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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域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钱 雨

  摘要:旅游业区域化发展是一种新型的旅游发展,是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旅游业的区域化合作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旅游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从长远来看,开发区域化旅游合作具有巨大的潜力。阐述了对区域化的认识及区域化旅游产生的背景,结合我国旅游区域化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同时,以长江三角洲旅游区域化合作为例,提出我国旅游市场开发现状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在充分了解旅游者的心理和需求后,才能使所做出的旅游产品更符合市场需求,从而得到更大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旅游业;区域化旅游;发展;途径
  中图分类号:G804.8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192-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交往、交流也日趋频繁。目前,我国已有24个省将旅游业确定为本地区的支柱产业,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从旅游业发展的现实和发展需求看,我国旅游业发展模式与急剧增长的社会旅游服务需求、旅游资源供给能力和旅游开发需求、旅游产业发展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及结构调整要求、旅游发展体制和现有旅游开发管理模式等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要想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施区域化旅游发展。
  
  一、区域化背景分析
  
  (一)区域化的概念
  一般来说,区域是一个客观上存在的,抽象的空间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几个国家均可称为一个区域。区域一词在旅游学科中的运用与发展则是从多学科的角度进行的,如经济学、地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均被不同程度地借用到对区域的认识中。
  (二)对旅游业区域化合作的认识
  旅游业区域化合作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它包括区域之间的旅游合作和区域内部地区与地区间的旅游合作。
  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要。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各地闭关自守的发展模式必然行不通。摆在各地旅游业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局限于本地的发展条件而受制于孤立发展的极限,与外地在低层次的“旅游大战”中两败俱伤;要么打破地方局限性,突破行政区域,走区域旅游合作发展之路,向协作要效益要前景。
  从旅游业固有的性质和现代旅游发展趋势来看,区域旅游合作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还可以促进各地在旅游开发、经营等方面的取长补短,发挥整体优势,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保证区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业区域化合作发展产生的背景
  区域旅游合作的产生是由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区域旅游发展以及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建设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
  1.区域旅游合作是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趋势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各国从经济利益权衡出发,利用区域地缘优势,实现区域内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优势互补与共同繁荣。在这种形势下,区域旅游合作的发生是顺势而行、趁势而上的必然选择。
  2.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世界经济区域化背景下,区域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已从战略上做出调整,将旅游业确定为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3.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整体旅游形象建设的新要求。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旅游市场,我国旅游业也意识到通过树立整体国家形象来提高竞争力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我国旅游业区域化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城市旅游区域化
  随着国内外旅游市场竞争的激烈,越来越多的城市认识到单凭一地之力已难以把握住旅游市场,纷纷改变发展战略,由竞争转向合作。未来的城市旅游竞争不再是简单的个体竞争,而是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即区域之间的竞争。对处于同一区域的城市来说,如何在竞争中实现双赢,变相互竞争状态为互补的竞争性合作,使各城市凭借区域整体力量,在更大的空间上发展,达到旅游经济效益的共同提高。
  (二)长江三角洲区域化旅游发展
  长江三角地区是一个城市聚集区,地域相邻,人缘相亲,文化相近,经济相融,加上便捷的交通联系(公路网总里程已达11. 8万公里,高速公路3 779公里),使得长三角具有区域联动发展的历史渊源和厚实基础。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地区经济发展与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沪宁、沪杭和杭甬交通沿线城市连绵,形成了以南京、上海、杭州为主,无锡、苏州、宁波为辅的“Z”字形高速发展带。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联系日益加深,区域聚集、轴线发展由点到面不断扩大,各城市之间的合作已从寻找共同点走向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从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历程看,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酝酿阶段、20世纪90年代的联合阶段,2003年开始进入区域旅游合作的融合阶段。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进程加速,合作的内容从务虚走向务实,如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的旅游集散中心已实现销售网络互通,旅游者可异地联网购票等。大旅游“一盘棋”思想逐渐得到业内外重视,而以承办“世博会”为契机,又使各城市享受到旅游一体化发展带来的机遇: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直接辐射、带动和加快长江三角区域加速融合和全面崛起。
  
  三、我国旅游区域化存在的问题及其实现途径
  
  区域旅游合作有着美好的前景,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联合促销、高速交通网络的对接、区域内无障碍旅游的实现等。但是,从各合作区的合作协议内容和实施效果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旅游区域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1.协作可操作性不强。一是协议内容涉及面广,旅游业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还需要交通、餐饮、住宿、通信等多个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其中任何一个行业的滞后都将成为制约地方旅游业的发展。二是合作机制不健全。合作协议的某些目标并不属于旅游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如旅游通道的对接、异地车辆的无障碍通行等,需要其他部门的合作。但是,所涉及的部门并不具有主动与旅游主管部门协作配合的动力。
  2.政府积极运作,企业动力不足,政府行为取代企业行为。从目前区域旅游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情况来看,我国的区域旅游合作仍然处于政府推动、行政撮合的阶段,企业的主动性不足,市场化运作的程度不高。政府间的协作处于主导地位,旅游行业协会和企业则处于从属地位,呈现出一种政府热情高涨而企业相对冷淡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出现与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和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相互间的地位和作用有关。政府间在进行合作时也更多地从方便管理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较少体现企业的需求。
  (二)我国旅游区域化的实现途径
  针对目前区域旅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1.合作协议应具体化。协议签订后,合作各方应进一步根据协议组织各个层面的会谈、协商,制定实施近期、中期及长期规划。
  2.管理协作模式创新。由于合作进程的监督和协调不是事务性的日常工作,因此不需要建立专门的跨地区合作协调机构,但各方必须指定专门的机构及人员承担起协调和监督的责任,以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
  3. 完善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地区间的旅游合作,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市场对资源配置应该而且能够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进行,政府主导并不是政府主宰、政府主干。
  4.协作各方的真诚态度和长远的眼光。合作中各方旅游业的发展也不是绝对均衡的。对于区域旅游合作所产生的暂时性的地区间收益对比的不均衡,弱势地区应以长远的眼光看待。
  5.建立区域旅游合作的利益补偿机制。旅游企业在跨地区经营的时候,也应考虑通过多吸纳当地人就业、投资对当地旅游资源进行保护等多种方式使当地社区尽可能多地获益,推动旅游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6.转变政府职能,消除制度性和行政性障碍,加强地区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地区间经济差距的原因不仅仅是区位差异,更主要的是人的素质(包括观念、知识等)和政府体制的差异。因此,在区域旅游合作中,不同地区之间应互相学习、借鉴对方发展旅游业的先进经验。
  7.信息交流创新。建设旅游信息平台和游客信息中心,为旅游者提供全面的、时效性强的旅游信息,解决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是促进旅游的发展、提高目的地旅游收入的有效途径。
  随着中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中国出境旅游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的旅游出游大国,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融入旅游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区域旅游发展与合作也将迈向旅游业发展的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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