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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联手开启“创意融资”新时代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郭 莉

  
  “交行开启版权质押贷款开创了我国金融产品投入文化创意产业的先河!”北京天星际影视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王光还没落座,就先对记者冒出这样一句话。
  作为北京市乃至全国首笔文化创意中小企业版权质押贷款获得者,王光的公司在银行“融智为资”的创新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007年10月31日,当天星际的电视剧《宝莲灯前传》以自己的部分版权做质押获得交通银行北京分行600万元无形资产贷款时,引起业界及媒体一片哗然,因为,这是中国第一笔版权质押贷款,因为,这项创新是空前的。截至记者发稿为止,交行北京分行为三家企业共提供版权质押贷款约1400万元,北京世纪辰华国际文化传媒公司以其电视剧《桃花女》部分版权做质押获得600万元;北京三浦灵狐动漫有限公司以其高清数字动画电影《狼牙湖》版权质押取得200万元的贷款意向。据悉,该类贷款以3000万元为上限,主要是3年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40%以内。在风险控制方面,交行通过和担保公司等合作机构联合,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相关的贷款风险。
  作为圈里人,王光曾亲历、目睹过多少公司的剧本拍摄在高调中开头,却在落寞中收场,因为资金短缺,北京世纪辰华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桃花女》险些陷入停滞,而北京三浦灵狐动漫有限公司的《狼牙湖》也不得不一再重新修订自己的日程表……在这样的情形下,很多文化创意公司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银行,也许那里才真的有“真经”。
  曾几何时,英国渣打银行曾向张艺谋提供巨额资金,用于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制作,成为文化产业创作引入银行资金的一大范例;而去年年底冯小刚的《集结号》获得招商银行5000万元的无担保信授贷款,上演了一幕惊险的融资杂技时,中国的银行家和影视制片人们又一次大吃一惊。外行看的是热闹,内行的银行家们则衡量这其中的机遇风险……
  这不是一种臆想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中小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发出了对资金的渴求,由于没有固定资产,本来很有前途的作品不得不中途夭折。而文化创意产业多为中小企业,国家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必然要打通相应的融资渠道,否则这个产业很难蓬勃发展起来。这是我们在采访中听到的最多声音。
  与国内相反的是,在欧美国家,影视制作的大鳄们是资本市场的宠儿,有专门的公司做影视拍摄的完工担保,影视公司可以直接到银行去贷款;而在香港,也有专门的政府基金提供支持,如果拍摄或者销售失败,该基金也可以代为承担一定的损失,以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
  从交行北京分行的“展业通”版权质押贷款到招行的无担保贷款,对中国的影视界来说这是新融资渠道的曙光,而对中国商业银行来说,这是一场既宏大又细节化的整体转型的序幕。伴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这场金融业的战争刚刚开始。
  交行北京分行和招商银行敢于创新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借用《西游记》里的一句话来说,“西行的道路上九九八十一难,所需要的绝不仅仅是勇气。”
  
