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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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抑制被认为是导致我国扭曲的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原因,而东西部金融发展的市场化水平差异使得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也表现出非完全一致的关系。本文运用面板单位根和VAR模型的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地区,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均表现为非同阶单整变量,从而并未支持二者之间长期均衡关系的存在;但从短期来看,西部金融发展显著的构成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Granger原因,而这种因果关系在东部地区却并不显著。
关键词:金融发展;金融抑制;城乡收入差距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7(01)-0015―10
一、引 言
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斯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早就认识到银行可以通过信用流通工具的创造,节省流通费用,减少一国非生产性资本的占用,以及积聚零散的民间资本,促进社会现实资本的流动而促进经济增长。后来,熊比特(1934)发现,银行不仅有媒介资本的功能,而且还有信用创造的功能,即银行通过购买力的创造,将资金不断的投向创新活动领域,从而促进经济增长。随着戈德史密斯,麦金农和肖对金融发展理论所做出的开创性研究以来,学者们继续深化了该领域的研究,并逐渐认识到金融体系在动员储蓄、分散风险、甄别项目、监控企业以及平滑交易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大量的实证研究也支持了这种看法。
但麦金农(1973)和肖(1973)同样也注意到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现象,主要表现为政府为了刺激投资,利用行政力量人为的压低利率,并对信贷实行配额配给,扭曲了资源的配置。其结果是政府所能满足的往往只是重点发展的现代部门和国营大中型企业或少数特权阶层的资金需求,而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小商人和农户则被排斥在金融市场之外,这必然会加剧经济和金融的二元化倾向。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其城乡收入差距堪称“世界之最”(李实,岳希明)。西方学界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是源于这些国家所采取的城市偏向的经济政策,并主要从一国的经济发展政策和政治结构出发给予了解释①。国内学者也主要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林毅夫,等)和政治结构(蔡防,杨涛)出发很好的解释了我国城市偏向的经济政策。由于金融部门在资本形成及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其也成为了政府部门为推行城市偏向的经济政策而被重点压抑的部门,可以说金融抑制是我国金融体系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正是基于这样的立论基础,近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我国的金融发展对收入差距的影响。(章奇,等)在这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研究,他们认为:首先,中国高度垄断的金融结构不利于向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提供贷款。其次,由于政府对农村经济和金融体制的管制,导致中国的正规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贷款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最后,随着中国金融发展程度的提高,政府从80年代末开始越来越依赖于金融系统来干预经济,并向少数国有大企业提供资金。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中国扭曲的金融发展会拉大城乡收入差距。他们的实证结果显著地支持了这一点。但陆铭、陈钊采用同章奇,等(2004)同样的指标来度量金融发展水平,其实证结果却并不支持章奇,等(2004)的结论。对此的一个合理理解是,他们采用的面板回归没能消除变量的内生性,以及没有考虑到数据的生成过程,从而导致了模型估计结果的偏误。为此,姚耀军叫在一系列论文中采用1978―2002年全国层面上的总量数据,运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AR)和Granger因果检验再次验证了中国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并得出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之间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的结论。但由于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适用前提是大样本信息量Sims,姚耀军(2004;2005)的研究结论由于其所采用的样本量过小而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我国当前的金融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相当艰苦的攻坚阶段,同时城乡差距的拉大也令人感到忧虑,能否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金融发展与各种经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关系到金融体制改革的成败以及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鉴于此,本文将采用面板单位根和VAR模型再次验证我国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另外,由于我国的经济改革在空间上的非均衡性,不仅导致了省际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存在巨大差距,而且金融发展的规模和效率(包括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和效率)也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周立、胡鞍钢;尹希果,等),因而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在地区层面上必然也会表现出非完全一致的关系。因此,我们将把样本划分为东西两大区域进行实证。
