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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鹤轩

  摘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已经被企业高层管理者提上议程。本文试图从当前的成功举措及其不足中分析,得出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保证,并就如何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企业与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尤其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劳动关系更是影响企业竞争力、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各种经济改革使得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化,劳动纠纷有逐步升级的趋势。
  国家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公报显示,1993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358起,其中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684件;到2004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万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9万件。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每年上升20%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方面披露的数字显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逐年增加的趋势非常明显,2003年受理137767件,比1995年多出近11万件,翻了两番。违法投诉举报案件也不断攀升。1997年全国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群众举报案件6.2万件;而2004年则上升到25万件,增长了4倍多。各种劳资矛盾与纠纷无论对企业的正常经营还是对职工的利益,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在主要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环境下,探讨如何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尤为重要。而当前的一些成功做法(主要指发达国家)应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
  
  一、当前的成功举措及其不足
  
  纵观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发展史,可以看出,自产业革命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经历了由激烈对抗向缓和甚至是部分和谐的转变。近几年,我国也出台了一些有助于缓和劳动关系的政策和制度。
  
  (一)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主要成功举措
  第一,不断完善劳动法律体系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保证。只有按照法律行事,劳资双方的利益才能明确,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劳资矛盾和冲突也会大量减少。经过多年的不断完善,发达国家建立了一整套劳动法律体系,如《劳动法》《工会法》《就业法》《劳动关系调整法》《劳动基准法》等。这些立法为适应劳资关系调整的需要,为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作了硬性规定。
  第二,有效的三方协调机制是调和劳动关系的保障。由政府、工会组织、雇主组织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构成了劳资关系的基本格局和主要运行机制。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不直接介入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主要在确立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劳资双方正确履行义务、平衡双方实力、提供各项服务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雇主或雇主组织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团合同,并作为劳动关系协调的主要形式,保障职工的正当利益。
  第三,独立的工会组织是劳动关系稳定的必要条件。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会是雇员自发性的组织,只代表劳工利益,而不听命于任何其他组织和机构,其目标是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它的出现改变了单个劳工在劳资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局面,使劳方在与资方交涉与谈判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为争取劳工利益发挥了重大作用。
  当然,这些方法和手段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劳动关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就只能启动法律程序,甚至由政府直接干预。诉讼是司法解决劳资争议的最终途径和形式,而政府直接干预则是解决劳资纠纷、保护弱势群体的最后防线。
  
  (二)不足之处
  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有效的三方协调机制和独立的工会组织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缓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劳动纠纷仍然不断,并且在一些国家还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暂且不论这些举措执行的难度和时间性,就其本身而言,也存在着许多局限。
  首先,无论劳动法律法规,还是三方协调机制或工会组织都只侧重于提供外部的保障。劳动关系最终还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其和谐取决于双方利益的共赢。而这些举措均侧重于外部的硬性规定或协调,忽略了雇主和职工之间的内部协调。以美国为例,美国劳动法律体系虽然比较健全,但功能较弱。只要雇主不违反国家制定的反歧视法或劳动法,就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合法地解雇工人,而无须提前通知,也无须支付解雇补偿费。
  其次,忽视了对雇主的激励。这些举措或从法律方面做硬性规定、或以工会组织的力量与雇主进行较量和谈判,但忽略了如何在保障职工的正当利益情况下也让雇主得益,使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达到共赢,从观念上改变雇主对改善劳动关系的看法。这可以从日本的一些做法上得到启示,如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度、考核评分制度、调和的工会组织以及职工持股的利益共享制度等,这些制度对职工和雇主来说都是一种较好的激励。
  再次,事前的预防作用较弱。
  