  交行下注绝处逢生
  
  2007年11月6日,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银行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分别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创了创意企业与金融资本对接的通道。虽然这个协议只是框架性的,而银行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但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鑫还是把此次对接视为“创意企业与金融资本对接关键的一步”。
  在对接之前,张鑫已经有了自己第一个客户――天星际公司。当谈到为什么选择这个公司展开第一笔贷款业务时,张鑫的“大红袍”已经冲泡了四五次,滋味依旧醇厚,特有的桂花香味依然浓浓地充斥于室内,往事如同这茶的滋味一般历久弥新:从去年开始,交行顺应北京市政府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号召,适时推出了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版权质押贷款。目前主要针对政府重点扶持的六大产业中的影视、动漫、演出和网游四大产业。当初试点的时候,他们首先考虑在影视行业展开服务。“国外影视和资本的结合已经非常成熟,尤其是一些大的影视公司。”
  3年前,《宝莲灯》在中央电视台首播就创下了央视8套黄金时间段9.1的收视记录,这个记录至今无人打破,这样的市场基础和潜力,使得该项目引起了银行的关注。银行在与各合作机构的综合审查中发现,该剧在中央电视台播出46次,但仍然是央视的非卖品和央视收视率前3名(含新闻联播在内),其制片人投资60万元拍摄的《宝莲灯》当年就赢得100多万元的回报。北京天星际影视公司在筹拍《宝莲灯前传》时却遭遇资金困难。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京天星际公司总经理王光对张鑫的说法做了补充:“我们的《宝莲灯》是央视至今为止唯一一部非卖剧,重播几十次,每次播出收视率都非常高,这样高的收视率保证了这部电视剧有一个好的市场,因此我们在筹拍《宝莲灯前传》的时候,就和交行进行了一次里程碑式的合作。”王光提起这次合作依然显得很激动:“我们和交行是在去年5月开始接触的,经过了大约半年时间才达成合作。这样的服务对我们影视企业来说真是雪中送炭,每年因为资金欠缺,有多少本来可以热播的好剧本夭折,开了这个头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影视企业受益。”
  因为是首笔贷款,交行的调研做得很详尽,他们了解到,王光的公司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他们也曾拍摄制作了多部热播好剧,如《白蛇传》、《越王勾践》、《宝莲灯》等等,不仅如此,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在影视制作上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化链条,每年都有100-200集电视剧制作,每年在产业链的各个阶段都有作品产生。最终促使交行与该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的还有一个重要条件:《宝莲灯前传》的制片人李功达是赫赫有名的影视大腕,他拍摄的很多电视剧都能在“一黄”(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段)播出,这不啻于给交行吃了一颗定心丸。“由于对这个行业缺乏一定的了解,我们一直跟踪拍摄制作,进一步了解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直到确定央视与之签订了播出协议之后,我们才决定放贷。”
  
  缺乏启动资金的三浦灵狐动漫公司,想贷款却苦于无法提供有效资产质押,两难之下,通过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牵线搭桥,公司试探着向交通银行提出了贷款申请。张鑫告诉记者,三浦灵狐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企业,一方面,他们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小马过河》的故事人尽皆知;另一方面,该公司准备筹拍的高清数字动画电影《小马过河.狼牙湖》还没公映便已受到美国华纳兄弟影视公司的注意,华纳通过其亚洲公司与该公司接触,有意签订购买协议,负责《狼牙湖》的全球发行。董事长陈功了告诉记者,一旦与华纳合作,他们准备保留国内院线的版权,“这是为了与电视台换取广告时间用的。”除了发行方面的合作,陈功了还透露,华纳有意向投资他们公司准备推出的《冒险孙悟空》等十部电影。
  “目前我们已经与银行签订了意向性协议。”陈功了告诉记者,《狼牙湖》总投资638万,除了公司自筹资金之外,还有200万左右的缺口。如果顺利,我们能从银行贷到这笔钱。这种向银行借款的方式真是雪中送炭,不仅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如果和银行合作顺利的话,以后还可以向银行持续贷款来维持公司的良性经营。”
  “《宝莲灯前传》总投资大约2400万,我们获得的600万贷款只占成本的四分之一。”王光告诉记者,多年的经验使他觉得,一部电视剧的投资一定要有多种资本组成,这种投资才是最合理的:企业要有自有资本,还应该有相应的社会融资,另外,还要有银行的资本。这样的搭配可以使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一旦有风险,评估公司和担保公司也要分担一部分风险,这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来说是有好处的。”

  张鑫的观点与王光有异曲同工之处。当记者问及银行最高可贷给企业多少额度时,张鑫告诉记者,对于影视贷款,银行是有一个推定总预算的。一般来说,企业自有资金应该占总投资的30%左右,加上自筹资金银行要求必须超过50%,这样,贷款就控制在50%以下,这种额度是可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
  
