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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绿色GDP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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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是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过程,也是环境和资源破坏遭到巨大破坏的过程。人们越来越重视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和生态成本,但是传统的GDP核算体系没有考虑这些,因此绿色GDP的概念应运而生。本文主要探讨了绿色GDP的核算内容以及基本核算方法。
  【关键词】GDP;绿色GDP;环境;资源
  
  一、绿色GDP的概念
  
  1.GDP的概念
  GDP是一个国家在一段特定时间(一般为一年)里所有生产产品和货物的总值。从不同角度,有若干计算GDP的方法。GDP是宏观经济中最受关注的经济统计数字,因为它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状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下表是2009年世界各国GDP前十名的对比情况。
  2.绿色GDP的概念
  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看,GDP存在很多缺陷,比如,GDP衡量的只是一个经济体的经济总产出等硬指标,没有体现这背后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收入分配不公、犯罪成本(黄、赌、毒)、家庭劳动价值(合法和非法的地下经济活动)及社会保障(失业)等。由于没有将环境和生态因素纳入其中,GDP核算方法就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国家真实的经济情况。
  1989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利首次提出了“绿色GDP”的概念――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的环境生态成本后的国内总产值。1997年,世界银行正式推出“绿色GDP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此,“绿色GDP”越来越广泛的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绿色GDP是指从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与环境污染损失价值后剩余的国内生产总值,这一价值被统计学家称为可持续发展的国内生产总值(简称SGDP,Sustainable Gross Domestic Product)。我国统计学家则称其为绿色GDP。绿色GDP,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负面效应越低,反之亦然。
  3.绿色GDP核算发展的现状
  中国、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德国、芬兰、挪威、韩国、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巴西等各国政府日益重视环境与资源问题,并着手进行有关绿色GDP核算的研究。比如芬兰建立起了自然资源核算框架体系。其资源环境核算的内容有三项:森林资源核算、环境保护支出费用统计和空气排放调查。其中最重要的是森林资源核算。森林资源和空气排放的核算,采用实物量核算法;而环境保护支出费用的核算,则采用价值量核算法。
  一些国际组织也在绿色GDP核算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比如欧盟统计局编写出版了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核算框架和操作手册。
  从2003年开始,我国国家统计局对全国的自然资源进行了实物核算。2004年,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了绿色GDP联合课题小组,在十个省市开展绿色GDP的试点工作,这十个试点省市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和四川省。并得到了相关结果。
  
  二、绿色GDP核算方法
  
  核算绿色GDP的基本思路是先确定各项资源和环境成本,再在此基础上对GDP进行调整。公式如下:
  绿色GDP=传统GDP-资源环境成本+环保收益
  其中:
  资源环境成本=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环境保护成本+环境污染损失+生态破坏损失
  (一)自然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
  自然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和非可再生资源,它们耗减成本的核算不同。
  1.可再生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
  可再生资源耗减成本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是经济活动中合理使用资源,未超出资源自我修复和繁殖的能力,资源总量和质量并不会受到影响,此时无须计算耗减成本;第二种情况是不合理使用资源,超出自然资源自我修复和繁殖的能力,但尚未造成生态的退化和严重破坏,如滥伐林木的范围较小、程度较轻、时间较短,可能引起的生态后果还没有体现出来,这时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可采用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包括初始恢复成本和后期维护费用两部分。初始恢复成本是指补栽树木、补种草地等耗用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用等,后期维护费用是将这些自然资源维护到可使用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
  2.非可再生资源耗减成本的核算
  非可再生资源具有一次消耗性质,随着经济活动对资源的开发使用,其储量会越来越少,直至零,因此非可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比可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要大,计量起来相对较难。要对非可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进行计量,必须取得其耗减实物量和单位价值量指标数,但目前我们只能获得非再生资源的市场价格,而对资源本身真正的价值我们却无从选择,因此可以采用机会成本法或替代成本法进行核算。为了保护非可再生资源,不使其很快枯竭,可采用替代资源或能源,并用这些替代资源或能源的生产成本作为非可再生资源的耗减成本。
  (二)环境保护成本的核算
  按照投资主体不同,环境保护成本可分为政府环保成本、企业环保成本、民间环保组织和个人成本。三者在资金量、投资范围和效果直接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应当分别核算。
  1.政府环保成本的核算。2006年财政部正式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预算支出科目,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环保投融资体制。政府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由18.2%提高到20%的三项约束性指标。要实现“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的目标,各级政府进一步增加了环保投入。“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正在以每年18%的增长速度投入到环境保护中,预计环保总投入将达到14000亿元。为正确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反映经济发展的环境投入和环境代价,必须将各级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实际投资总额纳入GDP的核算范围。
  2.企业环保成本的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环保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1)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成本;2)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及处置成本;3)绿色采购成本;4)环境管理成本;5)环境保护的社会活动成本。按照会计核算原则的基本要求,对企业发生的环保成本应当分别采用资本化和费用化两种核算方法。假如环境成本的发生达到了以下效果,应当将其资本化:1)提高企业拥有的其他资产的能力,或改进其安全状况或提高其效率;2)减少或防止可能由今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3)保护环境。例如企业因为环境原因购置的厂房和设备,能使企业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获得经济利益,就应该将其资本化,并在利益实现时通过折旧等方式计入当期损益。而许多环境成本并不会在未来带来经济利益,只能使发生的当期受益,如环保设备的日常运营费用、与当期经营活动有关的废物清理成本等,对这些环境成本应进行费用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无论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环保成本都纳入了日常会计核算,并在GDP核算中得以反映,所以就企业投入和发生的环保成本而言,无须再对GDP作进一步调整。
  3.民间组织和个人环保成本的核算。随着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界民间环保组织蓬勃兴起、快速发展,已成为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并不断推动中国和全球环境保护间组织和个人环保成本的核算,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统计估计和专家咨询等方法。如上所述,74.7%的环保民间组织有年度工作报告,我们可以从年度报告中获得环保支出情况,对于其他未提供报告的,可以采用统计估计等方法,例如将公布报告的组织的平均环保成本,作为计算其他未提供报告的组织的环保成本的依据。