本文第二部分是对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相关研究文献的综述;第三部分描述了地区金融发展在规模和市场化水平上的差异,并分析了这些差异可能对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第四部分是对相关研究方法的介绍,以及构建本文的计量模型;第五部分是计量检验以及对结果的讨论;最后,是全文的总结。
二、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文献综述
在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研究文献中,美国经济学家Kuznets提出了著名的“库兹涅茨”假说(也称“倒U型假说”),他认为:一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按照经济增长水平的高低划分为不同阶段,则早期的经济增长将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中期经济增长趋于稳定,收入差距随之保持稳定;后期经济增长进入成熟阶段,经济增长水平放慢,此时收入差距则将不断缩小,即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服从倒U型曲线关系。虽然“倒U型假说”从提出以来就存在不断的争论,但其无疑也成为每一位研究收入分配的学者首先考虑和讨论的问题。自戈德史密斯(1969)、麦金农(1973)和肖(1973)创立了金融发展理论以来,经济学家普遍认识到金融体系在动员储蓄、分散风险、甄别项目、监控企业以及平滑交易等方面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因而,经济增长被理所当然的看作金融发展作用于收入分配的重要渠道。
Greenwood and Jovanovic在一个动态模型中讨论了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他们的模型中,经济增长将能为金融中介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而金融中介的发展反过来也将促进经济的增长。在经济发展的早期,由于金融中介不发达,经济增长缓慢,同时由于利用金融市场融资需要支付一定的固定成本,此时只有富人才能支付该成本,利用金融市场融资去经营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穷人和富人由于初始财富的不同,其财富积累的速度也不同,此时收入差距将扩大。但由于进人金融市场融资的成本是固定的,随着经济和金融中介的发展,穷人由于收入的增加也
具备了进入金融市场融资的能力,此时收入差距将趋于缩小。因而,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的模型预言了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倒u型关系。Agihon and Bohon和Matsuyama分别构建模型分析了初始财富的分配和信用市场的发展如何通过财富的“涓流效应”(Trickle―Down Effects)而影响长期财富的分配,其模型也都预言了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倒U型关系。所不同-的是,在Agihon and Bohon(1997)的模型中,财富由富人向穷人转移的“涓流效应”的作用机制是由于富人财富积累的增加使得市场利率降低,而利率的降低使得穷人也能进人金融市场融资,从而收入分配趋于收敛。而在Matsuyama(2000)的模型中,穷人由于初始财富积累的不足而不能进人金融市场融资,只能是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应者。富人由于财富的不断积累将刺激其进一步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融资,从而导致利率的上升,利率的上升将使得穷人获益更多,加快其财富积累速度。
与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Agihon andBohon(1997)和Matsuyama(2000)的结论相反,Galorand Zeira和Banerjee and Newman,在一个资本市场不完善,以及个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资不可分的经济中,穷人与富人的收入并不会必然的趋于收敛。Galor and Zeira(1993)构造了一个存在代际间遗产馈赠的两部门模型。在他们的模型中,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此时只有那些继承遗产足够多(或能够借入足够多的资金)的人才能够完成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投资。因而收入不平等会通过遗产馈赠的方式持续下去,且初始财富分配不平等的经济体的经济增长也会慢于初始财富分配更为平均的经济体。Baneljee and Newman(1993)构造的三部门模型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因而,他们认为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是金融发展能够缩小收入差距的前提。
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关系理论研究的繁荣引发了相关领域实证研究的兴起。Li etc.的实证研究发现金融发展显著的降低了收入不平等,并提高了占总人口80%的低收入者的平均收入。Holdenand Pmkopenko Jalilian and Kirkpatrick 和Ho―nohan以一些发展中国家为样本,均观察到了金融发展与贫困之间的负相关关系。Iyigun and Ow-en通过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后发现,金融发展、收入分配和短期经济波动之间表现出库兹涅茨效应特征。
Clarke etc.以1960~1995年间91个国家的经验数据为样本,首次对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验证,得出了金融发展会显著降低收入差距的结论,而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倒U型假说”并未得到支持。同时,他们认为一国产业结构的特征将会影响到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的作用,即如果金融发展使得劳动力由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移的门槛降低,那么随着现代产业部门比重的上升,收入差距会拉大,他们称这为金融发展的扩展“库兹涅茨效应”①。Beck etc.采用52个国家1960~1999年间的截面数据进行的实证也再次证实了金融发展与收入不平等,以及和贫困率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国内学者在该方面的研究,不得不再次提到章奇,等(2004)的研究,他们的研究表明中国金融中介发展会显著的拉大城乡收入差距,但是却并不支持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的“倒U型假说”和Clarke etc.(2002)的扩展“库兹涅茨效应”。杨俊,等采用1978~2003年全国的时序数据进行的研究显示,我国金融发展显著的拉大了全国、农村和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并具有从金融发展到收入差距扩大的单向因果关系,金融发展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却并不显著。但杨俊,等(2006)采用的回归分析同样也存在如前文所说的变量间的内生性,以及因果检验中的样本规模过小等问题。