  版权大于资金
  
  “创意之父”约翰.霍金斯曾经说过,创意市场是比较难把握的,很难用传统行业的数据来对创意市场进行调研,精神需求是很难统计的,而且,文化创意企业没有大的厂房、设备可以做抵押,融资很难!
  在采访中,张鑫特别强调他们除了发放有限贷款给企业,最重要的,他个人觉得是帮助企业重新认识到了版权的意义。“要知道,版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也是文化创意企业未来持续发展的动力。”张鑫侃侃而谈,“通过放贷,我们告诉企业,要保护好自己的版权,因为版权就是企业的灵魂!”
  “我们的贷款主要就是支持王光他们拍摄《宝莲灯前传》,以往他们拍摄的作品拍完了之后就会把作品卖给电视台,比如说卖给中央电视台或者北京台,也就是把版权卖掉了。为什么呢,因为投资方着急收回投资,要有一定的投资回报率。比如给你一年时间要收回百分之十几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都是尽快把电视剧卖掉还给投资方。如果有了我们的版权贷款以后,企业就可以不用着急去卖版权,他可以把这个剧版权中的首映权针对性地卖出,而他们的版权以后还可以陆续卖二轮播出权,或者其他电视台的播映权。如果可能,还可以做衍生片的开发,比如把它改成动画片;做成玩具、文具;做成服装,就像罗琳写作《哈利波特》一样,有小说,有电影,有相应的玩具、食品,衍生品就出来了。补充一点,我们贷款的期限是1-3年,对企业来说,是足够长的了。”
  “确切地说,我们的版权贷款就是保留了企业最核心的版权,使得企业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有持续获利的能力。”随后接受记者采访的王光也表示,版权贷款除了缓解了他们的资金压力之外,还使他的公司可以把后面有关《宝莲灯前传》的计划都能逐步实现。“比如我们可以对作品做深度挖掘,使它尽可能获得市场最大的收益。”王光的天星际在交行北京分行的建议下,只是把部分版权卖给央视,让《宝莲灯前传》的版权体现了其最大价值。
  “虽然我们的贷款不是很多,但我觉得已经解决了企业的版权问题,从而解决了企业未来持续发展的动力问题。我们认为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另外,我们贷款的动机不仅仅是经济利益。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很多外资对我们的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表现了高度的兴趣,国际资本也相继进入到我们的文化创意企业中去了。很多风投和传媒大亨都在收购我们的文化创意企业,其实就是在收购我们的版权,很多带有中华民族文化特征的版权面临着国际金融大亨的威胁,这是一件令人着急的事情,所以我觉得作为中国的金融机构,我们有责任去保护我们的文化,推动我们文化产业的发展!”
  张鑫的讲述义正词严,令人肃穆。采访结束,张鑫也希望通过本刊向广大文化创意企业呼吁,希望他们保护好自己的版权,让版权体现最大的价值,尤其是在融资时不要轻易牺牲自己的版权。
  
