靠科技发展绿色经济,完善监管机制,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企业不予审批;次年底,央行等有关部门还将环保有关信息引入银行征信系统。
  第二阶段,绿色信贷概念的提出,及信贷资金从“两高一剩”的退出。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能初步构建绿色信贷政策的框架,在此期间专门发布了配套文件。2007年下半年,央行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落实环保政策意见,同期,银监会还下发有关通知,要求银行逐步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审查,严把“两高”贷款闸门。下半年,银监会又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国家限制和淘汰的有关项目不得予以授信支持。第三阶段,信贷资源开始流向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方面。在此期间,银监会开始从数据统计、制度等方面构建绿色信贷政策体系。银监会于2012年发布《绿色信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针对银行的政策制度、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做了全面规范,提出了总体监管要求和政策框架,要求银行努力推行绿色信贷;在预防环境风险的同时,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2013年,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次年又下发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2016年央行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与绿色金融有关的配套信贷、信息披露等系列政策,为绿色金融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2018年已设立了产品服务标准、信息披露标准、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等多个工作小组。
  1.2 发展现状
  银行机构在环保政策实施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推行“绿色信贷”,能有效地杜绝企业重发展轻环保的意识,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兴业银行在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中近五年的绿色信贷占比最高,其在绿色信贷上的投资支出遥遥领先于其他商业银行,每年的增长率都以一个稳定的水平渐增,截至2017年底,其绿色信贷比已超25%。与之相比,其他五家银行的表现有些相形见绌,绿色信贷比一直维持在个位数水平,从未突破两位数。其中,从几家银行五年间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工行、农行、建行三家银行的绿色信贷比的差距不大,波动程度较小,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一直处于总体数据的末流,尤其是交通银行,其绿色信贷比在这几年间一直是最低的。由此可知,兴业银行近些年对绿色信贷领域的贷款投放量很大且每年的增幅明显,从2013年的不到1/6,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接近了30%,而除兴业银行外,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领域的贷款投放量远远不足,且增幅远远不够,尤其是交通银行。
  2 当前绿色信贷发展中的问题
  针对我国绿色信贷发展的现状可知,当前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亟待改进。目前信贷评级体系大体分成两类:一类是定量指标,以财务为主,未包括任何与环保有关指标;另一类则是定性指标,各大银行对于这类环保指标并未形成统一标准,仅靠语言描述污染程度,评级带有主观色彩,缺乏科学性,难以区分企业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正是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绿色信贷评级体系,使得绿色信贷制度往往只能浮于表面,难以得到真正实施。由于无法对贷款审批通过前企业尚未暴露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从而使银行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况。
  2.1 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国内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多落点于信贷投放前的审核环节,关注信贷投放的事前风险,而对事后风险有所疏忽。由于缺乏环境风险量化信用贷款评级技术,银行难以对批给企业的贷款进行全程动态化的管理,没有办法对企业的环境风险变化及时加以应对,以至对已经通过的贷款,在企业实际经营中所面临的环境风险状况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
  2.2 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不足
  银监会于2012年下发《指引》要求加快推进绿色信贷,增加对绿色经济支持力度,要求银行树立绿色信贷意识,确定相关机制及流程;2013年银监会发文要求银行每隔半年就需要报送一次绿色信贷统计表,以便其能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测;次年下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文件,要求银行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自我评价。对此可见,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行依靠仍是商业银行的自觉履行,而不是国家完善的奖惩监管制度的推动,故想要真正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必须要加紧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
  2.3 产品创新乏力
  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与绿色信贷相关的产品多数都集中在对环保违规企业的信贷限制和针对个人发行的绿色信用卡,而国外的绿色信贷产品品种多样,涉及社会上的多个行业,并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大体包括节能抵押、生态信贷等。我国与绿色信贷有关的产品存在创新不足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对与之有关的业务项目进行开发运作以及缺乏针对银行和企业的有效激励机制。   3 我国绿色信贷发展建议
  3.1 建立合理的绿色信贷评级体系
  当前的信贷评级多依据巴塞尔的内部评价法制定,对可能引发的违约风险,及时做出合理预测评价。与之相比,绿色信贷更重环保,因而对现有信贷评级模型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在模型中加入有关环保指标。由于环保风险涉及节能、排污、碳排放等多个方面,具有外部性,与企业自身信贷违约风险无关,故无法将所有指标混合在同一模型中相提并论,因而必须要建立科学的绿色信贷评级方法,可用三维评级模型,第一维是用传统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第二维是评定企业排污量等级,第三维是评定企业碳排放量等级。
  3.2 完善资本绿色覆盖制度
  银监会2012发布并于次年1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虽然强化了我国银行监管资本机制,增强了银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但并未将环境风险列入资本覆盖对象。而之前发布《指引》指出银行应对客户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相关结果应作为其评级、信贷准入等方面的依据,并在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应用差异化管理措施。表明银行可利用金融资本分配来制约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不过仅仅靠银行自我的内部风险管理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国家绿色信贷转型目标。银行资本一般分成核心和附属资本两类,核心资本是银行能永久支配使用的自有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等所有者权益类。附属资本也叫二级资本,主要包括优先股等。因各类环境风险属性不同,故无法用同类型资本予以覆盖,需做明确区分,根据三维评级模型,第一维风险已在资本办法予以落實,无需单独覆盖,因此可用一级资本覆盖二维风险,二级资本覆盖三维风险最为科学。
  3.3 构建提取资产准备机制
  《绿色信贷指引》指出银行必须要加强信用贷款后续的管理,对有潜在环保风险的客户,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跟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在计提准备、核销损失等方面及时进行调整。银行对信贷里的环保风险如何计提尚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银行信贷资产风险有正常、次级等五类,分类级别与信贷资产潜在损失之间有直接联系。对不同属性的环境风险应用不同政策,仅对第二维风险加提环境风险准备,因为第三维碳排放通常不会对企业偿债能力产生影响,而第一维风险直接关联客户偿债能力,只需正常做信贷资产分类便可。对第二维环境风险加提准备,可直接将其分为正常、关注和次级三类,分类标准以三维评级模型中第二维评级指标为依据,一旦评级下降就计提准备。
  3.4 引入第三方合作机制
  绿色信贷要想成功推行,除了需要政府和银行的通力合作,还需要相关中介机构予以支持,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总所周知,企业的财务报告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核通过后,才具有一定的公信度,而国家对于企业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大多都要求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核通过。目前,我国注册环保工程师通过对项目实施进程予以评价,为银行开展贷款和辨别环境风险予以很大帮助。针对企业法人,国家建立相应制度并设立相关职业体系,让专业人士对企业排污及碳排放量进行监测并定期报告,以便银行管控环境风险。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着眼点还应落在人才培养方面,要加大人员绿色信贷培训力度,积极主动与环保局、环保协会等开展合作,同公司或业务所在地有关环保部门共享信息,互帮互助,以便实现多方共赢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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