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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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凌云 康旭江
摘要:对在深圳证券市场石化塑胶行业67家上市公司2005-2008年年报和单独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报告进行实证研究后发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的内容非常零散且不规范,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督制度,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意识,以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信息评价体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8-0040-06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便受到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方面的广泛关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法规及标准,如英国的《环境管理制度BS7750》、英国Accounting Ability研究院的《社会责任报告审核标准AA1000》、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等。所有这些有关公司社会责任或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都强调了公司不仅要保护股东的利益,而且还要承担社会责任,保护职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区、公众及政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2009年开胸验肺、佛山照明汞中毒等事件表明,我国一些企业缺失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引导企业建立高质量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劳动法》、《环境保护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都要求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2006年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8年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法规标准中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披露相关信息提出了一些规定和要求,这也标志着我国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注已经进入到一个制度建设和规范发展的新时期。尽管政府己经有一定的强制性约束,但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要求以及衡量标准并不明确。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仍有很大不足,诸如环境污染、侵犯员工权益、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严重影响到社会对企业的信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通过信息披露来反映。
二、目前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现有的要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文件对企业社会责任包含的内容并没有一致的规定,一般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捐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等。相应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也应该包括以上的内容。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上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披露。在强制性披露制度下,各企业信息披露的范围、内容、格式和信息生成的方法都有统一的规范标准。自愿性信息披露则是企业完全根据自身的目的、意愿和可能对外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这种披露方式具有随意性和主动性的特点。
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是自愿性信息披露。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对其信息进行完整、真实披露的意识还较为淡薄,采用自愿性信息披露就带来了一些问题:(1)披露内容不够充分、“扬长避短”。不过多披露甚至不披露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而是侧重于反映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信誉和形象的信息。(2)披露形式不规范、不统一。由于上市公司身处不同的外界和内部环境,加之自愿性披露的形式和要求都不如强制性披露严格,因此不同公司之间的自愿性披露缺乏可比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投资者分析处理信息的难度。
三、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来自深圳证券市场石化塑胶行业2005-2008年经验数据
(一)研究方法界定――指数法
目前国外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主要采用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和指数法,内容分析法可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页数、句子数和字数来计量的3种方法。在分析各种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笔者选择了根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小类进行赋值的指数法。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确定过程如下:首先,把公司所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分为大的类别;其次,确定这些大的类别所包括的小的类别;把每个小类分为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两种情况,并对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赋予同等权重的分值;最后对不同小类的得分进行汇总,总分就是一个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得分。
(二)指标确定――6大类17个小项
目前在一些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的倡导下,企业社会责任已有了多种指标标准,在深入研究这些企业社会责任准则,将社会责任准则国际标准精神和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后,笔者选取了李正博士6大类17个小类构建本文的指标体系,具体内容为下:
6大类分为环境问题类、员工问题类、社区问题类、一般社会问题类、消费者类和其他类。其中环境问题类包括污染控制、环境恢复、节约能源、废旧原料回收、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和其他环境保护6方面内容;员工问题类包括了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员工、员工的业绩考核、失业员工的安置和员工其他福利这5个方面的内容;社区问题类包括了考虑企业所在社区的利益;一般社会问题类包括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医疗或教育或公共安全、公益或其他捐赠这3个方面的内容;消费者类包含了产品质量提高;其他类包括了其他银行或债权人的利益。评分方法上笔者选取了罗伯茨(Roberts,1992)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时使用的3个层次区分社会责任业绩(分别赋值0、1、2)。也就是说根据笔者所划分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17个小类,如果上市公司定性地披露了上述其中的某一类,则分值为1;如果有相应的金额披露也就是有定量内容,则为2分;一个公司最高得分为34分,最低为0分。大部分样本公司是在年度报告的不同位置来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例如在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治理结构和重大事项等内容中提及上述17个小类中的内容。还有部分企业单独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例如“福建三农”(000732)。
(三)样本选取说明
笔者选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制造业中的石油、化学、塑胶、塑料行业67家公司2005-2008年年报及部分单独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作为研究样本,年报来自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在我国,制造业C4公司社会责任问题更受公众的关注。该类公司存在生产过程和产品的特殊性,在环境保护、员工工作环境、产品的安全保证以及社区关系等方面都比其他行业的公司面临更多的社会责任,所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由于在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发布了《指引》,在我国较早提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所以笔者选择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研究,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08年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文件,但对企业的影响要反映在2009年年报中,年报披露尚在进行中。此外,笔者选取了跨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对2006年深交所发布《指引》前后的4年的年报分别进行分析赋值,通过对比《指引》发布前后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差异,揭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同时可以看出披露规范的出台对企业信息披露的影响,从而为将来颁布全国性规范文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因为选择跨年数据,因此剔除掉上市时间不足4年及同时发行H股、B股的上市公司后,可得到符合条件的67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年报作为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来源是因其为强制披露、可信性高,所提供的信息全面、格式规范,具有一定可比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要求,公司还可以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所以笔者研究对象除选取的67家上市公司2005-2008年4年年报外,还包括2007年2家、2008年14家上市公司单独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