三、中国金融发展的地区差异:规模与效率
正如前文指出,由于中国的经济改革在空间上的非均衡性不仅导致了省际问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存在巨大差距,而且金融发展规模和效率也存在明显差异。因而,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在地区层面上可能会表现出非一致性的关系。
从产业结构上来说,到2004年,东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9.1%,第二产业为52.9%,第三产业为33.8%,与之相对应的是西部地区的第一产业仍然占有较大比重,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9.5%,第二产业则为44.3%,第三产业为36.2%,中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则介于东西部之间①。如果Clarke etc.(2002)所提出的金融发展的“库兹涅茨效应”存在,那么东部地区由于其二、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远远高于西部地区,其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就应比西部地区更为显著。当然,该理论在中国可能并不成立,因为“库兹涅茨效应”存在的前提是金融发展可以降低劳动力由传统部门转移进入现代部门的门槛。但在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可能是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更为重要的因素,在没有根本改革城乡户籍制度之前,金融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可能并不显著。
同时,由于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经济制度转轨步伐快慢各异,导致了我国金融发展在地区层面上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效率上都存在显著的差异。我们以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占GDP比重的金融相关比率从量上来衡量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图1显示,我国三大地区的金融相关比率都在逐步上升,均处于金融深化状态中,但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地区金融深化程度的不平衡。东部地区的金融深化水平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到2004年,东部地区金融相关比率为336%,而中部只有202%,西部则是249%。如果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的“倒U型假说”成立,由于中国地区间金融深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则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在地区层面上也可能会表现出非一致性的关系。
当然,在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模型的假设是进入金融市场融资的成本是固定不变的,其中并不存在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抑制。这点在中国是显然不成立的,因为“金融压抑是我国银行体系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卢峰,姚洋)。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融资不仅面临着进人成本上的约束,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对金融部门的管制所导致的金融部门在信贷资金配置上对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的歧视。因此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的
“倒U型假说”在中国可能也并不成立,而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抑制才是导致中国扭曲了的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最重要原因。
中国地区金融发展不仅在量上存在巨大差距,而且地区间在金融结构,从而是金融发展的效率上也存在明显差异,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抑制强度在地区间并非完全一致。具体来说,就是中国的金融制度呈现出计划金融与市场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制度”,葛兆强。即东部地区市场金融成分较高,计划金融成分较弱;中西部地区计划金融占支配地位,而市场金融发育程度微弱(周立,胡鞍钢,2002)。政府的金融抑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表现为其对国有金融机构施加行政性干预来影响信贷资金流向,而其对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非国有金融机构却并不具有足够的影响力。因此我们可以用全部金融比率与国有金融比率之差来衡量各地区金融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同时该指标也可以反映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抑制强度。该指标值越高,表明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政府对金融部门压抑的强度较弱。我们分东中西三大地区绘制了1996―1998年该指标值的变动情况(见图2)。虽然由于数据的限制,我们无法判断出该指标值在长期内的变化趋势,但图2无疑直观的显出了其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间的巨大差异,东部地区的全部金融与国有金融比率之差为70%左右,远远高于中部与西部地区,这表明东部地区市场金融成分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以计划金融成分为主。
有金融相关比率之差(%)
数据来源:国有金融数据来源于《新中国五十年统计汇编》,全部金融数据来源于1997―1999年中国金融年鉴。1997~2005年《中国金融年鉴》
市场金融成分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而中西部地区综合上面的分析,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金融压抑是导致我国扭曲的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原因,而由于东部地区金融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平,中西部地区仍以计划金融为主,因此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应显著的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而在东部地区则并不明确。
