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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活动现状、问题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顾 强

  中小企业的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和单位投资新增加的劳动力都明显高于大型企业,在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的背景下,实行“以创业促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创业活动,促进新创企业的产生,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我国创业活动的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创业活动日趋活跃,创业环境正在不断改善。据《全球创业观察2003中国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全员创业活动指数为11.6%,即每100位年龄在18―64岁的成年人中,有11.6个人参与了创业活动。我国创业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在创业活跃的企业类型中,个体私营经济表现最为突出。据测算,2003年全国各类创业人员达700万人左右。其中,创业者为下岗职工人员14.73万人,吸纳下岗职工118.03万人。
  从创业的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消费服务业、制造业、企业服务业。
  在创业行为的类型中,以生存型创业为主导。《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生存型创业活动占到整个创业活动的53%,机会型创业占47%。
  从创业人员的构成来看,年龄趋降,文化水平提高。从创业者性别和年龄看,我国男性创业者最集中的年龄组为25―34岁,女性创业者最集中的年龄段为35―44岁。
  从区域看,创业活动活跃的地区,也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全国私营企业户数排在前列的地区是:江苏(34.36万户)、广东(32.30万户)、浙江(30.21万户)、上海(29.17万户)、山东(22.85万户)、北京(18.68万户)。2003年创业活动提升的区域为:山西、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河南等省市。
  在创业服务中,创业孵化正在由科技型孵化向科技型、生存型孵化并重转变。2000年以前,我国的创业孵化以科技孵化为主,目前各类科技创业孵化服务机构达460多家,近年来,各地开始将创业孵化对象扩展为各类企业。
  
  二、我国创业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报告》的调查,在国家政策、创业服务、金融支持、创业投资、产权保护、创业教育、商务环境等九项衡量创业环境指标的评价中,我国在37个国家和地区中处于中下水平。
  (一)创业的门槛高,新设立企业程序复杂。现行公司注册的门槛高,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不符;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核定上过于严格,缺少灵活性;在知识产权的投资比例上限制过死,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技术等生产要素投资创办中小企业,其作价金额可占注册资本的35%。据调查,创办一般小企业费用平均为5000元左右,涉及卫生、安全、环保等许可要求的,则需1―2万元。创业者从提出申请到领取执照平均需要92天,而国际上只需要47天。
  (二)创业税收扶持力度小。许多国家对新创企业普遍实施减税政策。而我国的创业税收政策针对科技型的多,针对生存型企业的政策少;对创办吸纳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缺少鼓励性政策。
  (三)创业活动缺乏信贷支持。中国少于20人的小企业只有2.3%的运营资本来自银行,而印度是29%。企业规模越小,来自正式融资渠道的融资越少。创业投资发育不充分,创业企业缺少直接融资渠道。
  (四)创业公共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创业服务与创业成功率密切相关。美国的经验证明,未接受创业辅导的小企业,4―6年内有高达55―65%的失败率,而接受创业辅导的企业仅有20%的失败率。我国服务市场不健全,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无论从数量上、服务规模上尚不能满足需求,而且服务大多集中于盈利性服务领域,满足弱势群体需求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少。我国的创业基地只在少数城市有,难以满足创业者的需要。
  (五)创业者能力不足。据统计,我国创业人群中仅有36%的人员拥有创业技能和经验,文化素质不高,绝大部分创业没有创造新市场。我国小企业的平均存活期为3.25年,低于发达国家的5.5年。男性创业者平均年龄比37个国家平均水平高10岁。
  
  三、鼓励、支持创业活动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创业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切实降低创业成本,建立创业绿色通道。适当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放宽知识产权出资比例限制,降低创业门槛。加强新创小企业的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并完善促进都市型工业、社区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政策。调整就业补贴扶持资金的支出结构,将一定比例用于创业活动,变“输血”为“造血”,支持失业、下岗人员的创业活动。创业扶持政策逐步扩大到城乡各类创业人员。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二)完善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建立对创业辅导等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财政支持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为创业者提供公共服务。根据各地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加快建立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尽快建立一支创业辅导专业队伍,支持创业辅导基地建设,为小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政务代理、市场开拓、信息咨询等一条龙的服务。
  (三)努力改善投融资环境,加大对创业小企业的资金支持。研究制定针对新创小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扩大对新创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的范围,鼓励并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创业贷款担保业务。积极开发和拓宽多种融资渠道,为创业者提供筹资、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民间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为创办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并推动民间资金及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新创企业的投资,适时启动创业板市场,加快推出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
  (四)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尽快建立创业培训辅导员队伍,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不同创业群体,开发相应的培训教材,完善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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