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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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加乐 闫春光
提要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高度来把握财务管理目标的发展变化,进而归结到根本性的企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当前我们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的过程中,应当从根本上把握公司治理的内在逻辑,很好地理解在其架构下运行的财务管理目标,以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关键词: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股东至上;共同治理;企业目标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调控中心,而财务管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目标直接反映着理财环境的变化,并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适当地进行调整。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将产生不同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深刻理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正确认识公司治理的逻辑,进而科学确定管理目标,对于优化公司理财行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两种模式
不同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各自的经济发展道路、社会文化传统和政治法律制度不同,经过长期的公司发展历程和企业制度的演变,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也存在差异,由此构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市场主导型的英美模式与组织控制型的日德模式是西方公司治理结构的两种典型模式。
(一)“股东至上”模式。在公司进行财务决策时,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即“股东至上”模式。这种模式下,股东地位是至上的。作为股东,如何设置一个最优的、可以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在获取企业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其自由处置行为往往有损于股东利益。而那些其他利益相关者由于在企业中处于弱小地位,相应权益也难得到保护。为了克服这种模式的内在缺陷,需要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扬弃“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二)“共同治理”模式。公司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这种模式叫“共同治理”模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地追求所有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企业的本质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它所包含的利益主体,像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生产者及其他有关利益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而企业的效率是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平等的基础上的,在这样一种新的公司治理逻辑上,企业要重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强调他们的权威与参与。而“共同治理”模式有助于保持利益相关者长期合作,强调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成为科学的企业目标,从而逐步成为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抉择。
二、《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与财务管理目标
(一)《公司治理结构原则》。1999年5月OECD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它是第一个政府间为公司治理结构开发出的一套国际标准,并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股东利益;2、对股东的平等待遇;3、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4、信息披露和透明度;5、董事会责任。
(二)《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与财务管理目标。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原则》考虑到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认识到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利益相关者协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如果这些原则也可以叫做“模式”的话,从逻辑上判断,可以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目标备受推崇,但是这种目标只强调了股东利益,而忽视了对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关注。“公司治理”的逻辑强调各利益相关者应将公司的适应性能力视作自身利益的源泉,进而发展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制约。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是企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内容。这种治理结构主体的多元化,形成了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与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度,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促使他们进行长期合作,形成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供组织保障。
三、从公司治理结构认识财务管理目标
(一)股东和利益相关者都应承担风险。“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认为,股东承担了企业的全部剩余风险,因而也应享受因经营发展带来的全部税后收益,即股东持有剩余要求权。与债权人和职工承担的风险相比,股东的最大,从而享受的权利和报酬也应最大,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实际上,现代企业不只是股东才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所以财务管理目标既要强调股东承担风险,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承担很大风险。比如债权人,由于现代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而使负债率大大提高,他们实际上已变成与股东共同承担着财务风险。
(二)利益相关者中职工的作用尤为重要。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真正在企业中倾注心血的其实还是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而股东常常在资本市场上扮演“投机者”的角色,他们只关心市场上资本价差所蕴涵的套利机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并不在意。如果投资的企业业绩不佳甚至破产,他们首先想到的也是“用脚来投票”,从而解除相关的利益关系。当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时,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股东的财富也才能增加;而企业价值实现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都能有所增加。这样,在“共同治理”模式下,公司财务管理达到一种良性循环。
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应遵循“共同治理”逻辑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治理结构的架构。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要形成这样的架构:所有者通过法定形式进入企业行使职能,通过在企业内的权力、决策、监督和执行四项机制,保障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激励和制衡机制,并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使相互的权利得到保障、行为受到约束。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应遵循“共同治理”逻辑。由于经济、政治、历史、文化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国的治理模式有一定的差异,但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一体化,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治理模式正趋于同化。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背景下发展市场经济,更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职工的利益,如果将职工作为治理结构的主体,由于在企业内部而较为容易地观察到经营者行为,从而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难以监控经营者行为的难题。但也存在许多缺陷,比如,政府作为国家管理者的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并存,使得我国公司治理带有很强的行政性特点。
五、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财务管理目标的现实选择应是股东利益主导下的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即处于均衡状态的出资者权益与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共同发展,从而达到企业或企业财务管理在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上的平衡。同时,目前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企业制度之间的竞争,因此,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成为现代公司制度中最重要的构架,也是企业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营效益的必要条件,进而设置好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到财务管理目标因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进而通过财务管理目标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持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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