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为了防止金融突发事件的发生,防止或最大限度地降低由金融突发事件给金融业及其 它 产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防止或最大程度地降低由金融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的 负面影响,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学者王国刚、易宪容日前撰文指出――应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 急机制。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是指针对金融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套防范、预警和处置的金融 体系。它应由预警系统、防范系统和处置系统三部分构成。
王国刚、易宪容认为,所谓金融突发事件,是指具有影响某一局部地区,在中国可以“ 市”为界定单位,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或影响全国经济社会秩序的突发性金融事件。因此,一 般的金融犯罪、金融市场波动和金融系统调整不属于金融突发事件范畴。
他们指出,金融突发事件的可能类型包括:
1、银行挤兑。即在1日或几日内突然有大量存款人到商业银行提款并引致影响到经济生 活秩序的不稳。
2、股市爆跌。由此引致一些投资者采取极端行为,甚至打砸等暴力行为,影响了当地的 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3、技术故障。如金融机构中的计算机系统出故障引致相关人员的利益严重受损,一些 人对处理方案不满意而采取极端行为。
4、金融机构倒闭。一些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而倒闭, 可能引发地区性金融突发事件,如海南发展银行事件。
5、境外金融冲击。例如,在准许境外短期资金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条件下,一旦这些 资金在短期内巨额外流或巨额进入都将对中国境内的金融市场形成强力冲击,由此,将严重 影响境内投资者或存款人、借款人的利益,从而,影响到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
6、金融危机。在中国金融市场日益国际化的条件下,国际金融市场的危机可能直接影 响到中国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引发中国金融的波动或危机,另一方面,中国实体经济部门 或金融部门的风险在不断累积的条件下也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7、其它突发性事件引致的金融突发事件,如美国的“9・11”事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事件等。
建立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应从4方面着手:
一是在总结国内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法。其中包括, 建立金融应急的法律或法规,建立金融应急的执法组织,明确金融应急的具体措施等。
二是建立金融突发事件的防范机制,以预先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其中包括,建立针对 金融突发事件的研究机制,建立各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和技术系统,建立有关防范性金 融机构,如存款保险机构等,建立防范风险的市场机制,如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金融机构的 救助机制等。
三是建立金融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其中包括,金融突发事件的预警指标、监控组织、 报告程序、处置制度、具体措施和信息管理等。
四是建立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以免小事件酿成大事件。其中包括,针对金融突发 事件的指挥中心、决策程序、组织系统、信息报告程序、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资金调 动、技术控制、金融机构接管直至实行金融管制等。
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和金融业的特点,应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 、明确责任、信息共享、措施得力、执法严格”的原则。
建立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目的主要有三:
一是防止金融突发事件的发生,或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防止该事件的蔓延扩大。
二是防止或最大限度地降低由金融突发事件给金融业及其它产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三是 防止或最大程度地降低由金融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
要达到这些目的,金融应急机制的建立就应科学、具体、严格,不应漏掉一个环节一个 要点。
“9・11”事件发生后,为了使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并在短期内迅速恢复美国人民的信心,避免恐怖袭击事件酿成经济社会的灾难,美国政府采 取了一系列积极的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其中包括,1、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2001年9月14 日宣布将采取一系列紧急应对措施,以确保美国股市的稳定与发展;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FED)立即做出反应,当天向金融市场注入了800亿美元资金,并要求欧洲央行向金融市场注 入1300亿欧元,以保证金融市场的流动性。2、美国股市开市前两个小时,突然宣布降息0. 5个百分点,使联邦基金利率降到近40年来的最低水平。
建立金融应急机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应深化改革、大胆创新,而且应 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从我国具体情况来看,以下几项基础性工作的展开是十分紧迫的: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变中央集权式金融体制为符合金融市场发展要求的多元化多层 次金融体系。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主要由中央政府部门直接掌管,工、农、中、建四大国有 商业银行占有全国金融资产的70%以上。这种格局继续发展下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就容易 形成全国性大事件,因此,应予以高度重视。解决方案是,通过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和金 融市场,降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地位,使单家金融机构引致的风险不至于酿 成全国性事件。
2、完善金融技术系统,提高信息共享的程度。各个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信息 沟通不顺畅,是引致金融突发事件的重要成因。要改变这种状况,消除金融突发事件的隐患 ,就必须加速金融体系中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程 度。
3、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不仅要完善监管部门对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尤其 是要对资金调动、财务活动、经营状况、资产结构、投资项目等方面加强监管,而且应加强 各家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在金融机构国际化的条件下,尤其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内部监管 ,防止李森事件的发生。
4、建立全国统一的应对金融突发事件贷款机制和财政机制,一旦突发事件出现,立即 启动运作。这些机制中包括:运用市场方法并购有关金融机构的机制,强制性停止有关金融 机构营业的机制,接管有关金融机构的机制,中央银行的紧急贷款机制,对存款人的风险补 偿机制,财政性救助机制等。
5、完善金融体系的法治。一方面应加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形成一套比 较完善具有国际水准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应严格金融执法,坚决打击各种金融 犯罪和在信息、财务、资产、投资等方面的造假行为,维护金融活动的正常秩序。
6、加强国际合作,防范国际性突发事件。一方面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 的经验,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和应急机制;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各国和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 、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联手防范、预警和处置国际性金融突发事件的 机制。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3595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