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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力资源培养成本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怀颖

  提要知识经济时代,高校作为人才密集地方,人力资源成本计量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从高校人力资源培养成本计量期间以及直接成本计量和间接成本计量三方面做了讨论。
  关键词:成本计量期间;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知识经济是以人力资源投入为主的经济,人才和知识是这个时代的精神体现。高校可以作为人力资源成本计量的切入口,因为在接受高等教育阶段,人才趋向专业化,各个专业的人才之间的差异显现,成本计量就是要反映这种差异。
  
  一、高校人力资源培养成本计量期间
  
  目前,高等院校会计年度实行公历年度,与国家预算拨款周期一致。但是,高等院校培养学生是按学年进行的,公历年度在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成本计量时没有任何经济意义,因此高等院校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成本计量时应按培养周期进行,即对每届学生来说,从入校之日起至该届学生毕业时止为一个成本计量周期。
  
  二、高校培养直接成本计量
  
  高校培养的直接成本,是指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实际发生的有助于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并可直接归属于特定的某位学生的有关费用支出。
  1、正规教育支出。这部分支出是每年定期一次性支付或按学期支付的。它对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所产生的作用是在该学年或该学期的学习期间内逐渐产生的,我们只将其归集在学生的高校培养成本中,不存在将这笔支出在该学年或该学期的学习期间内平均分摊并按月计入人力资源培养成本中去的问题。
  2、自主性教育支出。它是指学生为提高自身素质而接受各种课外辅导、参加各种培训及各种资格考试时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这部分支出也应与正规教育支出一样,在它促进人力资本形成和积累的期间内计入学生的人力资源培养成本。
  3、非教育性支出。非教育性支出可具体分为生产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两部分。生产性支出是为维持人的正常生理机能而发生的支出;消费性支出是指用于娱乐、旅游、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支出。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家庭条件的大学生来说,非教育性支出的差异性是很大的。对非教育性支出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全部计入大学生的高校培养成本。这种方法,会造成大学生的高校培养成本缺乏可比性,是不宜采取的方法。
  第二种,根据非教育性支出对人力资本形成的作用,按适当比例将非教育性支出计入高校培养成本。有些非教育性支出与人力资本的形成完全没有联系,不能计入高校培养成本;有些非教育性支出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对人力资本的形成和积累起到间接性的促进作用,可按一定比例计入高校培养成本。因此,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统一的累退计算率,对在支出范围内的消费性支出进行核算。假设确定的消费性支出的累退计算率如下所示:
  
  按此计算标准,每月能计入人力资源培养成本的消费性支出的最高数额为430元。如果某位学生某月的消费性支出为520元,则应计入人力资源培养成本部分的数额为:
  300+100×70%+100×40%+20×20%=414(元)
  当然,所确定的生产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的核算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来说,应该在每学年开始时,根据上一年度人们收支变化的情况考虑是否应对这些标准进行调整。
  第三种,完全不考虑非教育性支出。考虑到以上两种方法存在的不足之处,同时考虑到这部分支出对大学生人力资本的形成与教育投资的其他组成部分相比作用要小得多,因此可以不考虑这部分支出对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影响。
  在计量直接成本时,还涉及到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发生的直接成本的处理问题。在寒暑假期间,学生所发生的人力资源培养的直接成本只有自主性教育成本和非教育性支出两类。对这段时期的自主性教育支出,由于比较好认定,因此可根据实际支出计入高校培养的直接成本;对这段时期的非教育性支出,可以按在校学习期间非教育性支出的处理方法进行同样的处理。
  
  三、高校培养间接成本计量
  
  高校培养的间接成本,是指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以学校教育事业经费支出的方式所支付的、并需确定受益者,然后在受益者之间按受益情况进行分摊才可归属于特定的某位学生的费用支出。高校事业活动中的支出可分为以下七大类,可就一些与学生人力资源培养成本有关的项目具体探讨计量方法。
  1、教学支出。教学支出是指高校为培养本专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函授和夜大生、外国留学生等各类能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而发生的各类费用开支。在这里,要考虑的是将教学人员的工资分配计入学生高校培养成本的问题。直接从事教学和教学辅导工作人员的工资,应按分配率(每人・课时应分配的工资=该学期该教师的工资总额/∑任课班级人数×该门课总课时)分配到授课班级的每个学生,即某学期应计入某学生的高校培养成本中的教师工资数额=∑所修某门课程的每人・课时应分配的工资×该门课的总课时。如果授课对象层次存在差异,如既承担了本科生的教学工作,又承担了指导研究生的工作,则在确定分配率时应制定一定的调整系数。
  2、科研支出。带领学生进行科研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的有关工资应计入相关学生的培养成本。
  3、业务辅助支出。业务辅助支出是指高校图书馆、计算中心、测试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科研辅助部门为支持教学、科研而发生的各类费用开支。该支出中与教学有关的那部分应计入人力资源培养成本,与科研有关的部分则不应计入。
  4、行政管理支出。政管理支出是指高校行政部门为完成所承担的各类学校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类支出。在这里,首先要将行政管理支出中与教学有关的部分分离出来,然后分配到学生。如果是学校行政部门与教学有关的支出,应分配到全校学生;如果是系、所行政部门与教学有关的支出,应分配到全系、所的学生。
  5、后勤支出。后勤支出是指高校后勤部门为完成所承担的后勤保障任务而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分配方法同业务辅助支出类似。
  6、学生事务支出。学生事务支出是指高校在教学业务以外,直接用于学生事务的各类费用开支。具体包括学生物价补贴、学生医疗费、学费减免、贷学金减免、学生活动费等。这些项目按照具体辨认原则,能具体认定到个人的,应直接计入该特定学生的人力资源培养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如学生活动费),则依支出所属主体归入各个系、所的人力资源培养成本进行计量。
  7、教职工福利保障支出。教职工福利保障支出部分应计入学生培养成本的数额,按相关人员工资计入学生培养成本的比例确定。
  通过调查在校生费用情况,并结合利用高等学校现行的会计资料和相关统计资料,根据成本计算原则进行调整之后,可以较快地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为准确的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信息。按这种方法获得的成本信息既符合成本计量原则,又大大减少了计算工作量,可以满足社会对学校成本信息的需要,为最终建立学校成本计量制度进行积极准备。
  (作者单位:唐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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