  应由专业担保公司承保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宝莲灯前传》首获银行版权质押贷款,这是由北京森海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该公司王董事长告诉记者,这笔贷款发放之后,森海还需要承担对天星际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理工作,并确保该贷款的流向,同时,还需要做该公司的财务顾问,帮助其完善财务体系,改变中小企业的“作坊式”经营模式,并完善其市场化运作,替公司规避经营风险。
  在这项贷款中,考虑到版权担保的特殊性,张鑫也告诉记者,他们对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提出了两项要求――第一,担保公司股东方要有业内人士(或者高级管理团队中要有业内人士);第二,担保公司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风险。“通过一年的调研,我们发现很多文化创意企业的高级管理者都是艺术家,而不是经理人。这个比率大概有80%-90%吧。这样的领导者决定了他们多站在艺术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而不是从市场的角度出发。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些企业应逐步形成一个职业的经理人团队来管理企业。”
  张鑫指出,他们对担保公司之所以有特殊的要求,就是希望担保公司不仅仅起到担保的作用,还要同时起到全程监理的作用。“国外就有专门的监理机构,目前这种合作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我们只好先把监理的功能加到担保公司身上。”张鑫接着说,这样设置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如果股东方有业内人士,他就可以对项目的可操作性进行判断,进而在贷后起到监制作用。通过他们与企业的沟通,可使企业逐渐走向规范化发展。另外,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要强一些,不管是从风险识别、度量、控制方面,都比小担保公司胜过一筹。”
  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森海担保公司的股东构成有以下三方面:法律界专业人士、文化产业制作发行界专业人士以及商账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这个符合并大大超出交行两大条件的担保公司的出现多少使交行感到有些喜出望外――这样就把天星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森海公司王董事长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承接此类贷款项目上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所在:首先,就担保业务来说,当评价一个申贷客户的专业项目时,公司内会有专业人员对项目当前的市场价值和未来的市场出口进行一次科学的评估和论证,基本上起到了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其次,在考核项目、制作合同和就申贷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该公司有专业的法律人员从法律角度去度量和评价,还可以在审评过程中帮助被审评企业完善和纠正瑕疵和不足,同时还起到了一些法律普及的作用。除了专业保障和法律保障之外,森海公司还有专门从事商账催收的专业性人员,这些人可以在项目前端预测未来发生风险时候可能会有的商业残值,从而在后端可以有能力处置投入产品的市场接续开发能力。
  除了森海,记者还采访了其他几家担保公司,所有的被采访者一致认为,当版权质押贷款还处于一种尝试阶段的时候,类似森海这样的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也就显得更加重大。经过总结,记者归纳出这样几个特点:首先,版权融资要求承保的担保公司应该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和专业实力,在项目论证和法律论证上都必须保证项目的可靠性。其次,担保公司还要起到全程监理作用,确保银行资本和企业资本合理有效投入到项目使用中去。再次,因为贷款发生时项目的版权是质押到担保公司手里,因此一旦发生坏账和风险时,担保公司应该有能力对项目进行二次开发或者经营能力,即使当企业出现还贷风险时,担保公司会承担代还款责任,而企业则要牺牲一定的版权。就拿《宝莲灯前传》来说,如果该公司出现意外无法还款,森海就必须承担还款责任,而该剧部分版权就会归属森海名下,森海理所应当承接部分经营的责任。
  
  如何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除了交行和招行之外,北京银行也在旗下100多家网店推出文化创意产业贷款。在前期试点推出的半个月内,北京银行已经审批了7笔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贷款金额为7700万元。对此,中金亿等机构分析认为,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仿效外资和文化产业接触将大大促进文化企业与资本的对接。毋庸置疑,资本和文化创意的联合可能孕育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亦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就是各路人士纷纷出招建言如何建立系统的风险防范体系。张鑫介绍,为了降低风险,交通银行专门有一套版权担保体系的内部评级,这个评级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他们将文化创意企业根据不同标准分成ABCD四个层次,不同层次利率上浮标准不一样。利率上浮最高可达到40%。当记者问及这个利率是否过高,中小企业难以承担时,张鑫笑称这种几率不是很大,而且,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还专门针对这项贷款有贴息,这样就会相应减轻企业的压力。