四、方法、模型和数据
(一)分析方法
经济变量间的因果关系最早是由Granger(1969)所定义的因果关系及其检验,后来经过Sims(1972)对此进行了重新表述,并经过后来学者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了经济实证研究中应用非常广泛的统计工具。早期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是估计标准VAR模型,并通过对解释变量滞后项总体是否具有显著解释作用进行F检验来判断是否存在Granger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及其走向。我们以两变量的时序数据为例,建立VAR模型。
原假设风为: 若接受原假设,则说明没有从X到y的因;若拒绝原假设,则说明有从X到y的因。这样,进行,检验:
则可实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其中,RSSR为施加约束时的残差平方和;RSS为没有施加约束时的残差平方和;T为样本容量;K为最大滞后阶数。由于Granger(1969)提出因果性定义的时候,非平稳变量在计量经济学中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因此当时数据的生成过程对因果检验的影响并没有被考虑。但He and Maekawa(2001)运用维纳过程推导出,如果变量为非平稳时间序列时,该统计量的渐进分布将不再是F分布。因此,在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之前,应先检验各变量的平稳性。
由于Granger因果检验和单位根检验适用的前提均是基于大样本信息(Sims,1972;Campbell andPerron,1991),使其的运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面板数据由于能够克服时间序列分析中经常面临的多重共线性的困扰,且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更多的变化、更多的自由度和更高的估计效率,其在经济学研究领域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而最近面板单位根检验理论研究的兴起和发展也为运用面板数据进行因果关系检验奠定了基础。
面板单位根检验是对时间序列单位根检验理论的继续和发展,它综合了时间序列和横截面的特征,能够更加直接、更加精确的推断单位根的存在。在非平稳的面板数据渐进过程中,Levin and Lin(1993)很早就发现这些估计量的极限分布是高斯分布,这些结果也被应用在有异方差的面板数据中,并建立了对面板单位根进行检验的早期版本。后来经过Levin etc.(2002)的改进,提出了检验面板单位根的LLC法。Levin etc.(2002)指出,该方法允许不同截距和时间趋势,异方差和高阶序列相关,适合于中等维度(时间序列介于25―250之间,截面数介于10―250之间)的面板单位根检验。Im etc.(1997)也提出了检验面板单位根的IPS法,但Brei―tung(2000)发现IPS法对限定性趋势的设定极为敏感,并提出了面板单位根检验的Breitung法。Madd.ala and Wu(1999)又提出了ADF―Fisher和PP―Fisher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关于这些方法的详细介绍,请读者参考原文或参考汪涛等(2002)和Westerhund(2005)的综述文章。
(二)计量模型
Granger(1980)指出,如果在信息集中遗漏重要变量很可能导致虚假性的因果关系推断。如能应适当扩展信息集合,把重要的变量引入信息集,将能够有助于消除原来的虚拟因果关系。因此,为了避免因遗漏重要信息而推断出虚假因果关系的可能,我们需要控制住其他一些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变量。虽然Kuznets(1955)的“倒U型假说”并未能获得太多实证研究的支持,但是经济增长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另外,中国的经济开放政策以及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均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十分显著的影响(陈钊、陆铭,2004)。因此我们的设定基本的VAR模型如下:
在(3)式中,下标i和t分别表示第i个省份的第t年;g为随即扰动项。URID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率,我们用其来代理反映城乡收入差距的指标;FINDEV为反映金融发展的指标,我们定义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贷款总额(1999年及以后以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来代理)占GDP的比例。X为一组控制变量,包括:以1978年不变价格衡量的各省份真实人均GDP,我们用其来控制经济增长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在具体估计时我们将对其取自然对数;OPEN和FISC,分别为出口贸易额和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我们用这两个变量来控制对开放的经济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三)数据说明
我们所采用的基础数据为1978~2004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其中1999~2004年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则来源于2000~2005年《中国金融年鉴》,其
他未做特别说明的数据均来源于《新中国五十年统计汇编》和2000―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在西部地区的样本中,由于西藏的数据缺失较多,因此我们是删除了该样本,同时,直辖后的重庆我们仍将其归入四川省。因此,我们用于计量检验的样本东部仍包括11个省市,西部则包括10个省市。
五、检验结果与讨论
我们将首先检验变量的平稳性,若各变量为同阶单整,则我们可以通过检验变量间的协整性,进而通过向量误差修正模型以检验变量问的长期因果关系。若变量为非同阶单整变量,则我们将其通过差分变换以后,采用VAR模型以检验变量间的短期因果关系。
(一)单位根检验
为了避免因检验方法本身的局限而对检验结果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将同时采用LLC、IPS、Brein-tung、ADF―Fisher和PP―Fisher这五种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由于URID、GDP、FINDEV、OPEN和FISC五个变量的水平值均含有截距项和时间趋势项,因此我们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时所选取的也就是包含了截距项和时间趋势项的检验模型。这些变量在经过差分变换后,均表现为包含截距项,而不含时间趋势项,因此我们对其一阶差分进行单位根检验时,是选取了只含截距,不含时间趋势项的检验模型。因考虑到样本时序区间的限制,对于检验模型滞后期数的选择我们是在设定最大滞后期数为4的范围内,根据AIC的准则来选取。单位根检验的结果见表1。
