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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制及相关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白彩英

  摘要:文章就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公路; 工程; 招投标
  
  公路工程招投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建设工程招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为此国家及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但是在实际的履行和适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的实际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制
  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本内容主要由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及中标等几个方面组成。我国招投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投标方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投标时挂靠资质更高的企业参加资格预审,临时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并招募劳动力素质底下的劳务队伍,采用低价中标或故意抬高部分单价的办法竞标,一旦中标后,很快出现管理混乱,采用索赔和洽商变更赚取利润等等;
  ②国有投资项目,由于其招标人不是工程项目的既得利益者,往往更容易发生道德风险;
  ③忽视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方案设计不精准,市场调研不全面,可行性研究不深入,直接导致招标文件不够严谨,在开工后出现大量的洽商变更,使工程在进度和造价等方面严重超出预期;
  ④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中片面强调工程投标报价,造成了评标仅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比较,定标也仅仅由经济标锁定,而忽略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工期、企业信誉、施工组织设计等诸多重要因素;
  ⑤在工程投标中不注重招标管理团队的组织和全过程管理,缺乏技术性的专家和人才,忽视资质预审的重要性,增大了投标单位“围标”的可能性。
  
  2、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招投标中的运用
  不平衡报价就是在招投标中, 施工企业首先确定最终投标总报价,然后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 调整其中部分项目的报价, 以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是什么原因导致施工企业可以运用不平衡报价法呢? 简言之, 是各施工企业之间的差异。在投标报价时, 各施工企业一般都是依据现行的概( 预) 算定额及取费标准编制标书, 并对其进行调整。由于调整幅度的不同( 多数情况是调低) , 造成各施工企业对同一个项目的报价各异; 各施工企业不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决定了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人工数量等的不同, 有时报价会相差很大; 各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导致了工程成本存在差异, 水平高的可以降低工程成本, 并加快工程进度,使业主能尽早发挥经济效益, 这样的施工企业往往中标率也较高; 由于编标时间短、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一般较粗略,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往往凭借施工经验和编标经验, 在这种情况下, 各个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就会有差异; 工程建设的周期、市场的供求变化等因素会影响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化。因此, 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部分因素。
  在投标阶段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较为有利, 业主单位常会采用各种办法来抵制, 因此施工企业在运用这一方法时一定要巧妙,尽量做到有理有据, 无懈可击。采用不平衡报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不平衡报价要适当。投标报价时总价不能变, 当增加某一单项的价格时, 应相应减少另一个或几个单项的价格, 并且变动要合理。单价调整时不能过高或过低, 一般单价调整的幅度不宜超过±15%。只有那些本施工企业具有特殊优势或其他施工企业不能施工的项目才可考虑适当增大调整幅度。不平衡报价法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采用的,当施工企业预计到工程项目不会有重大改变时则采用常规报价方法。
  ②主动掌握业主的价格标准。同一个项目的单价, 不同的业主的心理价位是不一样的; 相同的投标报价, 有的业主会认为价格高, 有的业主则会认为价格低, 因此, 投标时要主动掌握业主的价格标准。
  ③大型工程项目招标是分期分批、分标段进行的, 在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报价时, 对相同的工程项目, 其单价在几个标中的差异不能过大, 否则招标单位会认为是单项价格不平衡、甚至是报价错误, 从而影响中标。
  
  3 、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
  工程担保及工程保险并不能担保及转移其所有风险。工程自身及外部环境的复杂性,给全面、系统地识别风险带来许多困难。其风险主要源于设计技术风险、施工技术风险、自然及环境风险、政治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人员风险、材料设备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这些风险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
  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①多样性。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多种性质的风险并存,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内在联系,既可以相互叠加,又可以相互影响;
  ②整体性。风险的存在和发生不是局部或某一阶段,而是存在招投标全过程及项目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风险都有可能导致工期的延长,费用的增加以及质量的低劣;
  ③规律性。虽然没有完全一样的项目,但是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的发生和影响都是有一定的规律性,是可以根据经验加以总结和预防的,重要的是要有风险的意识,重视风险,并对其进行全面的控制;
  ④危害性。绝大多数的风险都具有危害性,招投标本身产生的风险可以在施工环节得到进一步的放大,因此需要对危害性做出充分的估计,对于不能转移的风险要提前做好应对方案。
  
  4、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①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 针对符合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 应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违规邀请投标。而对于依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明确项目的范围和审批程序,对邀请投标方的范围、资质等情况作严格界定, 防止问题的发生。另外,因为建筑产品的特点和招投标活动中“人”的因素较为活跃, 要想从根本上扼制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减少人为干预。
  ②执行先进的评标方法。建立合理先进的评标方法,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评标定标是关键。当前我国采用的评标方法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陈旧,应该在现有法律制度基础上,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建立起一套先进、科学、规范的评标定标方法与之相适应,
  这样才能有效限制在建筑市场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堵住建筑市场恶意竞争的漏洞,净化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一步促进国家有形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③建立合理机制。目前,招投标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些招标方给中标方施压,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中标方的利益,相应的投标方采取“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 的方式,通过恶意索赔损害招标方的利益。要避免这种现象,必须将双方的利益有效地联系在一起,这就需要建立一种利益双赢、风险共担的机制。
  
  参考文献:
  [1]张瀚宇,李静,史洪雷,简筠.工程招投标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9.27.
  [2]陈森熏,五清池.公路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3]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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