  除了交行内部的风险控制体系,由于无形资产在价值确定、权利归属、处置流通等方面也存在风险,为了最大限度规避这些风险,交行还与专业的中介评估机构和法律机构联手,共同搭建业务操作与风险控制平台。
  张鑫介绍,北京资和信担保公司、北京连城评估机构和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也是交行的合作机构。目前他们与银行的关系就像“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中介机构同时负有连带经济责任。在评估方面,目前主要针对项目的政策性风险(项目是否能通过审查、是否与国家宣传口径一致)、艺术风险(主创队伍以及拍摄的风格题材等的评估)等进行估值。
  在评估中最难把控的就是评估值与评估费用的关系问题。由于一般而言,评估值与评估费用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评估值越高,评估师收取的费用也就越高,因此,很多人关心是否会在评估中有“注水行为”?关于这一点,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郭锋告诉记者,被评估者是可以大大放心的。因为目前的风险控制体系规定,介入项目评估的两家中介――评估公司和律师事务所是负有稀释风险的责任的。他们必然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经济后果,一旦项目出现问题,他们就有赔偿差额的责任,这项规定不仅制约了中介机构,还保证了他们行为的公正性。另外,张鑫也介绍,商标权与专利权的评估取费标准是以贷款额为计算基数的。
  在合作中,这样一个案例让合作的几方都记忆犹新:某公司向银行申请产品的发行权质押贷款,在提交了贷款申请报告后,银行联手连城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版权评估后,对其知识产权评估结果是6000万元。令人惊讶的是,与此同时,在香港某评估公司出具的结果中,其评估值竟然为3亿!由此可见,在该版权的评估问题上,国内的评估公司并非是为了利益驱动而去刻意评高的。银行与合作机构建立各方协调与约束机制后,合作机构各方按贷款额承担经济责任,中介机构必然会从企业的还贷能力、风险控制角度出发进行评估,做最保守情况下的价值测评,即所谓市场残值,而不是强调企业的未来可实现价值。
  在这种新风险控制体系下,合作机构各方按贷款额承担经济责任,当银行款项发放到企业后,担保机构和评估机构还需要对企业实行全程监控,审核质押物是否贬值,并随时提示银行是否需要追加质押物。
  作为贷款过程的亲历者,王光对于风险防范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他认为,首先是目前银行的贷款系统不够科学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法律瓶颈存在,没有转让和残资处理的二级市场,他呼吁国家应该迅速完善和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他认为产权形成没有国家级的产权登记部门,也没有专门的交易所出现,而建立一个专门的交易所是必要的,毕竟市场发育成熟有待于多个部门的共同协调。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向勇指出,虽然对文化创意项目的评估没有成为主流,“但随着产业的发展,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会很快成熟起来,现在有不少业内人士对市场的评估非常准确”。
  
  王光表示,一定需要专业的担保公司承担部分风险,担保公司不仅承担代还款责任,还应承担改变中小企业作坊式经营的责任,助其建立现代化管理机制,完善市场化运作,替其规避风险,这不仅对担保机构提出了挑战,而担保机构承担风险也较大。
  关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这个话题,郭锋建议,首先政府应该扶持一批提供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财务、评估、律师等)来分担风险。他认为目前版权贷款大部分风险还是可以预测和控制的,通过加强管理就能解决。其次,他认为政府应该设立风险准备金或者建立基金用于防范风险。一旦出现问题,政府的风险准备金可以帮助银行解套,等银行用正常渠道处置完残资,再将资金还给国家。“这样银行抗风险能力将会大大提高。”
  张鑫告诉记者,如交行这样的商业银行一直在寻找履行金融机构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突破口,对此,政府部门应该设立相应的风险补偿基金,提高贷款银行对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风险覆盖能力,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开展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第二,调整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类标准,适当延长贷款进入企业的时间,使贷款银行能够获得足够时间处置风险资产,以便调整现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操作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第三,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商标局,根据已实施的《物权法》,修订有关质押登记的部分法规,为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提供更为便捷和安全的服务。第四,建议设立专门的奖励基金,激励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产品创新和业务推动。
  同时还必须建立完善的版权价值评估制度。版权价值的评估是版权质押的关键环节,而版权价值评估制度的完善更直接关系到版权质押制度的发展。商业银行应严格、合理地确定评估人员,组成由版权、著作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各行业或商业界代表,资产评估师、律师、会计师及相关管理机构参加的评估组进行评估;并在贷款前期审批环节中,要逐步使用第三方信用和专利价值综合评估报告,委托有关专业公司进行第三方信用和专利价值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不仅要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信誉状况、产权状况、经营者素质状况及质押专利价值,还要包括企业法人乃至高管人员的信用情况,为审贷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而在评估人员产生后更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因评估人员过错产生的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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