(四)实证研究结果
1. 不同披露形式的样本分析
2005年还没有企业对于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单独披露,所有样本公司都在年度报告中的不同部分来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例如,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附注、董事会报告等。披露的方法以描述性披露为主,在雇员相关信息、环境相关信息中披露部分货币性的定量信息,该年度样本公司平均得分8.90。从2006年出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开始就有公司单独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因此,2006-2008年的情况按照是否有单独社会责任报告可分为独立披露和非独立披露两种披露形式,独立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数量及平均分值见表1,其余非独立披露的公司情况见表2。
从4年披露情况比较来看,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状况逐年提高,平均值2005年为8.90分,2006年为10.30分,2007年为11.24分,2008年为12.69分。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的披露状况显著优于仅在年报中披露的上市公司(见表3)。单独披露的数量和得分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整体来看4年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呈现正态分布。
2. 2005-2008年样本中6大类的描述性分析
在划分的6大类中,各个公司对于环境问题类的环境保护、员工问题类中的培训员工和员工福利、社会问题类中的公益或其他慈善捐赠、产品或服务类中的产品质量这些信息披露的较多。
环境保护问题包括6个方面:污染控制、环境恢复、节约能源、废旧原料回收、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其他环境保护披露;2005年披露的污染控制只有8家,占样本的11.94%,2008年就增加到了40家,占59.70%;2008年披露环境恢复信息的最多,有19家,占总样本的18.36%;2006年披露废旧原料回收的公司较多,有18家,占总样本的26.87%;2007年披露节约能源的公司最多,有35家,占总样本的52.24%;披露有利于环保的产品2008年最多,有48家,占总样本的71.64%;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呈逐年上升态势,到2008年增至50家,超过74%。
员工问题类有5项内容: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培训员工、员工的业绩考核、员工其他福利、失业退休员工安置;披露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的公司数目较少,最多的是在2008年为18家;披露雇员培训的从2005年到2008年不断增长,从43.28%直到61.19%;披露雇员考核信息的同样较多,4年平均为96%;4年里100%的公司披露员工其他福利,均以定量式进行描述,这是因为报表附注中要求披露职工福利费,属于强制披露。披露失业退休员工安置从最初2005年的8家公司到2008年的29家公司,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总体看数量还是偏少。披露社区问题的2008年有13家,比2005年的2.99%增长了16个百分点。
一般社会问题类包括3项: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医疗或教育或公共安全等、公益或其他捐赠;披露弱势群体利益的公司较少,只有2008年的6家;披露关注医疗或教育或公共安全等信息的从2005年的17家增加到了2007年的44家。披露公益或其他捐赠的公司最多,平均保持在74%左右。由于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各个上市公司更是增大了对于社会捐赠信息的披露程度,对其进行披露的公司数是这几年所披露公司数最多的,达到55家,占到样本的82.09%。产品或服务类是指产品质量。对于产品质量的披露,这4年的披露公司数目大都保持在40家左右,最多的是2007年为47家,占到样本公司的70.15%。
3. 环境问题类的特别分析
众所周知,制造业是一个对生态资源及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尤其是笔者选择的石化塑胶行业,其运营不但要开采大量的不可再生资源,同时也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也同样存在很多环境问题。此外这些行业在员工工作条件、产品的特殊性以及社区关系等方面都比其他行业的公司面临更多的社会责任。所以该行业上市公司应重点披露有关环境问题类的社会责任,从样本数据看披露的公司数在逐年上升。2005年,有1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指出了污染控制和节约能源,到2008年的年报中已经半数左右的公司对其进行了披露;环境恢复和废旧料回收这两个方面,该类上市公司在4年年报中一直保持着较低的披露比例,一直在20%以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其他环境保护从2005年开始有了很大改善,到2008年的年报中对于有利于环保产品和其他环境保护的信息披露已经分别达到71.64%和74.63%。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类企业在年报中虽然有大部分企业披露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中的环境保护信息,可是提到环境问题的公司很多也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比如沙隆达(000553)公司在2008年的董事会报告中提到:公司针对生产中的困难,积极组织技术创新,在工艺、分析、包材和环保等方面开展了公关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红太阳(000525)公司在2007年的年报中披露:公司环保治理成本处于上升阶段,对三废要求越来越高。胜利股份(000407)公司在2006年年报中披露:塑胶产业在管道修复和环保等细分市场要取得新的进展,要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力度。这些信息只是表明董事会的决心,并没有反映企业的环境现状,也没有反映企业环保投入、环保考核指标方面的信息,因此这种信息披露是不充分和不完善的。
4. 不同地区信息披露比较分析
根据公司所在省份,笔者按照我国地理划分为6个区域,分别是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华东地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上海)、中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湖南、河南)、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重庆)、西北地区(包括陕西、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和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其中在所选的样本中,华北地区7个公司,华东地区18个公司,中南地区18个公司,西南地区10个公司,西北地区7个地区,东北地区7个公司。分析发现,2005年华北地区的总体平均分数最高达到8分,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西南地区公司的平均得分最高,分别是8.8分、12.6分、12分;4年里平均得分最低的是东北地区,4年得分的平均分是8.04,其中2005年只有6.29分。由于我国西南地区、中南地区资源丰富,近几年政府对于该地区采取了有力的维持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所以该地区的企业大多数都对其承担的环境问题予以重视而充分披露。
通过对样本公司分析发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的内容非常零散和不全,有些企业虽然履行了社会责任,但由于没有健全的披露机制,所以在年报中没有得到反映。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有限且不规范,迫切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建议
构建“和谐社会”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但是我国的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很难让公众满意,所以鼓励上市公司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同时要尽快规范企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方式,证监会应该尽快提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南来指引企业披露有关信息,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应该再接再厉,继续引导企业自愿履行责任。
(一)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环境
企业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不能离开社会这个环境而单独存在,它在追求自身利润同时还要注重承担社会责任。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有关信息披露经验和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完善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因为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要求,大多数企业当前不会为承担社会责任义务买单。有的公司虽然承担了一些义务,但是可能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从4年的趋势分析来看,不是所有的指标都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这就说明当企业看到有的任意披露项目会给企业带来较高成本而不见效益时,就在下一年度选择不披露或少披露,使得有些指标的分值出现下降。如果没有监管,企业想披露什么就披露什么,会失去信息的可比性。所以,推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发展,建立和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二)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意识