  二、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保证
  
  (一)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根本保证的理论依据
  首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内在本质与和谐劳动关系是一致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以人为本,不断挖掘员工的潜力,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精神应体现这一要求,其内在本质也应是以人为本。而和谐劳动关系最直接的体现是企业和员工关系的和谐,目的是获得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其本质也是以人为本,强调的是重视员工的需求和利益。两者之间内在规定的一致性,决定了它们可以有效地融合,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障和谐的劳动关系。
  其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预警作用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从目前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来看,主要强调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执法的工作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或强调政府、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三方的协商,或强调企业伦理道德的宣传教育,或主张增强企业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或倾向职工的民主协商等等,这些措施和政策毫无疑问对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都是有促进作用的。
  再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激励性和利益的兼顾性保证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持续性。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来达成企业和员工的共赢,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也是围绕这一目的来建立。一方面,它重视员工的发展和利益,注意员工的感受和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有利于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不断挖掘员工的潜力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度,通过对员工自身发展的关爱而使员工心甘情愿地为企业工作,通过制度的明确和有效传达来减少劳动纠纷发生的可能性,这些都是促成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动力所在。
  最后,制度的约束性是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制度对行为是有一定的强制和约束作用,当人们对制度习以为常时,其行为也就成为习惯。劳动关系和谐决不意味着劳资关系双方没有利益冲突,但它却有解决利益矛盾,化解利益冲突,促使劳动关系趋于均衡的价值观念和机制,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恰恰可以充当这一角色。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机理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我国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很好的方式,这对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会发挥积极的作用。其作用机理如下:
  1.通过完善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来改善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是企业劳动关系的最直接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制度为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正当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生产工作秩序奠定了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秩序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劳动合同的规范化和完善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在这方面我国企业做得明显不足。以私营企业为例,据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的调查,私营企业职工每周平均工作50.05小时,完全执行工时规定的仅为15.8%;2003年全国劳动合同签订率为57.1%,而私营企业签订率仅为30.5%,由此可见一斑。

   2.通过完善薪酬制度来改善劳动关系。薪酬制度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公平包括对外公平和对内公平。企业与同一行业或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企业的提供的职务基本相当时,则薪酬最好是高些,这样该企业的薪酬就更具竞争性,员工就会安心地在企业工作,不会随意跳槽。
  3.通过健全培训制度来改善劳动关系。竞争的残酷和企业对知识型员工的需求迫使企业员工通过各种途径提升自己,企业的培训机制在此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此过程中,企业和员工不断成长,形成了和谐相处的良好循环。
  4.通过建立人力资源规划制度来改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要做好人力规划,做好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让员工清楚自己今后5到10年的职业生涯,使其具有职业的安全感,可以安心地长期为企业工作,企业也可以放心地培养员工,这种稳定性建立了企业和员工相互信任的关系。
  5.建立良好的绩效管理制度来改善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制度要保证“三公”,即公平、公开和公正。绩效考核做到了这三点,可以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和不公正而引起的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绩效管理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绩效,通过定下合理目标,让员工围绕目标努力,使员工和企业都得到发展,达到企业与员工的和谐。
  6.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来改善劳动关系。激励的实质是为了将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捆绑在一起,共同进退。企业通过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有利于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
  7.通过企业的文化建设来改善劳动关系。企业的文化建设大致可以分为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这里侧重制度层面的文化建设,如对患病员工扶助措施的规定,节假日对员工的回赠手段,员工生日的庆祝方式等等,都可以体现企业对员工各方面的关心,而且也可以加强员工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在这样的环境下,员工会更加团结,企业的劳动关系自然会融洽。
  
  三、关于建立健全私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几点建议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虽然对改善劳动关系具有根本性的作用,但是在建立和贯彻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雇主的观念一定要转变,要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理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和谐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
  企业要认识到保护员工的利益其实最终是保护企业的利益,两者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劳动者为企业提供必不可少的劳动力,没有劳资双方的合作与互利,就不可能有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因此劳动关系和谐与其他诸如技术创新等能力一样,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表现。
  第二,企业要强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使之提高到企业的战略决策层面上来
  只有对人力资源管理予以充分的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才能得到较好的遵守和执行,才能最终改善劳动关系使之达到和谐。
  第三,建立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
  没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再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其执行的力度和效果都会打折扣,最终企业的劳动关系改善的效果也不明显或者根本无任何起色。
  第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有广泛的民主参与
  我国企业的劳动关系问题多而突出,在把握劳动关系的尺度、实质等方面没有做好。现在提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通过企业各部门、各层次负责人的民主参与,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劳资矛盾的缓和都是有好处的。
  第五,借鉴国外优秀企业先进做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完成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用制度保障各方的利益和坚固他们之间的关系
  我国企业大多数都是新生的、不成熟的,强调企业利润大于一切,这种思维方式和做法是不符合现代竞争要求的。应该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来完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制度建设让企业尽快地成长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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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张秀霞.论西方劳资关系的发展趋势.[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3):43~44.
   [3]陈恕祥,杨培雷.西方发达国家劳资关系研究.[J].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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