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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研究的基本要素解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兵 杨兴武 宋 博

  【摘要】 信用风险是一个古老的全球性问题,而以经营信贷资产为主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是其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信用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是商业银行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文章将对信用风险研究的基本要素进行解析,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信用风险厘清概念。
  【关键词】信用风险 量化因子 风险损失 经济资本
  
  信用风险是一个古老的全球性问题,Stiglitz和Weiss(1981)指出因为银行和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高的企业愿意以较高的成本申请贷款,但银行并不能有效识别企业风险的高低,因此利率并不能发挥供需调节杠杆的作用,信贷市场的供给将小于需求,有一部分企业不能得到贷款,因而银行贷款中存在着“信贷配给”现象,这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信用风险研究因为其自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信用风险的计量和管理越来越要,并且越来越困难。对于广大的银行实务人士、政府监管人士和学者来说,信用风险的研究是既有挑战又有丰厚回报的。本文将对信用风险研究的几个基本要素进行解析,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信用风险厘清概念。
  
  一、信用风险定义和特征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一般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还贷付息协议而使银行面临贷款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指信贷资金安全系数的不确定性,表现为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使银行贷款无法回收,形成呆帐的可能性(Murphy,2003)。具体的讲,信用风险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履行还款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个是指由于债务人信用等级或信贷资产评级的下调、信贷利差的扩大导致资产的经济价值或者市值下降的可能性。前者主要着眼于贷款是否违约,称为违约风险。信用风险根据其定义,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非系统性与系统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债务人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策略和经营能力等因素决定了其能否按期履约还款。而另一方面,除了借款人自身的非系统风险之外,系统风险的也会对债务人违约产生影响,包括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状态和政策法律等因素。
  第二,道德风险与信息不对称对信用风险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信用交易通常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进行的。债权人经常对债务人的信息掌握缺乏或者掌握错误信息,在信息掌握失衡的情况下,债务人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变大,即产生违约倾向,最终形成信用风险。
  第三,信用风险收益的非对称性。信用风险收益的分布具有典型的非对称性,信用风险分布的偏峰厚尾特征决定了简单的应用均值和方差来衡量风险的大小是不充分的。
  第四,信用风险作用于银行信贷经营的全过程,只有及时、准确地发现信用风险的诱导因素并系统、连续地掌握信用风险的特征、大小、属性及变动趋势,才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信用风险四个量化因子
  
  第一,违约概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PD),是指银行的交易对手(债务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对违约概率进行量化,需要我们对违约进行具体的界定。长期以来对违约的定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的用途有时会采取的不同的违约定义。新巴塞尔协议提供了违约的参考定义,违约是指以下两种情况的一种或者两者同时出现:一是银行认定除非采取追索措施,如变现抵质押品(如果存在的话),借款人可能不能全额偿还对银行集团的债务;二是借款人对银行集团的实质性信贷债务逾期90天以上。对于“不能全额偿还”,新协议又进行了六点详细阐述:一是银行停止对贷款表内计息,即借款人的贷款转为表外计息;二是由于信贷质量大幅下降,银行核销了贷款或计提了专项准备;三是银行将借款人贷款出售并相应承担了较大经济损失;四是银行同意对借款人进行消极债务重组而发生本金、利息或费用等较大规模的减免或推迟偿还造成债务规模的减少;五是就借款人对银行集团债务而言,银行将债务人列为破产或类似状况;六是借款人破产或申请破产或处于类似保护状态,由此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银行集团债务。
  第二,违约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LGD),是指债务人一旦违约将给银行(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数额占风险暴露的百分比,它衡量了损失的严重程度,并且有违约损失率=1-回收率。对违约损失率进行量化需要我们对损失进行具体的界定。损失的界定即损失计算的范围,对此银行业实际业务中缺乏统一定义,往往根据具体目的和需要确定,一般损失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金的损失、利息的损失、违约债务持有成本和清收费用(如托收费、律师诉讼费)等。
  第三,违约风险暴露(Exposure At Default,EAD),也称违约敞口,指信用暴露中面临违约风险的部分。关于违约敞口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是未来的敞口,即在将来面临信用风险的头寸规模。由于提款和还款的方式不同,加上存在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在贷款到期之前信用敞口经常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第四,有效期限(Maturity,M),是指当前与贷款或债券到期偿还日的时间间隔。向企业放贷对银行来说是一种投资行为,与其他形式的投资一样,银行这一投资的收益受其时间价值的影响。贷款的期限越长,债务在到期之前面临的不确定性越大,风险自然也就越大。在最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明确的提到了期限的处理问题。
  
