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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企业从事境外加工贸易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苏云笑

  近年来,我国机电产品和轻纺行业迅速崛起,不断扩大规模和实力,已经具备了参与国际竞争和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能力。境外加工贸易作为我国外经贸工作的一项新兴事业,已成为企业谋求新发展的新增长点。
  境外加工贸易是指企业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在境外以加工装配的形式,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出口的国际经贸合作方式。而我国在设备、技术上有较强比较优势的轻工、纺织、家用电器等机械电子以及服装加工等行业,是最适宜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重点培育行业。
  为了加快境外加工贸易的发展,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分别在出口退税、金融服务、外汇管理上对从事境外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鼓励和扶持。
  
  全国统一出口退税
  对境外加工贸易项目下作为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器材、原材料及散件,海关凭商务部批准证书和合同副本验收,实行全国统一的出口退税政策。
  对其中二手设备按其提取折旧后的余额计算应退税款,对新设备和原材料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税额计算应退税款。
  企业就境外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申报退税时,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对其中的二手设备和进口设备不用提供税收缴款书。
  
  外汇管理提供便利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可以免交汇回利润保证金。如果该项目涉及购汇或需汇出外汇的,需事前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涉及购汇或外汇汇出的,可不做外汇风险审查,企业凭商务部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此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涉及的外汇收、付及汇兑,按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适当延长境外加工贸易项目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的出口收汇核销期限。
  
  金融服务加大助力
  《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关于信贷支持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除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外,国有的商业银行还对境外加工贸易出口的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所需资金优先提供出口信贷。有关银行根据《贷款通则》的要求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实际生产规模等指标,为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国内企业核定该项目出口信贷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简化审批手续。
  境外加工贸易企业还可以向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申请专项基金扶持,而具体项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评估、放款和回收。具体办法可以查阅《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扶持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办法》。
  1999年国家公布的外经贸计财字第120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企业利用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里指出,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可申请使用援外优惠贷款、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
  《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中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出台相关政策,为鼓励扩大生产规模,允许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将获利后五年内所获利润充实资本金。
  举办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企业申请批准的周转外汇贷款,银行按正常的贷款利率执行,由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对出口企业贴息两个百分点。此条在《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周转外汇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有详细的说明。
  编辑:舒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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