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的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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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圣诵
公司治理是个老课题,近几年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的研究也较多。朱伯玉教授等著的《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独辟蹊径,从商业银行、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展开论述,颇具特色,拓宽了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的视野。
全书三篇,主要内容有:第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篇,基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运用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法律对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根源于商业银行本质上属于金融机构的性质,取决于商业银行承担着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特殊任务,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承载着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体体现在:经营原则和经营目标具有特殊性;资本结构具有特殊性;更注重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司的外部监管;并购成本大大超过一般公司。在我国,作为规范公司最主要的法律规范的《公司法》对公司治理作出了系统性的规定。适用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专门规范也较多,主要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这些专门规范,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规范。该著作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分析了其治理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具有较重要的实用价值。第二,国有企业篇,在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历程的基础上,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产权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内部人控制;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设置不规范、监事会效率低下,经理层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过多的关联交易;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发育不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不全,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不完善;公司党委会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矛盾。在剖析了以上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转变观念,逐步完善我国国有公司的产权结构;国有股的稳步减持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首要措施;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培育国有企业的约束激励机制;积极引入共同治理机制;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不断改进企业外部治理机制;逐步放开国有股、法人股产权交易市场。这些措施有很强的针对性。第三,上市公司篇,主要从财会制度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着眼,在分析财务报告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指出了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深入分析了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欺诈行为以及上市公司财务会计责任,提出现行《会计法》、《审计法》应修订完善。
纵观全书,有以下两个突出的特点:其一,研究视角和方法新颖。作者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具有独到性。全书交替运用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方法分析问题,初步构建起了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新的方法论。研究视角上,无论商业银行还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都从其治理实践上切入。在研究方法上以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为主。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找出了原因,提出了对策。其二,相关基础理论有所突破,有较高程度的理论创新。指出传统的公司治理的委托-代理理论,也存在着弊端:在“股东治理模式”下,公司把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目标,忽视了企业对员工、债务人、对社会的责任,债权人、经理人、业务合作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都承担了公司的风险,但没有赋予这些利益相关者应有的权力,股东至上理论强调股东至上,忽视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在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欺诈论和上市公司财务会计责任论中,更是新意迭出。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欺诈的类型分为:虚假交易、不确定的销售、记错交易的时间、错报花费等,都有具体的事例予以支撑。将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了深入的论证,指出审计不是一个机械的过程,审计报告也不是对事实的客观陈述,而是会计师根据公司的各种情况所作的一种专业意见。而且本书还提炼了国外的立法和文献有关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限制:会计师责任的数额限制,允许会计师信赖其他专家的意见,允许会计师以“已尽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进行抗辩等等。著作还分析了网络环境下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从技术的角度看,当前财务信息披露所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莫过于如何借助计算机在互联网上有效地发布财务信息。面对新的形势,必须从现行的法律和技术人手,进行技术创新,探询寻技术革新与法律之间的博弈所应进行的价值取舍。在现代信息技术下,由于实时性的会计信息本身的主观性很强,导致会计师的诉讼风险变得更加不可捉摸。为解决这种风险问题,在实务界应引入“警示”学说。
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的研究,会随着公司治理实践的发展而深入。《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对相关问题的探索也许还只是初步的尝试。但这种探索是很有价值的。本书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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