  (三)环境恶化成本的核算
  1.环境污染损失的核算。人类生产活动和生活中排放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如果超过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将造成多种不利影响和损失,导致各种直接经济损失,并需要当代人乃至后代为治理污染付出沉重代价。
  (1)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的核算。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1)生产率变动法(changes inproductivity approach)是利用生产率的变动来评价环境状况变动的影响的方法。这种方法把环境质量看做一个生产要素。环境质量的变化会导致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变化,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和产量的变化,而后两者是可以观察到的并可以测量的。例如,化工厂的污水排放对厂周围的农业生产率有不利影响,将导致农作物减产,农业收入降低的损失。不排放污水情况下,由于科技进步农业产量会逐年提高,而在排污情况下,随着污染累计效应的增加,产量会逐年下降,这种生产率的变化是可以测量的。农业生产减产的损失可以用农产品的减产量乘以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2)疾病成本法和人力资本法。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恶化对人类健康有着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为因劳动者发病率与死亡率增加而给生产直接造成的损失(可采用市场价值法进行测算),而且还表现为因环境质量恶化而导致的医疗费开支的增加,以及因为人们过早得病或死亡而造成的收入损失等。疾病成本法计算由疾病引起的医疗成本,例如门诊费、住院费、药费、看护费等医疗费用,相当于因环境质量变化而增加的病人人数与每个病人的平均治疗费的乘积,具体计算时可按不同病症分别计算,如尘肺病、放射性疾病、皮肤病、眼病等。人力资本法计算由疾病引起的收入损失,包括过早死亡的损失、劳动能力降低和丧失的损失等几种情况。根据边际劳动生产力理论,人失去寿命或工作时间的价值等于这段时间中个人劳动的价值。一个人的劳动价值是考虑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因素情况下,每个人的未来收入经贴现折算成的现值。
  (四)生态破坏损失的核算
  生态破坏的经济损失可分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资源恢复费用。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生态资源作为生产要素价值的损失。生态资源大多是生产所需的材料、原料或燃料,根据这些要素的市场价值,可以计算出生态破坏造成的生产要素的价值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生态资源的非要素价值丧失所隐含的经济损失,这一损失不能或暂时不能由市场决定。如森林资源的水土保持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资源的破坏给后代人利用资源所造成的损失等。生态资源恢复费用是指治理被破坏的生态系统的投入。生态资源遭破坏后所引发的一些间接经济损失会年复一年地累加下去,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对被破坏生态资源进行治理,由此发生的费用也是生态破坏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生态破坏损失的核算可采用以下方法:
  1.收益还原法。该法主要适用于直接经济损失的核算,是将丧失的自然资源可创造的收益按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如生态破坏造成森林、草地、耕地、湿地面积减少,从而降低其创造的收益,用减少的面积和数量乘以当期该项资源的单位平均收益,即可计算出损失的直接收益。
  2.恢复费用法。将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质量恢复到受损害以前状况所需要的费用就是恢复费用。如生态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的恢复,需要种植草皮或树木等方法来恢复。恢复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补偿费等。恢复费用一般采用重置成本进行计算,以准确反映现实价格水平下的恢复成本。这和我们前面提到的再生资源耗减成本的重置成本法原理相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生态破坏都能得以恢复,或者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能恢复的采用恢复费用法,不能恢复的,采用影子工程法。
  3.影子项目法。影子项目法是恢复费用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当某一项目的建设会使生态环境质量遭到破坏,而且在技术上无法恢复或恢复费用太高时,人工建造一个工程来代替原来的生态环境功能,用建造该工程的费用来估计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环保收益的核算
  人们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必定会从中获得相应的收益。尽管这些收益可能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可能是未来的而非现在的,可能是隐含的而非显性的。例如,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产品减免税款的收益以及为履行环保责任取得低息或无息贷款而节约的利息支出都属于的隐含收益。而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后外商投资增加,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就属于间接收益。对于各种环保收益,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可以按照传统方法纳入GDP核算,无须单独计算调整。如企业环境形象改善后增加的销售收入都将直接增加企业利润,外商投资增加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都可以用传统的GDP来反映。
  
  三、结束语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都在资源环境核算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尝试提出了绿色GDP核算方法。但是,由于资源环境成本估价方法和资料来源存在巨大困难,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完成全面的经济环境核算、计算出一个完整的绿色GDP,也尚未形成一套国际公认的绿色GDP核算体系。在各国研究案例中,大都限于特定的经济活动范围(如农业、渔业、能源消耗)或特定的资源环境范围(如森林、水、土地、矿产资源、大气环境),而且更多的是集中在实物量核算方面。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测算得到的绿色GDP核算结果,也只是作为参考,并未作为各国官方正式数据。一些国际组织的专家建议,资源环境核算应该合理的选择针对性较强的优先领域进行,这样既可以提高资源环境核算的可操作性,又可以服务于具体环境政策、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为此,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2)培植壮大绿色循环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3)全面繁荣城市经济,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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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张惠茹.绿色GDP与环境污染成本核算[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7,10.
  [5]刘洋.环境成本会计相关问题研究[J].财经会计,2004,3.
  
  作者简介:贾彦可(1986-),浙江工商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概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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