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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收入差距原因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钱梦燕

  提要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经济水平、产业特性、体制和制度性阻碍等。要缩小我国城乡
  居民收入差距,只有深化改革和进行制度创新,才能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现状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水平逐渐扩大。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从缩小到扩大的过程。居民收入差距突出地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上。据专家计算,城乡差距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度是60%。另外,1997~2004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是2.47、2.51、2.65、2.79、2.90、3.11、3.21;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额分别是3070元、3265元、3644元、4027元、4494元、5227元、5850元、6486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居民生活的实际差距远远大于官方统计的数字。因为在统计方法上,农民纯收入中包括生产资料费用,如果将生产资料费用扣除,农民的生活费用只占其纯收入的65%。如果再把城市居民能享受的,但农民享受不到的各种福利也计算进来,那么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实际差距已经达到5∶1或者6∶1,这个数字将居世界之首。
  (二)反映生活质量的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距扩大。恩格尔系数是指人均消费支出总额中用于食品支出总额的百分比。人们通常用此比例来衡量生活质量的好坏。一般来说,该指标大于59%时,说明生活贫困;指标在50%~59%表示解决温饱;指标在40%~50%达到小康;指标小于40%,生活富裕。近年来,该指标城乡均有所下降,但差距仍很明显。从已知数据可以看出,1996年城镇恩格尔系数为48.6%,农村为56.3%,城镇居民生活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但农民还在温饱水平上,到2003年城镇降至37.1%,生活比较富裕时,农村还处在小康水平。由此可见,城乡居民的差距一直很大且呈扩大之势。若按近4年平均下降程度计算,农村要达到城镇目前水平,至少需要12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农村比城镇至少落后12年。
  
  二、影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存在和扩大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我国收入差距呈现扩大之势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经济水平、产业特性、体制及制度性阻碍等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经济水平和产业特性因素
  1、经济水平。经济水平是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一个基础性原因,一般来说,经济水平越高,其城乡收入差距越小。发达国家的城乡差距小于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和上海)的城乡差距小于西部地区的基本原因是他们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从已知数据可以看出,人均GDP越高即经济水平越高,则城乡收入差距越小。全国人均GDP比较高的地区,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和浙江等,他们的城乡收入差距之比都比较低,在2.3倍左右;而人均GDP较低的地区,如甘肃、贵州、云南、安徽和宁夏等城乡差距之比都超过了3倍,尤其是贵州和云南甚至达到了4.25倍和4.76倍。因此,经济水平是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2、产业特性。城乡之间的差距同样与城乡产业特性有关。现在的农村虽然已经包含了多种产业,但农业在其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是其与城市区别的一大特征。而农产品收入需求弹性小的特点,注定了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农业增长必然要慢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如果不考虑城乡其他方面的差别,单从产业自身扩张性上来看,农村自然就处于劣势。城市产业比农村产业更具扩张性,一般情况下城市经济发展要快于农村。最近十年我国GDP结构中,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下降了十几个百分点,相应地第二、三产业上升了十几个百分点。20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农村改革率先启动,农村在经济机制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农村的第二产业曾经有过较快的增长,但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导致农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优势不复存在。从九十年代开始,农村第二产业的发展速度已明显下降,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不少地方的乡镇企业停滞不前,甚至还有萎缩。从而导致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慢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逐渐拉大。
  (二)体制和制度性阻碍
  1、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是目前二元经济结构体制的核心,是导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关键性制度因素。我国确立户籍制度以来,农民不能自由地向城市流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困难,农村有超过35%的富余劳动力得不到转移,即使有农民工进城务工,也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工作机会及社会地位,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条件和报酬收入,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是必然的。
  2、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长期以来,在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下,城乡居民之间形成了重城轻乡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还非常薄弱,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以家庭自保为主,亲友互助为辅,基本上处于无助的自然状态。目前,国家在社保方面的投资,90%以上用于城市。而作为占全国近70%人口的农村居民,因其经济发展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各地区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居住地域分散等诸多原因,至今仍是最薄弱的地方。从年人均占有社会保障费上看,城镇人均占有达455元,农民人均占有达15元,相差整整30倍。
  
  三、缩小我国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对策
  
  (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由于我国采取了城市偏向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通过工农业价格剪刀差的廉价土地征用等手段,农村无偿支持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阶段中,就要相应采取“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建立城乡互动的协调机制。工业应该为农业的发展多做奉献,城市亦应该帮助农村快速发展起来。
  (二)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及户籍制度,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由流动。要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必须从根本改变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城乡产业体系。改造传统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民素质,以集约化、规模化为目标,实现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收入。
  取消户籍制度,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现在的户籍制度是城乡发展的壁垒,要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必须全面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灵活创新的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按常住人口和暂住户口进行户籍登记,对在城市有固定收入、固定职业、工作并居住在城市若干年的居民,应允许其转为正式户口,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
  (三)完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制度。由于我国长期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广大农村劳动者未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的范围之内,这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制度改革,也阻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为缩小城乡之间差距,应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面,逐步建立农民与市民、各种所有制职工平等一致、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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