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丰县小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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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 玲
摘要:近年来,丰县城镇化建设虽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整体发展水平依然相当滞后。针对丰县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加快丰县小城镇发展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关键词:城镇化;现状;丰县;建设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4-0168-02
城镇化率是指一定时期一个地区的城镇常住人口占所在地常住总人口的比重,城镇化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达与否及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丰县地处江苏西北部,由于区位偏远、交通不便、基础薄弱等多种原因,近年来,丰县城镇化建设虽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整体发展水平依然相当滞后。如何进一步加快丰县的小城镇发展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丰县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实施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规划不断完善,全面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城镇建设步伐加快,2009年完成高速公路北互通连接线建设,东互通连接线完成路基工程。实施“四关崛起”战略,城郊面貌不断改观。加快欢口、华山、大沙河三个重点中心镇和首羡等重要功能镇建设。城市化率达到31.7%,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近十年来,丰县常住人口逐年下降,城镇化率稳步攀升,2009年城市化率达到31.7%,但是,如果按照国际城市化发展阶段划分的标准,仍然处于初期平缓准备阶段,城镇化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市六个县(市)中仍位居末位。
二、丰县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
丰县现有建制镇14个,从镇区体制的管理模式看,居委会明显偏少,成立居民委员会是农村变城镇、农民变市民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丰县有居民委员会8个,全部集中在凤城镇,其余13个镇没有居委会,仍然是实行的村委会管理模式,缺乏城镇的基本功能。
(二)城镇化建设速度较慢、规模较小
丰县多数建制镇是由自然经济条件形成的农村集镇演化而来,普遍存在城镇人口偏少,生产要素集聚水平偏低,辐射能力偏弱等问题。城镇化的规模小、力量分散,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对资源的利用能力小,对周边的资源和资金的吸引小,使城镇功能的发挥受到极大影响,而且既不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也不利于保护耕地和环境资源,最终导致小城镇发展后劲不足。
(三)城镇化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目前丰县大多数镇基本是按照按行政区划自成体系,很少从自然经济圈和城镇发展规律方面布局,缺乏严格的镇区规划。由于缺乏统盘考虑的整体规划,各城镇经济发展以自我为中心,小城镇与中心城市、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小城镇与周边乡村之间严重缺乏联系,基本处于封闭式运行,难以形成分工明确、布局科学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因重复建设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四)建设资金短缺
丰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各镇难以筹集大量的资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除靠近县城的凤城镇以外的十三个建制镇城镇基础设施都相对薄弱,与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镇公用(如路灯、供排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差,公厕、停车场)、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不够健全,镇区规划相对落后,其主要原因仍然是建设资金的短缺,制约了镇区开发建设步伐。
(五)现有小城镇功能弱化问题严重
一个功能完善的小城镇,应该是本区域工业商贸、交通运输、财政金融、通讯信息、科技教育及政治文化中心。工业是小城镇功能完善的基础和立镇之本,但丰县大部分小城镇目前并没有形成自己的支柱产业。所谓的城镇,实际上只是城镇党政机关办公的所在地、简单的商品交换集散地,功能残缺不全,缺乏投资和就业的吸引力。
(六)企业群体对城镇化的带动不够
近年来,丰县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虽然有了长足发展,各乡镇都在加大招商力度,但大部分企业集中分布在凤城镇(开发区),其余13个镇较大规模企业分布较少,缺乏大型的企业群体,是丰县城镇化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三、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探索和建立城镇化建设管理体制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增强小城镇党委、政府相应地加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能力和手段,强化镇政府职能,建立起一支较为完善的队伍,使之能承担独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具体做法如下:一要建立健全领导体系。从县到城镇,都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把城镇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要加强城镇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对县、镇党政领导进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和多层次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和精通城镇化业务的人才队伍。三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要建立综合考评体系,达到考核标准的镇给予奖励,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二)科学制定并执行好小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进行
科学制定总体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突出优势、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以及提高小城镇品位,增强城镇进入市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的重要前提。为此,在制定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全局性。应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避免就镇论镇,要合理规划小城镇分工,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小城镇协同分工作用,将县域经济发展与小城镇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总体规划。二是坚持科学性与超前性。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做到“近期规划可操作,中期规划最先进,远期规划不落后”,体现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三是确保规划的持续性,各级党政要增强规划意识,坚决避免边规划边建设或随意修改规划的行为,规划一经修订,要确保执行的严肃性和持续性,不能因为班子的变迁而频频变动。四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如工业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乡镇可考虑以工兴镇,建设发展工业主导型的小城镇;市场基础设施好,容量大,交易范围广的乡镇,应发展以商品流通为主的区域性小商城;地处旅游开发区的乡镇,应结合旅游、购物、交通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旅游开发型的小城镇建设;农副产品丰富,并有一定加工能力的乡镇,应发挥优势,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一定知名度的产、加、销小城镇;交通条件好的人口密集乡镇,应凭借运输方便、流动人口多、信息快等特点,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逐步建立交通枢纽型的新型小城镇。
(三)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要把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提升建设品位和档次。提高建设品位和档次不是盲目贪大求全,搞形象工程,而是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下,努力使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充分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要。应将居民普遍关心的居住环境、道路、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点。要切实抓好基础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
(四)大力发展城镇产业
城镇化的推进必须以产业为依托,立足当地的资源、区位、交通等方面的优势,与农业产业化调整相统筹,选准和培育主导产业,做到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形成城镇发展的特色产业支撑。一是大力建设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引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创业兴业。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农村向二、三产业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突破口。二是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发挥城镇聚集产业、资金、人才及基础设施共享优势,引导乡镇企业和农村新办企业向城镇集中。
(五)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小城镇建设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把体制创新作为小城镇发展的动力。发展小城镇是城乡二元结构消除的过程,旧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城镇建设的需要,必须消除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形成有利于城镇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以求小城镇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1.全面落实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入小城镇的门槛,实行以居住地确定落户地点,以现行职业确定身份的户籍管理制度。鼓励有技术、有资金的农民向小城镇聚集,参与小城镇建设,形成有利于劳动力资源按市场经济要求合理有序流动和配置的管理体制。
2.推进小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按既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又有利于促进城镇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通过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筹措建设资金。对小城镇规划内的土地,坚持统一征地、开发、出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整体效益。
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小城镇建设投资体制。一方面,国家要加大对连接城镇与大中城市的交通干道及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财政金融支持。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的综合开发,包括金融机构、各类开发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以及引导城乡居民,尤其要注意吸引农民参与,鼓励他们自带资金到城镇兴业安家,对于无力投资的农民,在可能的条件下,也应尝试用以工代赈等方式,使其有机会成为小城镇的建设者和受益者。
4.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已转向二、三产业的农民,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村土地不断向少数农民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经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人口,促使其更快更好地向城镇转移。
5.积极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制。为了确保社会稳定,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险体系。只有解决了进入小城镇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
小城镇建设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发展过程中要随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改革和完善,稳中求快,努力把小城镇建设搞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更多的生机与活力。[责任编辑 安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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