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析未成年人网吧犯罪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景兰 曲伟强

  [关键词]未成年人;网吧;犯罪
  
  网吧给人类的学习、生活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然而,由于管理上的漏洞以及部分网吧经营者素质低下,一些网吧成为有害信息的传播渠道,甚至是犯罪滋生的温床,其中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未成年人。笔者拟通过对网吧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希望能找到解决这一日渐严重的社会问题的一些方法。
  一、网吧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低龄化”。据统计,2006年以来,海伦检查院办理的网吧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22人,占同期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40%,这些犯罪嫌疑人多为15至16岁。
  2.犯罪情节“暴力化”。2006年以来,在审查的由网吧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带暴力因素的案件占绝对多数,其中抢劫占23%、故意伤害占51.4%,其中还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犯罪方式“团伙化”。在审查的此类案件中,未成年人结成团伙作案的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4.犯罪起因“简单化”。2006年以来,在审查的此类案件中,未成年人纠集成伙将受害人伤害致死或者重伤的占53.4%,而导火线往往只是在网上的聊天、游戏中发生口角或者在同一网吧上网因坐位等小事。
  二、网吧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未成年人的不成熟性及法律意识淡漠。网络世界的复杂性,决定了上网的未成年人很容易接触到色情、暴力等内容,未成年人正处于一个发育阶段,对一切事物都有模仿和接受的天性,当虚拟与现实发生倒置和交错,他们容易把网络中的虚拟社会生搬硬套到现实社会中,从而产生强烈的不适应感,极易产生犯罪冲动。同时未成年人接受法律知识教育较少,法律意识淡漠,导致他们中一些人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浑然不觉,待到被追究时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
  2.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网络意识教育存在缺陷。对待如何利用网络的问题上,学校和家庭往往采取两种较为极端的方式:一种是学校疏于管理,对孩子沉迷网络的不良行为视而不见,采取放任态度;另一种是学校和家长将网络视为洪水猛兽,简单粗暴地禁止孩子接触网络,忽视与之对问题实质的沟通与交流。两种做法都可能造成未成年人主观上对网络没有理性的认识,客观上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一旦痴迷其中,便难以自拔,而由于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无钱支付上网费用,强烈的上网欲望一旦无法得到满足,便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对网吧管理的乏力和一些“黑网吧”的滋生。一些网吧经营者为了赚取最大利润,对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有关规定视而不见,为未成年人上网大开绿灯,采取各种隐蔽方式逃避执法检查。一些“黑网吧”的经营者更是唯利是图,以提供色情、暴力等游戏来吸引、坑害未成年人。而在网吧的管理上,存在着“多头管理、难司其职”的现象: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各管一段”,结果是谁都在管,实际上谁都管不好。加之目前的网吧管理以专项治理为主,即在一段时间内,由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对网吧进行大规模的清查整顿,这种方式短时间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不是长久之策。在专项治理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网吧违规活动的普遍回潮。
  三、预防网吧诱发未成人犯罪的几点建议
  1.家庭应承担起教育孩子安全上网的首要职责。未成年人上网的重要渠道之一就是网吧,父母应该正确对待这一问题,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一味强制性禁止,而应疏堵结合,要尽快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教育管理模式,正面引导,教育和帮助孩子做到科学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体做法上,可以从一些生活细节和可操作的计算机技术入手,传授孩子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如不轻易将个人信息在网上发布,正确看待网上交友等;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家用电脑吸引孩子在家上网,远离网吧,同时也有利于家长合理控制孩子使用电脑的时间和方式;家用电脑内应安装可过滤检测性软件,预先删除含色情内容的网页、垃圾邮件等。
  2.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网络应用的引导性教育。学校在尽快普及计算机课程,建立适应孩子学习的校园网吧,严密监管的同时,应通过系统、趣味性的教学帮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应用意识,并培养其上网法制安全意识,增强其道德判断能力,使其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火墙”。与此同时,学校可与家长通过网络建立密切联系,对孩子的网络生活进行合理安排和计划,给孩子布置、安排健康有益的网络学习内容,比如网络图书馆、网络同步课堂等。执法部门可与中小学校联系,定期到学校给学生上课,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其限时、限内容在合法地点上网。
  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青少年网络教育。净化上网环境,加强网吧得管理最重要的一点即是杜绝以往执法机关对网吧的“间歇性”查处方式,建立网站网吧监管的长效机制。组织网络经营者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他们依法经营的意识。同时还应加强对为网吧提供场所的出租房户的教育,并签订责任书,要求其不得为黑网吧提供经营场所;对网吧有超时经营和接受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要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为每个网吧配置一名监督员,监督员可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监督随时巡查,发现网吧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管理部门举报,建立起流动的监管体制。
  
  收稿日期:2010-08-01□
  (编辑/李舶)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733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