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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委派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桂强

   [摘要] 近年来,为整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许多地区和部门相继进行了以会计委派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尝试。本文从会计委派制试点的背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委派制工作的措施三个方面做了探讨。
  [关键词] 会计委派制 会计人员管理 工作措施
  近年来,为整顿工作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许多地区和部门相继进行了以会计委派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尝试。试点工作引起了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也在会计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一、会计委派制试点的背景
  改革开放无疑给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在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新的体制未完全确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体系尚不完备,社会监督体系还不健全,致使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国有,由于所有者主体的缺位,国有投资代表人不具体,对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对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深刻的,人们普遍认为,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有助于强化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而我国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如何呢?是“用人单位自己管理为主”,即由各单位自主地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如财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等)仅是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间接管理。在这一体制下,会计人员隶属于所服务的单位,并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负责。因此,尽管《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但由于现行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实际上难以履行。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解决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现实问题需要强化会计监督,而另一方面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又使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有诸多的困难,于是人们提出要进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委派制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二、会计委派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地会计委派制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作为新生事物,从2000年至今会计委派制实际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进一步解决。
  1.各方关系的协调存有不足之处,委派会计制取得成效与预期的目的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委派会计大都受委派单位和被委派单位双层领导。委派单位(财政等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要保证完成,但是完成的前提是取得单位领导的支持。由于监督与被监督之间是对立的矛盾关系,工作有时难以适从,不能完全达到委派目的,特别是个别受派单位领导对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热情,受单位利益驱动的,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给与足够的支持和配合,使委派会计处境尴尬,无法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致使会计委派制流于形式。
  2.委派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如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实施会计委派制的成效。在相同的条件下,有的委派会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水平较高,协调能力较强,能够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有的委派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知识,但其实际操作能力却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一些地区在委派会计人员选拔上实行笔试、面试一锤定音的办法,尚缺乏实际工作操作水平考核,对个别实践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委派会计,缺乏重新选择的机制。
  3.委派会计人员的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委派方式可分为间接交叉委派和直接委派两种。我国各地试点工作大都实行间接交叉委派的方式,即在原单位选拔出来的委派会计,由财政等委派单位统一委派,原则上不再派回单位,而派到其它单位交叉使用。尽管会计人员实行交叉委派有诸多好处,但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及试行会计委派的宗旨看,其效果不如直接委派好。
  4.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方面有待于加强和规范。虽然各地在规范会计委派制运行方面出台了一些好的措施,确保了委派制的顺利实施,但在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相当部分试点地区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委派制监督、约束制度和业务考核制度,或者虽有制度,却没能严格实施,对委派会计人员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考核。这样势必影响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内在潜力。
  
  三、进一步完善委派制工作的措施
  完善会计委派制的核心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后续管理。对与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管理部门而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制订与会计委派有关的,尽快统一会计委派的基本职责。会计委派制作为会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势必造成“先天不足”。特别是在当前国有实现形式多样化、制度不断完善、健全的情况下,尽快出台关于会计委派方面的法律和制度,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要使会计委派制获得法律上的保障和支持,就要对《会计法》及相关法律再次进行修订或做出相应的补充规定,以便使会计委派制有法可依、有法能依。
  2.严格控制和执行选拔条件和程序,把好委派会计入口关,保证委派质量。要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的作用,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委派会计自身素质至关重要。要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群众座谈、、考核、财务审计等程序严格进行选拔录用,使委派会计既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因地制宜、注重实际、选择适当的委派形式。会计委派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选择适当的委派形式,是保证委派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各地因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会计监管对象和监管的侧重点,选择不同的会计委派形式,不能搞“一刀切”。
  4.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委派制运行。为了保证会计委派工作取得成效,委派部门要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要建立健全一套管理制度,以保证操作规范化。
  5.从实际入手,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会计委派制是一种全新的会计管理模式、委派实施后,如果管理跟不上,委派制将流于形式。因此,加强后续管理,是会计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要克服“一派了之”的思想和做法,注重加强后续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委派人员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委派人员的考核。通过推行目标责任制考评制度等形式,从不同角度对委派人员的德、能、勤、绩做出综合考评。三是要加强对委派人员的奖惩。根据考评情况,要对委派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奖励的方式除了发奖金和换岗以外,还可以升职;惩罚的方式除了减薪和待岗外,还可以降职。对于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辞退。四是定期对委派会计进行培训,确保其对新的会计制度的理解和掌握,以进一步提高委派会计的政治、业务素质。
  
  (作者单位:山东日照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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