  三、信用风险损失的计量
  
  对信用风险的四个量化因子进行研究,主要目的是对信用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计量。对信用风险损失的计量标准有两种方法,一是基于违约式模型下的损失,即债务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而给债权人(这里主要说的是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二是盯市模型下的损失,即除了违约行为之外,债务人信用等级的降低或资信质量的恶化导致的潜在损失,这是因为即使在借款人信用状况恶化的情况下并没有发生违约,但是信用资产的经济价值也会因借款人信誉发生变化而受到影响。目前,对于信用风险损失的计量主要考虑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损失不足三种情况。
  1、预期损失(EL)。预期损失是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可以预期到的损失。银行在事前计提损失准备金来抵御预期损失,或者在贷款定价时将预期损失作为成本(如通过贷款利率)予以考虑。预期损失是损失的期望水平,没有考虑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因此银行须将预期损失视为经营的成本,在贷款的定价或事前损失拨备中予以考虑。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等于违约损失率和违约概率的积。进行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测度,可以有效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2、非预期损失(UL)。又称意外损失,非预期损失是指因经济环境或市场状况异常波动等非预期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对预期损失的偏离。如果组合损失分布服从正态分布,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的分布将与组合信用损失分布一致,因为已知一阶矩和二阶矩即可确定正态分布,那么非预期损失一般可以用预期损失的标准差来描述。但信用风险的损失分布并不服从正态分布,而是具有明显的有偏和非对称性特征。此时非预期损失对应于在险价值(VaR)与期望损失之差。
  3、损失不足(ES)。意外损失不包括极端事件,极端事件指VaR置信水平以外的概率发生的损失,尽管股市崩盘、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其造成的损失是投资者不能忽视的,而一般的统计规律不能估计极端损失,这需要采用压力检测分析这一问题,相应的提出了极值理论和一致性风险度量。损失不足即是度量超出VaR置信水平下最严重损失的平均值,它能够满足对极端损失的关注,在连续分布下,还满足次可加性、齐次性、单调性和无风险条件四个公理,是一致性风险度量手段。

  
  四、经济资本与经风险调整收益率
  
  以经营信贷资产为主要业务的商业银行,始终面临着风险和潜在损失问题,为了抵御这些损失的影响,银行必须配备一定的准备或者资本,又因其行业的特殊性,其资产资本构成与一般工商企业有较大的差异,银行的资本仅占其资产总额的很小一部分,同时银行除了自身主动提取风险准备以外,还要满足外部监管当局的资本要求。
  第一,经济资本(EC)。经济资本是银行内部用以缓冲风险损失的权益资本。巴塞尔资本协议将经济资本笼统的定义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所必须持有能够覆盖所有可能风险的资本数量,经济资本的数量由金融机构自己估计。经济资本的概念与在险价值(Value at Risk,记为VaR)的概念实际上一致的。在险价值刻画了损失分布的尾部风险,其定义是在一定时期内,在某一置信水平下,投资组合的最大可能损失。事实上,银行内部测算的经济资本与外部监管当局所要求的监管资本常常是不一致的,这种不一致既可能是经济资本高于监管资本,也可能是经济资本低于监管资本。经济资本是银行内部为抵御风险而主动配备的资本,实际上是指所“需要的”资本或“应该有的”资本,不是银行已经拥有的资本,它不同于帐面资本和监管资本。虽然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都起到风险缓冲的作用,但前者是由银行管理者从内部来认定和安排的缓冲,它实际上反映了股东价值最大化对银行管理的要求;而后者则是银行业监管部门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对银行资本金水平所做的要求。在风险定价方面,监管资本无法有效的区分暴露的风险差异,而经济资本做到了这一点,经济资本对风险的敏感性显著高于监管资本对风险的敏感性。所以,从理论上经营稳健的银行需要动态监测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并保证经济资本大于等于监管资本。当经济资本高于监管要求的资本时,银行为了提高资本金的利用效率,会将超额的部分通过资本充足率的杠杆效应,扩大信贷投放;或者通过增加表外业务实现资本金的投资收益。最终使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趋于一致。当银行内部计算的经济资本要求,大大低于监管所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时,银行就会倾向于监管资本套利。监管资本套利的主要做法是通过资产证券化或其他金融创新工具将低风险资产从信贷组合中稀释出去,而从中获得收益。
  第二,经风险调整收益率(RAROC)定义为净收益减去预期损失后与经济资本的比。该定义与资产组合理论中的风险收益比率即Sharp比率相似。银行除了重视估计风险潜在损失和进行经济资本配置以外,对银行的收益能力也十分重视。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信孚银行提出了RAROC,目的是为了度量银行信贷资产组合的风险和计算在特定损失率下为限制风险暴露必须的股权数量。后来许多大银行在此基础上纷纷对RAROC模型进行开发,从而逐渐改变了传统的以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为中心的业绩考核和管理体系,将风险因素充分考虑到银行的经营业务考核中。20世纪90年代,这项技术在不断完善的同时在国际上大银行间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并逐渐成为当今金融理论界和实践中公认的最核心、最有效的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方法。我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在《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指出,银行是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高风险企业,必须将风险因素引入到经营管理和绩效衡量中。实践表明,银行业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就必须以经济资本为基础,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 Murphy A.: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structure of credit risk premiums in the Eurobond market[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2003(22).
  [2] Stiglitz,J. E.,A.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1).
  [3] 李志辉:中国银行业风险控制和资本充足性管制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4] 孟庆福:信用风险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5] 叶蜀君:信用风险度量与管理[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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