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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现状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邵潇潇

  [摘 要]国家机构改革背景下的新形势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公共服务机构带来了一系列机遇和挑战。文章以知识产权局地方代办部门的角度,通过分析国内知识产权地方公共服务机构现状,从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环境配置三个方面分析如何在现有服务工作基础上实现服务能力的提升, 从而实现知识产权代办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利;知识产权代办信息化建设
  [DOI]10.13939/j.cnki.zgsc.2020.12.099
  1 国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背景分析
  1.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重组带来新问题
  根据2018年3月公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组建。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管理、商标管理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三大体系整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从《方案》可以看出,新的管理体制尽力在消除传统机构设置弊端,即知识产权相关各部门职能划分模糊、难以深入协作等,造成已经形成共识的知识产权战略难以实施。新的机构改革正在打破传统知识产权领域专利、商标及地理标志等各自“画地为牢”的局面,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会逐渐得以解决。在此基础上,专利局代办部门随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完善,面临着全新的局面。
  在湖北,2018年11月26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重新组建宣告成立;2019年6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湖北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窗口”在省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大厅启动运行。为扎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专利代办部门工作衔接,确保各项业务稳定有序开展。
  1.2 传统的地方知识产权对外公共服务类别单一
  传统的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对外窗口,如专利局地方代办部门,仅限于服务知识产权中专利这一个类别,服务主要依赖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所拥有的一手基础数据资源,这些基础数据资源来源于专利申请整个流程,正是因为这些资源的存在才能实現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服务职能,进而实现专利局代办部门的专利服务职能。代办部门传统的主要业务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纸件、电子)的受理、费用减缓请求的审批(现为费用减缴)、专利费用的收缴、电子申请纸件通知书打印及发文、本地与异地缴费票据打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登记簿副本制作及相关业务咨询与指导服务等。代办部门按照业务需求设置业务窗口,主要对外窗口包括咨询窗口、申请文件受理窗口、缴费窗口、合同备案及专利登记簿副本窗口等。传统的代办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了专利申请人及发明人的需求,实现了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到地方专利局代办部门专利申请的一站式服务。
  1.3 地方代办部门服务信息化进展缓慢
  专利代办服务经过三十三年的积累,通过自身服务体系和资源优化,在无纸化操作逐步更新渗透各个工作流程的基础上,传统服务体系和业务结构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信息化速度逐步提升但还不够,离现代信息化公共服务机构还有一段距离。
  自2004年,我国开始实施专利电子申请,不过初期由于注册流程不太简化,而且需要将注册资料提交到代办部门进行审核,都成为电子申请难以普及的障碍。随着电子申请系统功能不断完善,直至2016年10月,代办部门已取消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在窗口的业务,提供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信用代码的用户可以自行上网注册账号,省去了向代办部门提交资料审核等待的过程,社会公众得到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务。2010年来,我国电子申请率从一开始的26%一路直线上升,攀升到2017年的96.39%。
  为了将“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配合2016年9月1日起新的《专利收费用减缴办法》的实施而开通运行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系统。该系统实现了专利费用减缴办理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备案,从而代替之前只能通过纸质文件请求的传统模式,这标志着专利费用减缴工作全面向电子化管理的迈进。
  2017年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面向公众推出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该系统借助互联网技术,通过建立内网与外网的连接将专利缴费的流程操作简化,实现信息化。该系统的上线,可完全替代传统专利缴费模式,即缴费人在银行及邮局汇款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而代办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核对的业务处理方式,以及窗口缴费时缴费人需提供纸件缴费清单,而工作人员需手工采集缴费信息的处理方式,这不仅为缴费人提供了更加便捷、准确的缴费信息补充渠道,大幅降低费用人工处理工作量,有效保障了专利缴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缴费人还可以通过填写邮箱信息得到缴费处理的及时反馈或者利用填写的信息进行缴费信息的查询。