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企业应增强披露意识,结合自身情况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并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从而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
企业是否有披露社会责任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弱程度直接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是否披露全面。在统计分析中,笔者发现企业对于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认识还不够充分,有将近80%的企业披露较少社会责任信息,所以在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还有待提高,只有像华东等经济发达地区,披露的公司数目较多,而且披露的信息相对充分。目前我国企业逐步开始意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尽管这种认识还相对薄弱,层面上比较肤浅而且不全面,但是可以寻找一些可操作的途径对其进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例如可通过媒体或组织社会责任方面的讲座等大力宣传社会责任。此外,企业应该把承担社会责任视为自身的应尽义务从而把对信息的披露当作必要的程序。
(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信息评价体系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缺乏权威的统一的指南框架,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指南框架和指标体系。我国正遭受着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因此作为石化塑胶行业上市公司应重点披露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信息。不同行业披露的侧重点不同,按行业规范披露内容才能提高报告之间的横向可比性。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分为了6大类17小项进行分析,主要针对员工、环境、产品、服务等方面。但是还有一些例如公共交通安全、公益和娱乐设施、产品的售后服务保证等方面的探讨还很欠缺,这就有待国家政府部门出台法规规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使得企业的信息披露更为具体化、规范化。目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正热,很多学者组织都在推出自己的研究成果,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在2009年12月20日推出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内含1个社会责任通用指标体系和37个行业补充指标体系,是我国第一本系统指导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报告写作的工具书。国外的社会责任评级体系已相当完善,如KLD是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专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社会责任调研分析的公司。国内目前没有权威的社会责任评级机构和指标体系,这要求监管部门自身或鼓励相关机构或组织加快构建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四)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模式
对于信息披露的形式,按照披露的地方可分为4种,即年度报告内部的分散披露形式、年度报告内的独立披露形式、年度报告外的独立披露形式、大众媒体披露形式。按照披露方式还可以进一步分为描述性披露形式、初级报表形式、高级报表形式。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在年报内分散披露,一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在年报外独立披露,但总体来说披露都是采用描述性披露,即确定和描述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并使用货币的和非货币的数额来计量这些活动。由于在年报中分散披露需信息使用者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分门别类的寻找,因此,在披露形式上应强调采用年报内的独立报告披露或年报外的单独报告披露。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原则和目前我国对高级报表形式的理论研究处于初级阶段,笔者不建议采用负责的高级报表形式作为现阶段法律法规中要求的信息披露的模式。对于大中型企业和那些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应当强制披露,在年报报表中独立披露或在年报外单独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以全面地反映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履行义务的情况,以最大程度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五)有效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审计工作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我国起步比较晚,尚属新事物,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严格的标准遵循。要想改变这种局面,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审计可以加速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如何开展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审计,已经成为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一项必要工作。对责任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应重点审核所披露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满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使用者的需要,确保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但是,社会责任的范围较为复杂,对于审查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技能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会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使用性。为保证社会责任报告审计的质量,首先要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标准。政府有关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应在认真分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准则,对于审计的范围、主体、对象、审计方法、程序和审计报告格式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使得社会责任报告审计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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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飞
责任校对:学 诗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y's Community Responsibility
Zhao Lingyun, Kang Xujiang
(Accounting School, Shijiazhuang Economy School, Shijiazhuang 050031, China)
Abstract: By practical researches on the year annual report of community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report of a petrochemical revertex profession 67 companies which in Shenzhen stock market in 2005 to 2008 and alone disclosure, we can discover tha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echanism of our country's enterprise community responsibility is not perfect,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s content is scattered and not standard, we should establish the perfect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community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nhance disclosure consciousness of the informations of listed companies and establish suitable national condition of the community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appraisal system.
Key words: enterprise community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mpiric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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