东部地区各变量单位根检验的结果显示,除去Breintung检验没有拒绝URID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外,其他检验均拒绝了URID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因此我们综合判断认为URID并不存在单位根。对GDP检验的结果中,IPS和ADF―Fisher检验拒绝了其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但其他三种检验方法的检验结果均未拒绝其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因此我们认为GDP存在单位根。而对FINDEV、OPEN和FISC的检验结果均未拒绝他们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我们对变量的一阶差分的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均不存在单位根。由此,我们对东部地区单位根检验得出的综合判断为:URID为平稳的变量;而GDP、FINDEV、OPEN和FISC均为一阶单整变量。同样,对西部地区各变量的检验结果也使我们得出了以上结论。
(二)一阶差分VAR模型估计
由于URID为平稳变量,而FINDEV等四个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变量,表明他们之间不可能存在长期均衡的关系。但它们经过一阶差分变换以后均为平稳变量,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构建一阶差分VAR模型,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进一步验证它们之间的短期因果关系。我们构建其一阶差分的标准VAR模型为:
(4)式中△表示一阶差分,其余变量的定义与(3)类似。我们通过估计VAR模型(4),然后采用如前文所述的F检验以判断是否存在从FINDEV到URID的因果关系。在估计VAR模型(4)之前,我们需要确定其的最佳滞后期数m。对于m的选择是通过从一般到特殊,从较大的滞后阶数开始,通过LR、FPE、AIC、Sc和HQ值等来确定。同样考虑到样本时序区间的限制,我们从最大滞后期数3开始。各检验值的输出结果见表2。根据表2的输出结果,我们初步确定东部的确一阶差分VAR模型的最佳滞后期为2,西部地区为3,并最终根据VAR模型的稳定性来进一步确认最佳滞后期数。
分别对东部和西部一阶差分VAR模型进行估计,并输出其稳定性检验结果(见图3)。
图3显示,东部和西部一阶差分VAR模型的根均落在单位圆以内,因此可以看出东部和西部一阶差分VAR模型的稳定性条件得以满足,其估计结果是稳健的。
由此,我们输出东部和西部一阶差分VAR模型的最终估计结果(见表3)。东部地区的VAR模型估计结果显示,金融发展变量FINDEV一阶差分的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在模型中均不显著。我们运用联合参数约束F检验的检验结果也并未拒绝 的原假设,由此表明东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并不构成因果关系。而西部地区的估计结果显示,金融发展变量FINDEV一阶差分的滞后二期的估计系数是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F检验结果也是在5.83%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 的原假设,由此表明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之间构成了显著的因果关系。
正如我们前文所指出,金融抑制是导致中国扭曲的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而由于中国经济改革在空间上的非均衡性,导致了省际间金融市场化程度也存在明显差异,表现为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而西部地区仍以计划金融为主。因而,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在西部地区得到了更多的体现,而在东部地区却不显著。同时,我们的实证结果也并未支持Clarke etc.(2002)的金融发展的“库兹涅茨效应”。
六、结论性评述
近年来,我国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已成为了国内学者关注的热点。我国高度垄断的金融结构(章奇等,2004)以及政府对金融系统的行政干预使得银行信贷明显偏斜于国有企业(Park and Sehrt,2001)和出现了明显的城市化倾向(Wei andWang)。政府对农村经济和金融体制的管制,导致“农村正规金融市场组织不完善,无法为农村提供较好的金融服务”(章奇)。这些因素均被认为导致了中国扭曲的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章奇,等,2004;姚耀军,2004)。但已有的实证研究并未取得完全一致的结论。
本文采用1978―2004年中国的省级面板数据,运用面板单位根和VAR模型再次验证了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均不为同阶单整变量,从而否定了二者之间长期均衡关系的存在性。但我们在一阶差分VAR模型估计的结果基础上进行的因果检验却表明,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显著的构成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Granger原因,而这种因果关系在东部地区并不成立。
不可否认,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抑制是导致中国扭曲的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原因。因此,继续加快和深化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东西部地区在金融发展规模和效率上的巨大差异也要求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采取区域有别的金融政策,以统筹区域金融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另外,我们应该看到,减除政府对金融部门的干预,在于释放被扭曲的金融发展所压抑的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但由于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的资金规模普遍较小,它所需要的金融服务是大型金融机构很难提供的(林毅夫)。同时也由于信息成本和控制成本的差异,大型金融机构一般并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Strahanand Weston,林毅夫,等),因此统筹城乡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培育新生金融市场主体,大力发展针对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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