  2018年11月5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后,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于2018年11月27日上线运行,社会公众可从中国商标网查看使用。
  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
  2.1 完善代办部门服务体系建设
  对知识产权领域系统化教育培训,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行动协同化、联动化做好充分准备。主动对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12330知识产权维权与举报投诉热线等,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合作,将代办业务渗透到国家各类创新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和重点园区,并逐步形成代办业务与保护维权服务联动机制。
  加强对国家法规政策的反馈及建议,为推进中国专利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修订做出有力支撑。面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变革与时代发展,对知识产权法律精神的挖掘和升华,有助于代办部门更好地理解本职工作,在与人打交道的本职工作之余,更容易发现知识产权法律在现代社会的推进实施中的不和谐,而这些不和谐的部分会给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带来效率和创新上的壁垒。例如,随着信息化时代日新月异,收费业务已经引入了电子化的专利缴费补充及管理系统,自2017年开通以来,已成功运行了两年的时间,而相应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及时将其归纳,以致出现了法规与工作无法对应,对公众造成了困扰,代办部门基于诸如此类的问题可形成意见及时反馈。   2.2 代办部门人才队伍优化培养
  实行轮岗可以有效储备人才,通过有规律的岗位轮换,尝试挖掘合适的人才培养机制,有利于短时间内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在实际操作中,代办部门可以按如下轮岗顺序进行循环:综合咨询→纸件受理→电子申请审批一采→电子申请审批二采→综合受理→收费一采→收费二采→远程票据打印→试点业务/新增业务等。新入职的工作人员可从综合咨询服务岗位进行入职培训,从而进入其他空缺岗位进行正式工作。相邻岗位可实行AB岗位,在缺岗时實行互为顶岗,不会因人员缺岗影响公众办事,避免让上门的服务对象再跑第二趟。轮岗实施的时候,可将AB岗适当调整成对外窗口和后台操作区对应,来缓解“惰性疲劳”的现象。
  2.3 推进代办部门信息化建设
  现阶段,数字治理是专利代办工作的短板。目前为止,公众进行专利申请涉及办理流程的各类网络并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即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sipo.gov.cn/)、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sipo.gov.cn/index.jsp)、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http://cpquery.sipo.gov.cn/)及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sipo.gov.cn/)四个系统只在小范围内有信息的交叉利用。目前,这四个系统相互信息的传送需要人工操作,申请人无法及时得到专利信息的更新推送,时间间隔有时会长达数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给心急的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误解。比如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和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流程涉及用户注册,注册过电子申请的用户,可用相同的账号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业务,但仅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上注册过的用户并不能用相同的账号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又如,在专利收费工作中,缴费信息暂时还无法实时反映到公共专利信息查询的网站上,未能及时更新导致费用信息的状态暂时变为专利权的丧失或者滞纳金的产生,这种信息迟到的时间差也会给代办部门工作人员增加咨询解答的难度。
  对于代办部门工作人员利用的收费系统,中国电子审批系统(简称E系统)、收费系统和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间目前还没有实现及时的信息共享,收费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人工处理将缴费人提交的订单信息推送至收费系统,这个过程需要服务器和网络的双重保障,如果一方出现问题,遇到现场缴费高峰期,那就给工作人员维持服务大厅的秩序带来隐患,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而对于缴费人,填写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的订单时并不能直接调出缴费人应缴费用的相关信息,缴费人需要自行填写专利号、费用种类、费用金额等明细,缴费人在缴费后无法及时在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等网站上看到缴费信息的更新,缴费人无法利用手机登录进行操作等,这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系统的普及和缴费业务电子化管理,也是近几年国家局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减少缴费人的负担,建议使用补缴系统时,取消收款单位这项信息的选择,生成的订单号不再区别是哪个代办部门的订单,如果要统计每笔缴费订单的收款单位信息,可以在代办部门提取订单时并成功推送的时候做相应的记录提取,这样的话也会一定程度上消除缴费人对补缴系统填写的抵触情绪,从而削弱推广补缴系统出现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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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项目“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指导与推进”(项目编号:GZF02-2018)。
  [作者简介]邵潇潇(1987—),女,湖北武汉人,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专利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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